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股份(300387):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02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特定股东正鸿发展有限公司以及高级管 理人员冯嘉炜、周志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 15,765,672股(占公司总股本 5.4404%)的股东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9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0%)。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 1,703,253股(占公司总股本 0.5878%)的股东正鸿发展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3,253股(占公司总股本 0.5878%)。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 47,389股(占公司总股本 0.0164%)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志斌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847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41%)。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 98,289股(占公司总股本 0.0339%)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冯嘉炜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572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85%)。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11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创富”)、特定股东正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鸿发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志斌、冯嘉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份减持计划 (1)股东长江创富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企业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配股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占比: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5,795,7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股东正鸿发展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企业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配股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占比: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1,703,2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7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3)周志斌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及占比: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 11,84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冯嘉炜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数量及占比: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 24,57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8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减持承诺: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 2年内,若公司股价不低于发行价,可能根据本公司资金需求,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每年减持不超过届时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正鸿发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且不早于公司实际经营期满十年之日(2017年 1月 22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周志斌、冯嘉炜承诺:(1)本人或本人配偶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2)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或本人配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创富、特定股东正鸿发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志斌、冯嘉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创富、特定股东正鸿发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志斌、冯嘉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创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方胜玲女士控股的企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创富、特定股东正鸿发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志斌、冯嘉炜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创富、特定股东正鸿发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志斌、冯嘉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持股 5%以上股东长江创富、特定股东正鸿发展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志斌、冯嘉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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