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601990):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17:42:58 中财网
原标题: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2-004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高科”)持有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533,617股,持股比例为 0.801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南京高科拟于 2022年 5月 5日至 2022年11月 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9,533,617股公司 A股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01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自目前起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年 4月 8日收到南京高科函告,南京高科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根据其函告及有关规定将其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29,533,6170.8012%IPO前取得:24,611,347股 其他方式取得:4,922,270股
注:以其他方式取得的 4,922,270股公司股份系公司 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 成原因
第一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9,533,6170.8012%同受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制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21,952,75125.0098% 
 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7,454,9753.1862% 
 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1,142,3021.6586% 
 南京颐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60,000,0001.6276%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0,483,5840.2844% 
 南京金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567,8610.0154% 
 合计1,201,135,09032.5832%
南京高科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 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 期间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 源拟减持原 因
南京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不超过: 29,533,617股不超过: 0.8012%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29,533,617股2022/5/5~ 2022/11/4按市场价 格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 及资本公积转 增取得的股份经营发展 需要
(一)南京高科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南京高科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南京高科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就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如下:
“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孰长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
一、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发行人股东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四、根据《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的有关规定,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受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其他股东,自持股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最终实施结果受公司股价、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南京高科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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