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国机汽车(600335):国机汽车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 4月 11日下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公司制定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94,810,423.24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元(含税)。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456,875,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1,981,274.57元(含税)。 (二)公司对于 2021年现金分红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达到 39.82%,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三)同意将《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一)截至 2021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4,514.27万元,均为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1%。 (二)截至2021年末,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三)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王都、崔东树、祝继高 2022年 4月 1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