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688179):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阿拉丁 股票代码:688179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laddin Biochemical Technology Co.,Ltd. (上海市奉贤区楚华支路 809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二〇二二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2年 3月 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 2020年 10月 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但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科创板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阿拉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0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8,740万元(38.74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8,740万元(38.74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 4月 12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 2022年 3月 15日至 2028年 3月14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3月 21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 9月 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3月 1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出具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370】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年 3月 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87.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8,74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 3月 1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88号号文同意,公司 38,7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年 4月 1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阿拉转债”,债券代码“118006”。 (一)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8年 12月 8日,股东徐久振、招立萍、杨明占和晶纯试剂共同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设立上海晶纯实业有限公司,并同意通过《上海晶纯实业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上海晶纯实业有限公司章程》,晶纯实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其中,晶纯试剂以货币出资 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徐久振以货
晶纯实业于 2013年 10月整体变更为晶纯生化。由全体股东仕创投资、徐久振、杨明占和招立萍作为发起人,以晶纯实业截至 2013年 7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 8月 31日,经晶纯实业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晶纯实业整体变更为晶纯生化。晶纯实业全体股东均作为晶纯生化的发起人,以经审
1、晶纯生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3年 11月 26日,经晶纯生化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议案》。 2014年 5月 26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晶纯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619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4年 6月 12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0793,证券简称“晶纯生化”。 2、晶纯生化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 2015年 3月 25日,经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将股票的交易模式由协议交易申请改为做市商交易。 2015年 5月 8日,经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3、晶纯生化更名 2015年 5月 9日,经晶纯生化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通过公司新的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由“上海晶纯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晶纯生化”变更为“阿拉丁”。 2015年 6月 1日,公司就该等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进入创新层 2016年 6月 24日,股转系统发布《关于正式发布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6】50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公司满足创新层标准进入创新层。 5、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 由于为公司提供做市服务的做市商少于 2家且未在 30个转让日内恢复为 2家以上,根据股转系统规定,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于 2018年 8月 1日强制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徐久振、招立萍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久振、招立萍为夫妻关系。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徐久振和招立萍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4.98%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支配公司 47.96%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徐久振先生,1966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年 8月至 2003年 11月,任复盛生物执行董事;2001年 7月至 2011年 7月,任上海仕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 5月至 2013年 11月,任仕元科学执行董事;2007年 4月至 2016年 1月,任仕创投资监事;2011年 6月至 2017年 8月,任 ALADDIN INDUSTRIAL CORPORATION董事;2009年3月至 2013年 8月,任公司监事、技术总监;2013年 9月至 2017年 3月,任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 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 2月至今,任阿拉丁生物执行董事;2021年 5月至今,任阿拉丁试剂执行董事;2021年 12月至今,任 ALADDIN TECHNOLOGY PTE.LTD董事。 招立萍女士,1980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70214198005******,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杨镇路 97弄******。2003年 4月至 2012年 4月,任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 4月至 2020年 3月,任仕创投资执行董事;2012年 10月至 2017年 3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 4月至 2018年 12月,任公司行政人事部总监;2019年 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 6月至 2021年 5月,任阿拉丁试剂执行董事;2014年 12月至今,任晶真文化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 3月至今,任客学谷执行董事;2021年 2月至今,任阿拉丁生物监事;2021年 12月至今,任 ALADDIN TECHNOLOGY PTE.LTD董事。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科研试剂制造商,业务涵盖高端化学、生命科学、分析色谱及材料科学四大领域,同时配套少量实验耗材。公司自主打造“阿拉丁”品牌科研试剂和“芯硅谷”品牌实验耗材,主要依托自身电子商务平台(www.aladdin-e.com)实现线上销售。 公司长期根植于科研试剂领域,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科研试剂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的研发机构,使用者多为科学家和一线研发工程师,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
生命科学类试剂主要用于研究生物体内发生的化学反应和相互作用,被应用于研究细胞中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核酸以及其他生物分子等组分的结构和功能,也广泛用于研究蛋白质各项化学性质和酶促反应。试剂在促进生物学领域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生物制药研发领域,siRNA、抗体等生化试剂会影响药物靶标,虽然无法用作药物,但却经常是药物发现的起点。 公司目前能够提供超过 5,300种生命科学试剂产品,被广泛用于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糖组学等研究领域,典型产品介绍如下:
材料科学是研究材料的制备方法、加工工艺、微观结构与宏观性能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材料科学试剂侧重于新型材料的合成与制备、材料的改性和新型材料的收集,为科研活动提供研发素材。
在科研试剂领域多年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经验基础上,公司于 2015年上线“芯硅谷”品牌实验耗材作为试剂产品的配套产品,委托 OEM厂商进行生产(部分产品系公司自行设计开发并申请相关专利),作为科研试剂的配套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便捷采购体验,增强了客户粘性。 公司目前提供超过 5,000种实验耗材,包括安全防护(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玻璃器皿、仪器工具、色谱耗材和细胞工厂等产品,是公司试剂类产品的配套补充。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是国内科研试剂品种最齐全的生产商之一,科研试剂常备库存产品超过3.7万种,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进口替代为己任,坚持打造“阿拉丁”自主试剂品牌,通过自主研发扩充产品线,缓解了国内企业进口试剂价格昂贵、发货周期长等局面,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公司长期根植于科研试剂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1 业相关企业的研发机构,拥有直接注册用户超过 18.8万名,积累了优质、坚实、广泛的客户群体,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信赖。公司直接客户有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等为代表的科研院所;有以普门科技(688389.SH)、药明康德(603259.SH)、药石科技(300725.SZ)、深天马 A(000050.SZ)、亿纬锂能(300014.SZ)、信立泰(002294.SZ)、新和成(002001.SZ)及硕世生物(688399.SH)等为代表的各战略新兴行业内创新型企业群体(覆盖220余家 A股上市公司);有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为代表的众多高等院校(覆盖全部 985工程大学、90%以上 211工程大学)。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科研试剂电商领域的企业之一,根据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的跟踪统计,在国内科研试剂企业电商平台排名比较中,公司在 2018年至 20212 年 1-6月(除 2018年第三季度外)各个季度全部位列第一,是行业内垂直电子商务销售的标杆企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的科技领先性及技术创新性也得到了相应的认可,先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企业(建设阶段)”、“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及“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促进资源整合共享、优 1 注:用户是指在阿拉丁注册的账户数量,同一客户不同人员可能注册多个账户。 2 资料来源:《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 2021年 1-6月国内外试剂企业网站排名分析》,试剂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但仍处在较低水平,和德国默克(Merck KGaA)、赛默飞世尔科技(Thermo Fisher Scientific)、丹纳赫(Danaher)、艾万拓(Avantor)等跨国巨头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首先,国产科研试剂虽然打破了国外试剂企业的绝对垄断局面,部分国内品牌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但外资企业仍控制着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相对垄断的局面仍将持续较长时间。其次,由于公司坚持培育自主品牌,放弃了通过代理外资品牌快速抢占市场、扩大销售规模的发展方式,因此市场占有率增长较慢。此外,科研试剂为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95%以上,实验耗材仅作为公司科研试剂配套产品销售,收入规模较小,因此公司产品总体市场占有率偏低。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与人才优势 (1)公司拥有深厚的技术积淀 科研试剂研发生产企业主要利用不同的配方及工艺制备达到试剂级别的各类物质,因此掌握制备方法越多的企业,可以生产的试剂品种越多,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就更强。公司在科研试剂领域有着十余年的研发、生产经验,目前掌握科研试剂成套制备方法,包括配方技术、分离纯化技术、高效合成技术、标准物质研制技术、修饰改性技术、分析技术、分装工艺技术及包装工艺技术等完整胺的制备工艺”、“离子对色谱专用试剂十二烷基磺酸钠的纯化工艺”、“离子对色谱级十四烷基三甲基溴化铵的制备工艺”及“一种制备高纯异抗坏血酸的方法”等 10种工艺技术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一种制备光谱级溴化钾工艺方法的研制”、“一种制备高纯度金胺 O的工艺方法”及“一种高纯度钨酸3 的制备方法”等 6种工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将掌握的试剂配方及技术与行业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开发新型试剂,自主生产的科研试剂品种超过3.7万种,在产品研制和工艺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的国内试剂品牌综合评价调查中,“阿拉丁”品牌在品种的选择方面连续 34 年位列榜首,是国内品种最丰富的科研试剂生产商之一。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企业(建设阶段)”、“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及“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在纯化、合成技术领域已获得 13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为牵头单位主导了 46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参与了 15项行业标准的验证,完成了超过 5万项企业产品标准的制订,凝聚了独特的技术优势,连续 4年被评为“中国化学试剂行业十强企业”。 (2)公司建立了完善有效的研发创新体系 公司一直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确保各项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设立了2 超过 3,000m的研发中心大楼并配有先进的仪器设备,打造了良好的科研环境。 公司不断完善技术研发管理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形成了研发制度和法律保障。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对研发人员的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研发技术人员占公司总人数比例超过 20%。公司根据行业及自身特点制定了形式多样的人才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为研发人员提供了丰厚的薪资待遇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研发骨干均持有公司股权,激发了研发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技术研发骨干团队近几年保持稳定,为公司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3 资料来源:《科技查新报告》、《科技项目咨询报告》,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 2、分析方法开发及质检能力优势 科研试剂分析技术的研发对方法开发人员技术水平、分析仪器先进性、质量体系建立和贯彻提出了较高的综合性要求。首先,人才是技术竞争力的核心,分析方法的开发需要一批精通理论知识与分析检测技术的人才,熟练掌握各种科研试剂产品的结构特征、质量指标和产品用途,开发相应的分析方法,确保方法的可重复性、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次,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目前越来越多的先进仪器被投入科研试剂的分析使用,与传统手动检测相比,研发人员运用仪器分析具有主观干扰少、准确度高、操作方便等优点。最后,分析方法开发成功后需形成科学、合理的标准化产品质量标准,用以指导生产,实现研发成果的应用转化,为企业源源不断开发新的分析方法提供动力。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方法开发部负责分析方法的开发,方法开发部由具有化学、生物等相关背景的技术人员组成,开发人员根据科研试剂分子结构、性能指标和产品用途,提炼关键指标、设计分析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产品质量标准。方法开发人员通过不断研究、反复探索,熟练掌握超过 3,200种分析方法,能够联合运用核磁共振波谱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X射线衍射仪及 Elementar元素分析仪等一系列先进分析仪器,实现多维度、立体表征产品性能。同时,公司引进了 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能够实时跟踪检测结果,实现物联网化、电子化和流程自动化,提高了方法研发效率,为公司分析方法的开发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目前,公司建立了与研发、生产相适应的质量标准体系,已完成超过 5万项企业产品标准的制订,自 2012年起持续符合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编制了产品生产和检测的标准作业程序(SOP),质量记录贯穿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在采购环节,分析测试部在试剂原料及 OEM实验耗材入库前严格按照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对不合格品反馈给采购部进行退换货处理,从源头保障公司产品品质;在生产环节,分析测试部在产成品入库前进行严格质检,不合格品退回生产部返工;在销售环节,分析测试部为每个合格产品配备 COA质检证书,化学科研试剂还配有 MSDS安全操作说明书,便于客户操作、使用。强大的质检能力为公司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3、品牌优势 公司自设立伊始就坚持打造自主品牌,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产品和服务历经市场的反复考验,“阿拉丁”科研试剂品牌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深受客户信赖,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商誉,在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的国内试剂品牌综合评价调查中,“阿拉丁”连续多年被评为“最受用户欢迎试剂品牌”,在行业竞争中拥有较为明显的优势。 4、电商平台优势 与线下销售主要依赖渠道建设、客户维系不同,电商销售模式能够通过大数据分析、引流推广等方式实现对客户的快速精准营销。公司主要依托于自身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销售,经过多年沉淀,积累了丰富的电商平台建设经验,在智能搜索功能方面,实现了结构式搜索、COA搜索、MSDS搜索等多种精准检索方式,便于客户快速查找所需产品;在智能推荐功能方面,公司实现了实时推荐、关联商品推荐、多品类大数据推荐等智能推荐技术,全方位、高精准匹配客户需求,提升了客户体验、增强了客户粘性。近年来公司网站流量和访问量节节攀升,直接带动了销量的增长,根据全国化学试剂信息站的跟踪统计,在国内科研试剂企业电商平台排名比较中,公司在 2018年至 2021年 1-6月(除 2018年第三季5 度外)各个季度全部位列第一,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 5、客户群体优势 公司拥有超过 18.8万名注册用户,具有广泛的客户群体,产品直接服务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研发机构的科学家和一线科研工作者,积累了优质、稳定、丰富的客户群体。公司直接客户有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等为代表的科研院所;有以普门科技(688389.SH)、药明康德(603259.SH)、药石科技(300725.SZ)、深天马 A(000050.SZ)、亿纬锂能 5 资料来源:《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 2021年 1-6月国内外试剂企业网站排名分析》,试剂信(300014.SZ)、信立泰(002294.SZ)、新和成(002001.SZ)及硕世生物(688399.SH)等为代表的各战略新兴行业内创新型企业群体;有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为代表的众多高等院校(覆盖全部 985工程大学、90%以上 211工程大学),客户基础坚实。 6、仓储优势 公司建有甲类仓库、常温库、2-8℃冷库、-20℃冷库、原料库、包材库、耗材库,其中甲类仓库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存储资质,公司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储存设施)》。公司可根据不同品类科研试剂对于温度、湿度、光线及通风等储存要求的不同进行分类存放,同时,满足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等特殊储存要求,持续保障产品性能。强大的仓储能力确保公司在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合规经营,为公司不断进行品种开发、持续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7、管理优势 科研试剂及实验耗材具有单品体积小、产品规格多、安全要求高等特点,精细化管理水平是衡量科研用品生产商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公司向来注重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实现管理精细化,上线并持续完善各种信息管理系统。 目前,公司各信息系统数据完全打通,客户在公司电商平台上下单后,相关信息流依次经过 CRM系统—ERP系统—WMS系统—智能物流管理系统,涵盖线上下单、在线支付、信息提醒、仓储配货、智能发货、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实现了信息自动化、操作流程化。其中,CRM系统可以及时、准确记录客户信息,能够基于电子商务智能引擎分析自主电商网站中每位访客的浏览记录和购买行为,构建客户档案和人群逻辑,为销售及定价策略提供依据;ERP系统涉及多个供应链关键节点,从客户下单到产品出库全程追踪,实现了采购及时、下单准确、发货迅速;WMS系统通过 RF枪扫码出入库,实时更新库存状态,便于公司排产,同时通过系统智能规划拣货路径,提高配货效率;智能物流管理系统能物流进展,具备物流节点智能提醒功能。同时,公司每个产品均配有二维码标签,包含生产批次、原材料批次、货号、规格、储存条件等相关信息,确保产品信息的可追溯性。信息化及精细化管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是公司的一大竞争优势。 8、便捷的购物体验优势 科研工作者所需科研试剂品种较多且技术特点各异,倾向于一站式采购,品种丰富的科研试剂生产企业拥有竞争优势。目前公司科研试剂常备库存产品超过3.7万种,是国内品种最丰富的生产商之一。 公司运用电子商务销售方式,大幅简化、压缩了传统线下销售中价格协商、合同签订、订单生产等流程,将数万种科研试剂及实验耗材相关信息分门别类地展现在自主电商平台上,客户通过公司电商平台进行线上下单,享受超市级便捷的购物体验。同时,发货及时性是影响电商企业客户体验的重要指标,公司从客户下单到收货仅需 3天左右,供货及时,实现了 F2C(工厂直达客户)的优质服务。 此外,2018年底公司上线了大数据产品推荐模块,该模块独立于网站运行,通过 API和公司电商网站相连接。该模块使用机器学习算法分析购物者的在线购买活动、购物车中的商品,将个性化产品推荐给客户;能够应用不同算法并结合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根据热门产品和新产品的情况,对产品推荐策略进行微调;能够结合客户选购的产品规格、用途、特性等进行产品推荐。该模块的上线为客户创造了独特体验,有利于提高公司客户转化率、平均访问量和单笔订单价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38,740.00万元(38.74万手)。原股东优先配售阿拉转债 303,803,000元(303,803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8.42%;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81,688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1.09%;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1,90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49%。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2年 3月 2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57号《验资报告》。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年 3月15日至 2028年 3月 14日。 (二)面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三)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7%、第三年 1.2%、第四年 1.8%、第五年 2.5%、第六年 3.0%。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3月 21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 9月 21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 3月 1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370】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2)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4)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15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本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5)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5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6)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表决方式; 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④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⑤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⑥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⑦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7)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 5个交易日。于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8)召开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场所由公司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9)符合本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机构或人员,为当次会议召集人。 (10)召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的规定; ②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③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④应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11)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3.7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 =P-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0 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1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i×t/365 A I:指当期应计利息; A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六节 发行条款”之“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之“(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出具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370】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 最近三年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四、 发行人的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的现象。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100% ④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4.64倍、5.07倍、15.74倍和 11.3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2.56倍、2.68倍、13.40倍和 8.86倍。2020年末和 2021年 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0年 10月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流动资产大幅增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高水平,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强,资产结构良好。 2018年-2020年,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61.24、390.54和 357.41,公司的息税前利润能够较好地覆盖公司的利息支出,付息能力较强。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100% ④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⑧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⑨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⑩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四、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五、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股权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63.72元/股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约 38,74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607.97万股。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本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西部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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