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旷达科技(002516):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旷达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 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沈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饰件业务属于纺织行业中的车用内饰行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汽车主机厂的二级供应商。主要产品为车用纤维及车用内饰件,与汽车行业的下游行业的市场状况、增长速度、产品价格等因素关联较大。 从全年发展来看,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 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全年销量超过 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3.4%。汽车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汽车芯片短缺虽逐渐缓解,但仍显紧张,未来在“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促进下,汽车行业需加快融入新的发展格局。 相对于公司汽车的内饰件产品,市场需求也在变化,织物类的面料份额在下降,因此,公司注重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报告期内加大生态合成革、超纤绒、超纤革的研发和投入,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2、主要风险分析”。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6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长沈介良先生签名的2021年度报告。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乐乐、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签名并盖章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 3、载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刘淑云、朱小娃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其他有关资料。 释 义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光伏发电业务影响重大的政策等变化。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可 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自查范围包括2021年12月底之前的已并网项目,计划于4月15日前填报完成。如清查 后国家发放历史拖欠补贴,对公司未来现金流等财务指标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饰件业务属于纺织行业中的车用内饰行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旷达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汽车主机厂的 二级供应商。主要产品为车用纤维及车用内饰件,与汽车行业的下游行业的市场状况、增长速度、产品价格等因素关联较大。 从全年发展来看,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从政策 驱动转向市场拉动,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汽车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汽车芯片短 缺虽逐渐缓解,但仍显紧张,未来在“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促进下,汽车行业需加快融入新的发展格局。相对于公司汽 车的内饰件产品,市场需求也在变化,织物类的面料份额在下降,因此,公司注重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报告期内加大生态合 成革、超纤绒、超纤革的研发和投入,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报告期内,从新冠肺炎疫情中逐渐复苏的汽车行业却再次经受着一场“洗礼”,上游原材料紧缺所引发的“涨价潮”,逐渐向下 游传导,公司汽车内饰业务同样受此影响,虽全年营收有所增长,但相关业务的净利润下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于2013年涉足光伏电站的投资与运营,属于集中式地面光伏发电业务。基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的调 整,公司于2017年底对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进行优化、出售部分光伏电站资产。 公司光伏发电业务主要利用太阳光能、太阳能组件、逆变器等电子元件组成的发电体系,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 伏发电系统,是属于国家鼓励力度最大的绿色电力开发能源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尚有光伏发电电站7座,分别位于新疆富 蕴1座30MW,新疆温泉1座30MW,新疆若羌1座20MW,云南通海1座30MW,陕西榆林1座50MW,山东菏泽1座10MW,河北宣化1座30MW,共计200MW。工作原理即太阳能组件产生的直流电经过并网逆变器转换成符合市电电网要求的交流电之 后直接接入公共电网,由电网统一调配向用户供电。基础上网电量根据国家电价批复执行,包括标杆电价及国家再生能源补 贴两部分。超出基础上网电量部分通过电量交易平台竞价交易实现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发电场化交易总电量10,505万KWh,占总上网电量的36.53%,场化交易总电量比去年同期增加2.37%。 公司对光伏电站没有继续投建及扩张计划。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光伏电站的应收补贴余额为55,547.94万元;报告期内, 光伏电站补贴款回款3,067.84万元。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对光伏发电业务没有新建及扩张规划,未来将继续优化,在合适的时机收回相关投资。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汽车饰件业务主要产品为车用纤维及车用内饰件,与汽车行业的下游行业的市场状况、增长速度、产品价格等因素关联 较大。公司汽车饰件类产品大多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销售部门(或子、孙公司)所获取的订单、安排相关产品生产, 并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汽车制造商或其一级配套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饰件业务主要业绩指标因原材料上涨等诸多因素未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实现净利润11,296.74万元,同比 减少4.77%。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具备汽车内饰织物全产业链的综合管理能力、研发能力及技术积累。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 优势包括: 1、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拥有车用环保有色纤维到汽车包覆件各部分的完整产业链生产制造能力: 从原材料源头控制产品质量,极大地提升了产品品质和管理效率; 国内独有的有色丝生产环节,不再经过染色环节,直接织造成各种颜色的面料,自然成色,产品绿色环保,性能优良;统一 安排各环节的技术研发和生产计划,提高管理效率,及时配合客户的开发和生产进度,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费用。 2、规模化生产管理:公司为汽车整车厂及座椅一级总成商提供配套服务,将汽车行业要求的产品可靠性、一致性、生产大 批量规模化和供货及时性等管理理念贯彻在整个生产管理体系中,行业经验丰富。 3、出色的研发、设计及测试能力:作为消费者可以直接接触到的外观饰件产品,汽车内饰供应企业不仅需要和一级总成商 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也需要配合整车厂进行原型设计研发。公司从事相关行业多年,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参与起草多项国 家、行业标准,拥有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认可的实验室,研发、设计能力突出,能满足不同主机厂的测试需求。 4、广泛的客户服务网络及客户资源: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形成覆盖全国各大主要汽车生产基地的服务销售网络,可为 客户提供及时的配套产品设计、生产、服务、售后等一条龙服务,满足其多样的定制化需求。客户资源广泛,与欧系、德系、 日系、国内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等整车企业都有配套。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4亿元、同比增长15.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亿元、同比下降9.68%。 1)饰件业务 公司饰件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火车、飞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座椅、门板、头枕、扶手、衣帽架、立柱等区 域。公司通过对产品的升级,及对座套业务方向的逐步调整,抓住合成革发展契机,为公司后续内饰业务的拓展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饰件业务板块主要业绩指标未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实现净利润11,296.74万元,同比下降4.77%。 2)新能源业务 光伏电站收入和毛利率比较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并网容量200MW。本期公司实现光伏发电业务收入20,602.15 万 元,同比增长1.41%。2021年累计发电量较上年同期下降0.45%。 报告期内,公司对重要参股公司芯投微继续增资,已间接持有芯投微75%的股权。2021年6月,芯投微已控股的日本NSD公 司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了以研发和销售为核心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炳芯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021年12月, 芯投微为推进滤波器项目在国内落地,在合肥高新区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合肥芯投微电子有限公司。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汽车内饰相关产品根据生产设备、工艺、用途等方面的不同,可分为机织面料、针织面料(经编面料、纬编面料)、生 态合成革和化纤丝,以及下游汽车座套、坐垫等饰件产品。 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的产品是指通过投资、运营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将自然界的太阳能辐射转换成可使用的电能产品。 (3)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饰件业务 公司汽车饰件类产品大多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销售部门(或子、孙公司)所获取的订单、安排相关产品生产,并将产 品直接销售给汽车制造商或其一级配套供应商。 2)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光伏电站通过前期电站开发、建设招标,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由旷达新能源下属各电站项目公司负责单个电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旷达新能源对各光伏电站进行监测监督,保障光 伏电站正常运营。 (4)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凭借前瞻性的战略布局、持续的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广泛的市场销售网络布局,建立了集纤维、织 造、后整理、复合、裁剪到座套缝制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成为中国汽车零部件内饰件行业龙头企业,技术水平和产销规模 已跻身于全球汽车内装饰材料领域前列。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随着公司合成革业务不断增长,为了更好地反映公司主营产品情况,本报告期把合成革业务从其他分类中剥离,划分到汽车 公司是否有实体门店销售终端 □ 是 √ 否 上市公司新增门店情况 □ 是 √ 否 公司是否披露前五大加盟店铺情况 □ 是 √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适用 □ 不适用 汽车座椅面套业务产销量较上年增长,主要原因是座套来料加工业务增长导致; 合成革业务产销量较上年增长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合成革产能释放及合成革订单量增长导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是 □ 否 注销子公司 2021年 5月 7日,经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注销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2021年 6月 3日,经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注销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下属公司江苏旷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