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创新 (501207): 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编制日期:2022年4月6日 送出日期:2022年4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夏创新未来混合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501207 (LOF)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10-13 市日期 2021-01-21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10-13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周克平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7-07 其他 场内简称:华夏创新(扩位证券简称:华夏创新未来LOF) 自2022年4月13日起,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 其他 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定不再以封闭方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华 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投资范围 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其中,股票投资部分可采取战略配售方式进行投资,除战略配售方式以外,本基金也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股票投资。 采取战略配售方式投资的股票锁定期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运 作期。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运作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60%-100%,其中投资于创新未来主题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在 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变,股票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创新未来主题股票资产 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 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封闭运作期结束前两个月至转开放式运作 后两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在封闭运作期届满并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运 作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战略配售股票投资 策略、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 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等。在股票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所指的创新未来主题涵盖了把创新发展作为企业 核心发展计划,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等方 式,坚持面向新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国家战略、突 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上市企业。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主要投资策略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 以及新兴服务等领域的投资机会。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 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本基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 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 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 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经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上证国 业绩比较基准 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风险收益特征 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投资战略配售股票风险等。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①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②根据2017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①图示比例为定期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②自2022年4月13日起,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 同约定不再以封闭方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20年10月13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②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③自2022年4月13日起,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约 定不再以封闭方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华夏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N<365天 0.50% N>=365天 0.00% 注: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1.50% 托管费 固定费率0.20% 销售服务费 固定费率0.4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 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科创板投资风险,港股投资风险,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折溢价的风险,退市风险,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能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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