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太极实业(600667):追认并延长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并延长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 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 阜平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太极实业子公司十一科技持有 阜平惠元 100%股权。 ●担保 概述 : 子公司 十一科技 以其持有的 阜平惠元 100%股权 份额为限为 阜 平惠元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 质押期限至 2021年 12月 31日 。 在未获得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 十一科技 违规 将上述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延长至 2022年 4月 30日 。为满足 电站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 , 对上述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 限事项予以追认 ,并将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延长至 2022年 12月 31日。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太极实业 ”) 分别于 2021年 10月 27日、 2021年 11月 12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 全资子 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 保的 议案》,为确保 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 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 ( 以下简称 “十一科技 ”) 全资 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阜平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以 下简称 “阜平惠元 ”) 按时足额支付其在 竣工验收日 前 《 阜平县 200兆瓦光伏电站 项目工程总承包 ( EPC) 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项下 应支付 的工程款 , 主 合同总价为 9.24亿元 , 十一科技以其持有的 阜平惠元 100%股权份额 为限 为 阜平 惠元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 质权人为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海 能源 ”) , 担保金额 为 不超过 9.24亿 元 , 质押期限至 2021年 12月 31日 。 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40) 受疫情影响,阜平县 2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未能按期竣工验收, 在未获得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 情况 下, 十一科技将上述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4月 30日 ,延期 事项 未告知上市公司 。 公司于近日开展内部自查,发现上述 违规担保事项,第一时间要求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并 立即 启动内部追责程序。 股权质押担保延期事宜系子公司十一科技根据全资电站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需 要而进行,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上述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事项予以追认。 考虑疫情对 项目 进展的影响,及电站项目建设 的实际需要 ,十一科技拟将股 权质押担保期限延长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子公司十一科技将严格把控项目进 度、施工管理,统筹做好项目管理以防范风险 , 并尽快办理 解除股权质 押担保 手 续 。 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 。 公司已于 2022年 4月 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追认并延长 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 全资子 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期限 的 议案》,同 意了本次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同意将本次担保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 同意 本次担保事宜 的独立 意见。 本次 追认并延长子公司十一科技为 阜平惠元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期限 的事项 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阜平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苍山西路世纪城小区 4号楼 1单元 502室 法定代表人 余才志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30624MA0F1YU26N 经营范围 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及相关新能源发电技术服务;太阳 能及相关新能源发电项目、农林业光伏一体化项目、农 业和设施农业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购电、售 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十一科技持有 阜平惠元 100%股权 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阜平惠元资产总额 418,309,594.88元, 负债总额 418,310,724.8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元,流动负责金额 418,310,724.88元), 资产净额 - 1,130元。 2021年 1- 12月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 0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十一科技与上海能源关于阜平惠元 100%股权的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 信息产业电子 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阜平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或“目标公司”)与 质权人签订编号为 CPIPEC- GL- 91101000300的《阜平县 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工程总承包 (EPC)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 或有权处分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为限向质权人出质,以担保债务人按时足额支 付其在主合同项下竣工验收日前应支付的工程款。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签订 本合同。 1、被担保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种类相同,被担保的主 债权为:债务人应支付的主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款。即使项目竣工验收日期在 2022年 4月 30日前,质权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工程价款仍有权按照质押合同约定 行使质权。 2、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 1) 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款、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垫资利息等)、 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 ( 2)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质权的费用以及出质人 在本合同项下应向质 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 ( 3) 质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应 与主合同的约定一致。 3、出质股权 出质人自愿提供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设定质押,出质股权的具体情 况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质押股权清单”。 质押的效力及于出质股权在质押期间内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送股、配 股、分红、转增股、派息及其他收益 ) 。质押期间,质押权利产生的货币形式的 孳息 收入应存入质权人指定账户,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支取。 4、质押期限 质权与被 担保债权同时存在。但质权与被担保债权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自 动消灭。自动消灭日起,质权人无权向出质人提起追索本合同项下质权的任何主 张和诉讼。 ( 1) 出质人持有阜平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已经确定转移为质 权人(或质权人的指定代理人)持有。 ( 2) 质押登记期限 2022年 04月 30日到期。 质押登记期限至 2022年 04月 30日,若阜平县 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合同 约定的容量并网时间有调整则本协议质押期限相应调整 。 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可以变更质押登记期限,如质押登记期限变更本协议上述 第( 2)款做相应变更。 5、适 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则在上海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6、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自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公章后生效。质权自质押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本合同生效后,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 解除时,应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 书面协议达成之 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在债务人的阜平县 2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全容量并网之日起 30天之内或双 方约定的合适日期,质权人应: ( 1) 向出质人返还出质股权凭证(如有)。 ( 2) 协助出质人办理质押的解除或注销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应由各自承担。 (二) 十一科技与上海能源关于 延长 阜平惠元 100%股权质押 期限的 协议的 主要内容: 为了确保阜平惠元与上海能源签订的《阜平县 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 承包( EPC)合同》的履行,十一科技同意以其持有的阜平惠元 100%股权向上 海能源出质,以担保阜平惠元按时足额支付其在竣工验收日前主合同项下应支付 的工程款,最高不超过 9.24亿元。质押期限 延长 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 追认并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事宜 系子公司十一 科技根据 全资电站 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同意 追认并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 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追认并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事项 发表同意将本次 追 认并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 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追认并延长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事项属于公司正常 经 营行为,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风险。我们同意子公司十一科技 的本次股权质押担保延期 事宜。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32,945,000.00元, 占公司 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2.5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 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778,820,000.00元,占公司 2020年经审计的净资 产的 21.8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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