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补充质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7月 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号),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332 号)。盈峰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59,609,75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31%,并已将其持有的 10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盈峰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质押专户名称为“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以下简称“质押专户”)用于可交换公司债换股或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盈峰集团通知,盈峰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25,000,000股补充质押给盈峰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质押专户。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后,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868,740,15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60.2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32%。该补充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1、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25,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6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3.93%,对应融资余额为5亿元;未来半年后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筹资金、项目未来现金流或项目资产增值变现。 2、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