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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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4月13日 16:01: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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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贝斯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2-01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保航)出具的《关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嘉兴保航于2021年2月22日至2022年4月11日期间,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7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02室-91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4月11日 | | |
股票简称 | 贝斯美 | 股票代码 | 300796 |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 股 | 125.73 | 1.04 | | |
合 计 | 125.73 | 1.04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33.50 | 10.18 | 1107.77 | 9.1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33.50 | 10.18 | 1107.77 | 9.1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2021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嘉兴保航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67,5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9%)。
2021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
间届满的公告》,嘉兴保航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 78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嘉兴保航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30%)。
2022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届满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截至2022年4月11日交易结束,
嘉兴保航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嘉兴保航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474,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截至目前,嘉兴保航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5.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
诺情形。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