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屈中标)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屈中标作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 2021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就公司2021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1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就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四、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本人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董事会决策所需的资料;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会对公司事先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上能够明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1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2021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2021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屈中标 2022年4月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