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九丰能源(605090):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 2021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42,969,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3、我国天然气进口以 LNG进口为主,且增速较快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产天然气、管道进口(PNG)、LNG进口等多元化供应格局。随着我国天然气供需缺口日益扩大,天然气进口规模持续提升。管道进口方式虽然输送成本较低,运力更高,但管道铺设投资巨大,受限于单一的气源地,地缘风险较大。LNG进口方式则通过专用 LNG船进行远洋长距离运输,且来源多元化,到国内沿海 LNG接收站上岸后利用槽车或管道输送到用户端,灵活性较强。 201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进口规模持续提升。2017年开始,LNG的进口量超过了管道天然气的进口量,进口 LNG在我国天然气供应中占比越来越高。2021年度,我国天然气进口量合计图 4:2010年-2021年我国天然气供应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数据、LNG行业信息 LNG进口依靠在我国沿海建设的 LNG接收站进行上岸中转。截至 2021年底,我国建成投运 的 LNG接收站为 24座(含中国台湾 2座),为我国天然气保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设施保障。 (二)LPG行业 1、我国液化石油气消费量持续稳步增长 2010年以来,我国液化石油气(LPG)保持稳步增长趋势,2011-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3%。2021年,我国 LPG表观消费量 6,988.11万吨,同比增长 10.59%。 图 5:2011年-2021年液化石油气表观消费量 2、化工原料用气需求增长是带动LPG消费增长的主导因素 我国 LPG的用途包括化工原料、民用燃料、商用燃料、工业燃料和车用燃料。目前,化工原料用气已成为占比最高的 LPG消费用途,亦为我国 LPG市场的主要增量。受近年来我国化工原料向轻质化方向发展的影响,LPG作为比石油脑、煤等经济性及环保性更优的原料被大量运用;随着 LPG深加工装置产能的不断扩大,用于化工原料的 LPG需求量得以持续增长。随着我国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LPG民用气用量将保持基本稳定。 3、我国 LPG供需缺口扩大,进口依存度提高,LPG进口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 我国 LPG供给来源主要为国产和进口,其中国产 LPG主要来自于石油炼厂,主要成分包括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进口 LPG通常以丙烷和丁烷成分为主,纯度高、杂质少,并可根据近几年,随着国内 LPG深加工装置产能的不断扩张,诸多石油炼厂将产出的液化气用于 LPG 深加工领域,导致国内燃料用气供应下降,需要进口 LPG进行补充;此外,PDH等 LPG深加工 装置的扩展也需要依赖大量的进口 LPG作为原料气,故国内 LPG市场对进口气依赖度逐渐提升。 根据金联创数据,2021年我国 LPG进口总量 2,449.40万吨,同比增长 24.63%,对外依存度 持续提升。 图 6:2015年-2021年我国液化石油气进出口数量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华经产业研究院整理 根据国家海关总署数据,我国液化石油气进口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主要系该等地区 LPG需求较为旺盛。 (三)氢能源行业 1、氢能源发展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 氢能是一种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二次能源,被誉为人类未来的“终极能源”,发展氢能已成为多个国家在低碳发展道路上的共同选择,目前,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工业化国家均已将氢能纳入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制定了氢能技术目标,氢能产业的商业化步伐不断加快。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2021年 5月发布《全球能源行业 2050净零排放路线图》,到 2030年氢能需求将翻倍,到 2050年增长 6倍,在脱碳的重工业(如炼油厂、化学品和钢铁)、长途运输(卡车、船舶、飞机等)以及长期能源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根据国际氢能委员会发布的报告,自 2021年 2月以来,全球范围内已经宣布了 131个大型氢能开发项目,全球项目总数达到 359个。预计到 2030年,全球氢能领域的投资将激增至 5,000亿美元。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 2050年,全球氢能产业将创造 3,000万个工作岗位,减少 6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创造 2.5万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并在全球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18%。该报告特别指出,中国未来有望领跑全球氢能产业发展。预计到 2050年,氢能在中国能源领域的占比有望达到 10%。 从国内看,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年制氢产量约 3,300万吨,其中,达到工业氢气质量标准的约 1,200万吨。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全球第一,在清洁低碳的氢能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 根据中国氢能联盟的预测,到 2030年,中国氢气需求量将达到 3,500万吨,在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为 5%;到 2050年,需求量将达到 6,000万吨(相当于 2020年的 292.68%),在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为 10%,产业链产值达到 12万亿元/年。其中,交通运输领域用氢 2,458万吨,约占该领域用能的 19%;工业领域用氢 3,370万吨、建筑及其他领域用氢 110万吨,相当于减少 1.7亿吨标煤。 2、氢能顶层设计落地,氢能将成为我国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发展低碳能源成为时代重任。氢能作为清洁的低碳能源,受到国家和地方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多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陆续出台,我国氢能产业发展正步入快车道。 2021年 3月,全国人大发布《“十四五”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在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2021年 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探索多种技术发展路线和应用路径。 2021年 8月,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将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示范期为 4年,“氢能供应”纳入重要的积分核算。 2021年 11月,国家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2022年 3月 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其中提到强化氢能等前沿科技攻关,适度超前部署一批氢能项目,着力攻克可再生能源制氢和氢能储运、应用及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力争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推动氢能技术发展和示范应用。 2022年 3月 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在能源系统中的定位和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出了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应用,以及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的若干具体路径,对氢能产业走向成熟,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深远意义。《规划》提出到 2025 年,我国要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 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 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再经过 5 年的发展,到 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 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 3、广东省积极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2020年 9月,广东省工信厅等 5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发展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的研发,提高汽车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出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攻 关及产业化,支持引进和开发先进氢燃料电池汽车,推进广州、佛山、云浮、茂名市氢燃料电池 汽车产业化基地建设。 2020年 11月,广东省发改委等 7个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 施方案》,提出着力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多渠道增 加氢源供应,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等。 2021年 4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 标纲要》,提出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突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核心 技术,打造多渠道、多元化氢能供给体系。 据公开信息,2021年底,由广东省发改委制定的《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征求意见稿显示,到示范期末,广东省实 现推广 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实现年供氢超过 10万吨,建成加氢站约 200座,车用氢气 终端售价降到 30元/公斤以下,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 2022年 2月,广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征求《制氢加氢一体站安全技术 规范》(征求意见稿),为国内该领域首个省级地方标准。 三、公司业务概述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立足于天然气、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产业, 为广大客户提供用气保障能力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 LNG、LPG产品及服务。经过 30多年的发 展,公司业务布局已涵盖国际采购—远洋运输—码头仓储—加工生产—物流配送—终端服务等全 产业链,实现了清洁能源“端到端”(从资源源头端到直接用户需求端)的全方位布局。 目前,公司主营产品包括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甲醇、二甲醚(DME) 等。其中 LNG及 LPG是公司大力发展的核心主业,甲醇、二甲醚等化工产品是公司稳步发展的 业务,氢能是公司积极布局的新赛道业务。 公司国内核心业务“端到端”全产业链布局图如下: 四、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一)采购、运输模式 公司 LNG、LPG采购以境外采购为主,采购模式主要为长约采购与现货采购。公司与马石油 和 ENI已签订 LNG长约采购合同,约定年度基础提货量、计量方式、价格计算公式、结算方式 等,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制定年度交货计划并实施。长约采购的 LNG气源为供应商所属的马 来西亚及印度尼西亚本土井口气,能最大程度保证公司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与国际市场 诸多知名能源供应商达成合作协议,凭借良好的国际信用,进行 LNG及 LPG现货采购,根据市 场价格变动情况及需求缺口灵活制定采购策略,并做好资金安排、船运安排、商检指定、报关卸 货等。 此外,公司积极打造“海气+陆气”双气源资源池,在海气价格竞争力不足的情况下,加大境 内“陆气资源”现货方式批量采购(如向中石化、中海油、川渝 LNG工厂采购等),确保供应链 的安全及价格竞争力。 图 7:公司 LNG、LPG海外资源池分布图 在 LNG、LPG运输方面,公司积极布局专用船运市场,目前自主控制 8艘运输船,其中 5 艘 LNG运输船(3艘自有,2艘租赁),1艘 LPG运输船(租赁),募投项目在建 2艘运输船(1 艘 LNG船,1艘 LPG船),能够完全满足公司 LNG及 LPG产品的周转与运输,可以有效避免船 运市场供给出现波动,及船运价格上涨对公司供应链造成的不利影响。 图 8:公司自有 LNG远洋运输船(船号:Global Energy) (二)接收、输配模式 公司拥有自主的 LNG、LPG接收码头,位于东莞市立沙岛,码头岸线 301米,海域面积 16.59 公顷,最大可靠 5万吨级船舶,共设有 3个泊位。在仓储方面,公司建有 16万立方米 LNG储罐、 14.4万立方米 LPG储罐、12.5万立方米甲醇储罐等,可实现 LNG年周转能力 150万吨,LPG年 周转能力 150万吨,能有效保证公司业务流的规模化周转及顺畅、高效。 图 9:公司位于东莞市立沙岛的 LNG、LPG接收码头及库区效果图 公司 LNG、LPG资源接收上岸并进入储罐后,通过“液进液出”及“液进气出”方式,将产品输送至目标客户端。在“液进液出”方面,截至 2021年末,公司在运营的 LNG槽车近百台,可保证液态产品的日常输送。在“液进气出”方面,公司投建的东莞市立沙岛 LNG接收站气化项目,总气化规模为 40万方/小时,并联通东莞市城市管网,可实现气态产品的高效输送。 2022年,公司将通过国家管网公司的接收站码头实现 LNG异地上岸,并利用国家管网公司的管输优势,实现液态及气态输送,助推公司走出华南市场。 (三)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以境内直接终端用户销售为主,同时基于做大资源池为目的,在合适的条件下,积极开展国际业务。 在国内业务方面,公司通过“资源(LNG、LPG)+资产(码头、仓储)+市场”模式,服务半径覆盖了粤港澳大湾区较密集的用能群体,包括直接终端用户及中间商客户等。在客户结构方面,2021年,LNG业务下游客户中工业(园区)用户、燃气电厂、大客户等直接终端用户销量占公司国内销量的比重超过 70%;LPG业务用气结构中应用于终端居民用气的比例预计超过80%,化工原料用气占比预计未来将持续提升。在 LNG业务策略方面,公司采用“长约气对应国内直接终端用户”、“现货气对应国际业务”的基本业务逻辑,确保长约定价与下游客户销售定价的相对一致性,提升价格弹性及顺价能力,当出现极端情况时,进行内外互补、合理修正。在LPG业务策略方面,公司参照不同客户的资信情况、采购需求、前瞻合作等因素,制定了一套灵活的销售定价模式,通常以 CP、FEI或者附近石化炼厂挂牌价为基础进行计价。 五、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六、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 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公司 2021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