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300862):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3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庐熙投资”)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或在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432,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1525%)。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庐熙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929%)。 2.后续减持计划:持公司股份 8,782,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6.6596%)的庐熙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782,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596%)。 公司于近日收到庐熙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庐熙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庐熙投资实际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6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929%),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公司已就减持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庐熙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为 8,782,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65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8,782,043股 (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596%)。庐熙投资于2021年9月11 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适用下列比例限制: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的,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48个月不满 60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的,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48个月不满 60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权变动事项,该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 不低于发行价。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庐熙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庐熙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本单 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庐熙投资承诺: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②本单位/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本单位/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截至本公告日,庐熙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庐熙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庐熙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庐熙投资严格遵守《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庐熙投资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庐熙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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