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增强收益债券 (161902):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0:46:06 中财网

原标题:万家增强收益债券 :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1号)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6月14日《关于同意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86号)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28日正式生效。

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4日《关于核准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43号文)核准。自2007年9月29日起,本基金由保本基金转型为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由“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2007年9月29日起,由《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2018年3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7〕12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4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06月30日。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而成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本托管协议由《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而成
6.招募说明书: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万家保本基金:指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 年4 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派出机构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依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机构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本基金合同自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的次日生效,原《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集中申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日:指公历日
38.月:指公历月
39.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0.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开放日: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巨额赎回: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8.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9.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0.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目前管理103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万家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惠享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万家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周期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战略发展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陆家嘴金融城金融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内需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核心资产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明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惠裕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悦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招瑞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鑫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全球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万家瑞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港深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鼎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港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恒纯债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2005年3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监、交易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1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现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无锡尚德益家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7月起加入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6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产品开发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司。2015年5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2013年3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10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4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满黎先生,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2019年6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戴晓云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海证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中心总部副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字化运营及拓展部总监等职,2016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业务管理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王静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公司业务部科员,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机构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6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董一平女生,自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定收益投资部担任研究员;2019年11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肖侃宁、李源海:本基金成立日至2005年5月
李源海、孙海波: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
孙海波:2005年10月至2006年2月
路志刚:2006年2月至2008年9月
张旭伟:2007年5月至2010年8月
朱颖: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
李泽祥:2011年6月至2012年8月
孙驰:2011年3月至2015年10月
高翰昆:2015年10月至2018年8月
孙远慧: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
李文宾: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
周潜玮: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
苏谋东:2018年9月至2022年4月
3、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孙远慧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陈广益
委 员:苏谋东、孙远慧、尹诚庸、周潜玮
陈广益先生,总经理。

苏谋东先生,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

孙远慧先生,投资研究部副总监。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周潜玮先生,债券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秦一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2020年被美国《环球金融》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620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2、代销机构
(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3999
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6312
网址:www.qzc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http://www.dwzq.com.cn/
(1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http://www.66liantai.com/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7)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2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2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fund.10jqka.com.cn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hongdianfund.com
(2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3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3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3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kzq.com.cn
(3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3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36)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http://www.scstock.com/
(3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http://www.njzq.com.cn/
(3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3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4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71-85783714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41)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5
网址: www.grzq.com.cn
(4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4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4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4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mszq.com
客服电话:95376
(4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95559
客服电话:www.bankcomm.com
(4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4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5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5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cb.com
(52)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lzq.com
客服电话:95368或400-689-8888
(5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www.95599.cn
(5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5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5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f.com.cn
(5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客服电话:95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5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5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6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6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6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31-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6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6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6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6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6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69)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70)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7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工作日 10:00 ~ 18:00)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7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https://www.cib.com.cn
(7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7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7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76)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7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 https://fund.sinosig.com/
(78)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6
网址: www.iztzq.com
(7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8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8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bank.com.cn
(82)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83)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0030
网址:www.bzfunds.com
(84)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8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8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http://www.zcvc.com.cn/index.html
(8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8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8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9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2/4006008008
网址:http://www.ciccwm.com/ciccwmweb/
(9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4
网址:www.cgws.com
(92)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59-8888
公司网站:www.wy-fund.com

(93)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http:// www.lanmao.com
(9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个人业务: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9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9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9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98)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6885
网址: fund.qianjing.com
(9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http://www.fujiwealth.cn
(10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0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0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0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http://www.spdb.com.cn/
(10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10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66-1618
网址:http://www.i618.com.cn/
(10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7)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108)金牛理财网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0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87 或 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1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长期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中心银城中路501号15、16层
经办律师:夏火仙、华涛
电话:(021)3872 2416
传真:(021)5878 6866
联系人: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和基金合同生效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后的延续。

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保本基金”)原名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14日《关于同意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86号)和《关于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4]49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28日生效。募集规模为2,193,790,610.57份基金份额。

万家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万家保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为3年,即2007年9月28日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2007年8月15日,万家保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议案,内容包括调整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和策略,取消保证担保,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和更名为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7]243号文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为《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类别变更为债券型基金,取消保证担保,调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同时基金更名为“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9月29日起生效。

本基金自2007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进行了集中申购,有效净集中申购金额为242,944,327.33元人民币。集中申购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于11月21日按照1:1.068726189的比例对集中申购前原有基金份额进行了拆分,拆分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按照拆分后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00元人民币计算,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43,082,455.76份。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的代销机构请参看本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销售机构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

当条件成熟时,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以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现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单笔最低申购金(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暂不设上限限制。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暂不设定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本基金暂不设定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该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第1至3项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基金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数额和价格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用。

3.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转换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转换费率。

5.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若有)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申购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10,000元,假定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计算过程如下:
申购份额=10,000/1.1000=9,090.91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可得到9,090.91份基金份额。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5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5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00=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1.50%=157.5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157.50=10,342.5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5天,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342.50元。

6.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扣除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7.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4、5、8、9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3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若进行上述延期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通过指定媒介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通过邮寄、或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网站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第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等渠道开通与万家旗下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可转换基金的名称及具体转换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在代销渠道,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中登上海TA和中登深圳TA不属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使用同一个交易账户的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可以互相转换。开通转换的具体代销机构名称和在该机构开通的可转换基金的名称,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Ⅰ、基金转换费用及基金转换份额
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统一如下: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本公司对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时);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特别提示:由万家180、万家优选、万家和谐(前端)、万家引擎转入万家精选、万家红利、万家稳增A时,如果投资者的转出金额在500万(含)至1000万之间,在收取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时,将直接按照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收取,不再扣减申购原基金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具体转入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转换费用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Ⅱ、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使用同一个交易账户的、且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若转换的两只基金不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中登上海TA和中登深圳TA不属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则应在提交转换申请之前在对应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户下开立转入基金所在的注册登记机构对应的基金账户。

特别提示: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发起基金转换申请,如果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交易账号没有关联上转入基金所需的基金账户,系统会自动增开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另外提交开户申请。

2、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除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转出或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部分的外),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

8、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全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万家货币基金余额时,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若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入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Ⅲ、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某一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直接划转至另一账户,包括强制执行、继承、捐赠或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

办理非交易过户时,必须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柜台办理。

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应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交纳过户费用。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如果出现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转托管的销售机构因技术系统性能限制或其它合理原因,可以暂停该业务或者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托管申请。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新增加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将随时进行公告,具体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十六、其他情形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冻结方式按照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满足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二.投资理念
把握价值发现过程,谋求价值最优实现。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根据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相关政策的变动,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上述投资比例并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

四.投资策略
(一)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时合理评估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债券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投资管理。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短期利率变化方向的预测;在此基础之上,确定组合久期和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以此为框架,通过把握收益率曲线形变和无风险套利机会来进行品种选择。针对可转换债券、含权债券、资产证券化品种及其它固定收益类衍生品种,本基金区别对待,制定专门的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分析,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依此调整组合久期和资产配置比例。

2.久期控制策略
在利率变化方向判断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久期目标,合理控制利率风险。在预期利率整体上升时,降低组合的平均久期;在预期利率整体下降时,提高组合的平均久期。

3.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

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4.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个券进行定价,充分评估其到期收益率、流动性溢价、信用风险补偿、税收、含权等因素,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符合前述投资策略;
(2)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3)具有套利空间的品种;
(4)符合风险管理指标;
(5)双边报价债券品种;
(6)市场流动性高的债券品种。

5.套利策略
市场波动可能导致噪声交易、非理性交易甚至错误交易,使套利机会出现。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场回购套利、跨市场债券套利、结合远期的债券跨期限套利、可转债套利等。

6.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合理定价,合理控制风险,把握投资机会。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投资具有较高安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8.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类别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利差定价管理等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本基金将特别注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管理,本着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类资产的合理配置比例,保证本金相对安全和资产流动性,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将评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同时密切关注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价值的因素,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本基金将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深入研究,由债券研究员根据公司内部《信用债券库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和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并给予内部信用评分和投资评级。本基金可投资于内部评级界定为可配置类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于内部评级界定为风险规避类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禁止进行投资。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IPO)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对象主要为相对价值被低估的成长型股票,通过长期持有分享高成长性所带来的收益。具体应用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选股法进行股票选择。

GARP选股法重视股票投资价值与成长潜力的平衡,既规避投资标的价格高企的风险,又具备高速成长的优势。应用GARP选股法选择出的股票,会有潜在的两个收益渠道:没有考虑成长潜力下,价值回归中的投资收益;成长潜力释放带来的价值增长,从而可以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实现较高回报。本基金个股选择将主要关注以下因素:
(1)成长性因素
在成长性因素中,除了关注业绩增长速度之外,业绩增长质量同样重要。具体在财务指标方面,我们将重点关注公司的i)过去3年每股收益复合增长率;ii)过去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iii)ROE *(1-红利支付率);iv)现金流指标。在定性分析方面,我们将考察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

只有那些业绩增长具有合理基础、且在未来能够持续的公司,才符合本基金的选择标准。

(2)估值因素
在估值分析中,本基金重点关注市盈率(P/E)和市净率(P/B)指标,并与其业绩增长结合,计算PEG指标。PEG指标综合了股票的未来成长潜力以及当前估值水平,能够反映目前的股票价格相对于股票的成长潜力是否存在高估。对于PEG指标小于1或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股票,将构成本基金的核心股票库。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三)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的投资作为控制投资风险和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期下提高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手段。本基金的权证投资策略包括:
1.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
2.在产品定价时,主要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以及研究人员对包括对应公司基本面等不同变量的预测对权证确定合理定价;
3.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本基金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4.本基金投资权证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等。

(四)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在充分考虑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五.投资决策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执行状况,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3.投研团队提供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策略分析报告、固定收益类债券分析报告、定量分析报告、风险测算报告等。

(二)决策程序
1.基金经理拟定基金总体投资计划
基金总体投资计划的拟定,由基金经理根据公司投研团队撰写的宏观经济报告、债券研究报告、行业及上市公司分析报告、策略研究报告等拟定。

该基金总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方案(即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债券组合久期等。

如果基金经理认为影响市场的因素产生了重大变化,还可以临时提出新的总体投资计划,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2.投资决策会委员会审议决定基金总体投资计划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投研团队撰写的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分析报告、策略研究报告、债券研究报告、基金经理拟定的基金总体投资计划、监察稽核部门提供的风险分析报告和绩效评估报告等,审议并决定基金总体投资计划。

3.基金经理执行基金总体投资计划,并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1)基金经理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方案;
(2)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方案内,通过对市场估值水平的分析,结合公司投研团队对行业景气度、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充分权衡行业集中度、资产流动性等多种因素对投资组合风险收益水平的影响,审慎精选,在本基金核心股票库的范围内构建本基金的股票组合。

(3)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债券组合久期,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债券投资原则,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4.投资指令的下达与执行及反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集中交易室。集中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股票和债券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并提供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5.投资组合监控与评估
监察稽核部门对基金总体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并定期或不定期的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监察稽核部门定期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绩效评估,研究在一段时期内基金投资组合的变化及由此带来的收益与损失,并对基金业绩进行有效分解,以便能更好地评估资产配置、个股选择各自对基金业绩的贡献度,并对基金经风险调整后的业绩进行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绩效评估报告。

6.基金经理对组合进行调整
基金经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以及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结果、绩效评估报告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原为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

新华雷曼中国综合债券指数后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

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09年4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综合债券指数”,变更为“中证全债指数”。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八.建仓期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九.投资组合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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