运达科技(300440):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05:18:35 中财网
原标题:运达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披露
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0,775,976股,占公司截止前述公告日(即2021年12月27日)总股本(即44,790
万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66万股后的股本,下同)比例2.4257%
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创永
盛”)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
锦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10,775,976股,占公司截止前述公告日(即2021年12月27日)总股本比例2.42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宁波锦泰已于2022年1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1,738,000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公
告》。


近日,公司收到知创永盛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根据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截至本公告日,知创永盛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
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万
股)

减持比例
(%)注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
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大宗
交易

2022/1/5-2022/1/5

9.70

173.80

0.3917

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

大宗
交易

-

-

0

0

集中
竞价
交易

-

-

0

0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
股)

占总股本比
例(%)注2

股数(万
股)

占总股本比
例(%)注3

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锦泰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持有股份

173.80

0.3917

0

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73.80

0.3917

0

0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曲水知创永盛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903.7976

2.0369

903.7976

2.036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903.7976

2.0369

903.7976

2.0369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注1、注2、注3:2022年3月7日,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
股份总数由44,790万股变更为44,737.6万股,因此,本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的计算时
总股本为44,737.6万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66万股后的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锦泰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


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宁波锦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曲水知创永
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由于宁波锦泰于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7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
的资金来源为向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锦泰减
持公司股份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备查文件

1. 宁波锦泰减持情况说明;

2. 知创永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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