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广汇能源(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4月15日 04:22:55 中财网
原标题: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21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1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6,565,755,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626,302,055.60元(含税)。2021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 2019年-2021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3,326,748,475.33元(含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76%,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广汇能源600256广汇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倪娟祁娟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 路165号中天广场27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 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 场26层
电话(0991)3762327(0991)375996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能源是工业的粮食、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地位,而能源安全则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能源安全至关重要。当前,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交织叠加,全球能源价格上涨,国际油气价格震荡运行,全球能源体系正发生结构性的演变,未来能源安全面临的风险因素将进一步增加。2021年,我国能源供需偏紧,政府将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工作摆在关键位置,坚定保障“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

在当前技术条件下,能源体系的低碳性、安全性与经济性还存在一定的矛盾,《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确保安全降碳。”当前,我国煤炭与清洁能源协同耦合利用主要体现在电力调配上,未来亟需开展煤炭与清洁能源在化学转化等多场景下的协同研究,攻关发电制氢与煤转化等多项深度耦合技术,协同提升能源系统整体用能效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落子之年,能源作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的保障,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将继续加快推进能源革命,不断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助力国民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年内,能源市场从国际火到了国内,石油、天然气和煤炭价格都创出了历史新高,三者均成为今年表现最好的资产。

(行业所涉信息摘自卓创资讯、中宇资讯、Wind资讯等公开网站资讯,仅作参考。) 1.天然气业务
2021年,随着世界各国疫情控制活动举措生效、疫苗推广及经济活动的缓慢复苏,逐步带动了全球天然气产量回升,而由于全球极端天气导致的取暖和发电需求增加及能源环保政策实施等因素,天然气消费需求表现亦旺盛。全球天然气资源储量无明显新增,但天然气贸易量随着整体天然气需求量的增长而显性复苏,亚洲、欧洲需求更加强劲。基于全球天然气整体需求端、供应端错配联动,LNG现货价格保持高涨趋势。

2021年,我国在能源清洁化、全球上游化石项目投资乏力及疫情有效防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 明确了天然气行业发展的重点目标,加大天然气产供储运销体系建设,完善天然气全国“一张网”。 年内,我国大宗商品需求大幅增长,天然气及进口 LNG现货价格均大幅上涨,在成本增加的压力 下,国内管道气、LNG价格一路推涨。 2021年,全球天然气产量止跌反弹,同比增长约 4.2%,天然气消费量恢复较快增长,同比增 长约为 4.5%;贸易量持续复苏,同比增长约 5.3%,在全球天然气产量中占比约 32.6%。我国天然 气产量为 2093.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8.8%;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 374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3.7%; LNG进口量为 1124.6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9.7%;天然气出口量为 5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7.7%。 图 2:中国 LNG月度进口量(2020-2021) 图 3:中国天然气月底表观消费量(2020-2021)
2.煤炭业务
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大宗商品,在经历 2021年的“能源问题”后,各国已充分认识到煤炭等传统能源的“压舱石”作用,未来将会在发展新能源的同时,增加传统能源储备。2021年,在全球煤炭市场大幅波动期间,为避免煤炭价格受供需错配快速上涨致下游成本大幅增加,及对电力供应、冬季供暖等产生不利影响,我国多措并举,着力煤炭保供稳价,促进煤价逐步回归合理区间,确保了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2021年,受国际能源供需关系失衡、国内用电需求快速增长、异常气候、自然灾害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煤炭供需持续偏紧,煤炭市场高位震荡,我国动力煤供需矛盾持续体现,价格走势波动较大。整体来看,全国多省继续加快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生产结构优化,煤炭产业集中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产地受安监、环保及矿难影响,煤矿产量受限,而下游市场受超预期需求爆发影响,动力煤供应缺口扩大,煤炭价格快速上涨。

随着煤炭供应保障政策持续发力,煤炭优质产能持续释放。2021年,我国原煤产量 40.71亿吨,同比增长 6.02%;动力煤累计产量 33.99亿吨,同比增长 5.4%;进口量 3.25亿吨,同比增长6.56%;煤炭消费量 43.15亿吨,同比增长 6.54%。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超亿吨的省(区)有 6个,分别为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贵州、安徽,产量合计达 35亿吨,同比增长 6.68%,占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的 85.9%。其中:新疆原煤产量 31991.85万吨,同比增长 18.3%,增幅比上年上升 9.0个百分点;原煤销售量增长 14.6%,年末库存量与年初基本持平,增长 0.2%。




图 4:全国煤炭产量走势图 图 5:动力煤总消费量走势图
3.煤化工业务
现代煤化工主要以洁净能源和精细化学品为目标产品,包括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煤制二甲醚及煤制乙二醇等,均为煤化工独具优势的特有化工产品。国际能源署(IEA)报告指出,提升能源效率是全球经济有效和安全转型的关键,目前,我国现代煤化工有相当一部分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领先地位,示范或生产装置运行水平正在不断的提高。

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特点,煤炭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基础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我国高度重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发展,而作为我国特色化工产业的现代煤化工,则是清洁能源和石油化工的重要补充,同时也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我国现代煤化工发展已经形成对石油和其他石化产品的有效替代,今后将持续“能源发展替代互补与化工产品高效高值”的思路,进一步实现对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

甲醇:甲醇是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一元醇,下游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甲醇行业发展成熟度高,下游结构丰富,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化参与群体广泛。近年来,甲醇行业规模不断扩张,竞争格局较为激烈,但随着落后产能的不断退出,行业产能利用率正在稳步提升。甲醇属于典型的资源密集型和市场密集型行业,受制于资源禀赋因素,西北地区甲醇产能在国内占有绝对优势。

2021年,我国 100万吨以上的甲醇装置占比 48%,较同期相比提升了 3个百分点;40万吨以上甲醇装置占比达到 76.79%,较同期相比提升 1.29个百分点。甲醇产能 9891万吨,较同期相比增长 7.09%,前期批复项目陆续投产,但宏观政策干预使得产能增速逐步收缓;甲醇产量 7351.21万吨,较同期相比增长 9.44%;甲醇消费量 8465.53万吨,较同期相比增长 5.89%。煤制甲醇生产工艺占到总体甲醇产能的 76.46%。

煤焦油:2021年,我国中温煤焦油区域需求较往年相比继续深度调整,需求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大幅走高。疫情得到逐步控制后,国内经济飞速复苏,下游加氢企业开工积极,特别是 10月份以后,原油价格突破历史新高,到 80美元附近,带动国内成品油大幅走高,加氢轻质煤焦油 1#供不应求,价格持续高升,在此背景下,加氢企业开工高涨,采购积极,厂家均高负荷运行。

2021年,虽有原料供应紧张、兰炭厂开工受限等不利因素影响,但我国中温煤焦油产能仍有所增加,一方面,兰炭厂产中温煤焦油的主产区陕西榆林和新疆部分地区经过前期的整合后,现存企业的生产较为稳定,且局部存在新增装置,在煤制气和低阶煤提质工艺中亦有新增产能释放;另一方面,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经过近几年不间断地淘汰落后产能,今年以来,煤气发生炉现存 装置开工相对稳定。 图 6:2014-2021年国内兰炭厂中温煤焦油产量统计 图 7:2017年-2021年中国甲醇产业链价格走势图
4.其他业务
(1)铁路业务
2021年,铁路相关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担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历史使命,有效应对疫情汛情及市场变化带来的多重考验,坚持把以货补客作为全年运输经营的大格局,深入实施货运增量行动,全面优化货运布局,释放煤运大通道运力,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实施铁路95306整体升级,促进货运量持续增长。

2021年,国家铁路货物发送量连续三年保持增长,达到 37.26亿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4.0%,其中:集装箱发送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3.5%;货运总周转量完成 29950.01亿吨公里,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9.3%;全国铁路营业里程 15万公里,其中:高铁 4万公里,全国铁路路网密度 156.7公里/万平方公里,复线率 59.5%,电化率 73.3%。全国铁路累计发运煤炭 25.8亿吨以上,同比增长 8.8%。


(2)绿色能源业务
①CCUS业务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二氧化碳减排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作为一种大规模的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近年来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发改委等部门的共同推动下,CCUS相关政策逐步完善,科研技术能力和水平日益提升。发展 CCUS对我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CCUS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关键技术之一,即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捕集提纯,继而投入新的生产过程再利用和封存,可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我国有较大的石油地质储量适合二氧化碳驱油,加快 CCUS产业发展可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正在运行的大型 CCUS示范项目有 26个,每年可捕集封存二氧化碳约 4000万吨。目前,我国已具备大规模捕集利用与封存二氧化碳的工程能力,正在积极筹备全流程CCUS产业集群。目前国内首个百万吨级 CCUS项目全面建成,CCUS未来将成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技术之一。

②氢能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全球主要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氢能已成为加快能源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战略选择。全球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趋于成熟,燃料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成本持续下降,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区域性氢能供应网络正在形成。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国内氢能产业呈现积极发展态势,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和系统集成等主要技术和生产工艺,年制氢产量约 3300万吨。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制氢及氢能储运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 5 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 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100-200 万吨/年。


2021年,在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经济共振复苏及市场供需矛盾日益激化下,国际格局正在深刻调整,国际金融持续动荡,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升势迅猛。我国经济反弹势头良好,宏观指标稳步复苏,消费潜力逐步释放,GDP同比增长8.1%。同时,在供需错配驱动、成本支撑及能耗“双控、双碳”相关政策调控影响下,我国能耗产品供需缺口持续加大,天然气、煤炭及甲醇等产品价格均创下国内阶段性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牢牢把握市场机遇,生产装置保持安全稳定运行,主营业务产品销量及价格上涨共振,创造了公司自2000年上市以来的历史最好业绩。2021年,公司也明确了以“绿色革命”为主题的第二次战略转型发展目标,将围绕现有产业发展格局,集中优势力量,坚定不移地实施绿色能源发展战略,逐步推进公司驶入更高质量发展的绿色通道。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 59,708,656,125.85 元,同比增长 10.33%;实现营业收入24,864,951,200.34元,同比增长 6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03,112,468.52元,同比增长 274.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090,230,618.61元,同比增长 217.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49,013,902.96元,同比增长 31.85%。

(一)天然气板块
图8:天然气产业及市场布局示意图 2021年,公司天然气板块紧抓市场“淡季不淡,旺季更旺”有利行情,科学研判,审时度势, 实施动态定价策略,实现量价齐升引领业绩新增长。具体生产运营情况如下:
图9:天然气板块产业链

1、自产气方面:报告期内,哈密新能源公司全力推进精细化管控工作,进一步筑牢安全、环保生产防线,科学组织设备检维修,平衡发展技术攻关与创新,持续降能耗、增收率,实现 LNG产量 73,690.85万方(合计52.64万吨),同比增长7.08%。吉木乃工厂受哈国电力供应故障检修、项目设备检修及上游供气量减少等因素影响,LNG产量 14,660.80万方(合计10.11万吨),同比下降38.67%。

2、贸易气方面:启东LNG接收站项目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克服天气、疫情不利影响,确保码3
头船舶接卸高效有序。重点项目建设稳中推进,完成1#码头扩建升级,具备接卸18.5万m主流船型的能力,逐步实现码头扩容放量。报告期内,启东 LNG接收站接卸及贸易共计 42艘 LNG船舶,周转量 252.09万吨(合计 365,530.5万方),同比增长 22.47%。




分类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产量(万方):88,351.6592,723.23-4.71
1、吉木乃工厂14,660.8023,903.21-38.67
2、哈密新能源工厂73,690.8568,820.027.08
销量(万方):456,622.16373,411.2622.28
1、疆内自产 LNG89,103.3192,135.55-3.29
2、启东贸易 LNG367,518.85281,275.7130.66
其中:1、管道气120,259.047,334.331,539.67
2、国际贸易气45,261.76--
(二)煤炭板块

图10:煤炭市场布局示意图



分类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原煤产量(万吨)1,028.87581.9276.81
提质煤产量(万吨)366.48330.0111.05
煤炭销售量(万吨)1,994.911,043.4091.19
其中:原煤1,502.63679.52121.13
提质煤492.28363.8835.29
注: 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三)煤化工板块 图12:产业市场分布情况 2021年,公司煤化工板块持续产业链一体化协同发展,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紧抓市场有 利行情,产能扩张叠加行业修复,产销量稳中有升,营收规模迎来新高峰。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如 下: 图13:煤化工板块产业链
1、哈密新能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四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多措并举,优化环保装置运行,夯实环境治理成效;科学组织设备检维修,优化工艺管理,加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制定“一炉一策”调整方案,稳定气化炉工况,保障系统满负荷运行,全年12台气化炉在线运行率94.4%。实现甲醇产量116.50万吨,同比增长9.51%;实现煤化工副产品40.24万吨,同比增长4.23%。

2、清洁炼化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双防双控”双体系运行;坚持生产经营与技改配套“两手抓”,全力以赴推进技术改造,提质煤干燥、污水扩容改造及炭化炉优化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加强优化装置运行,高质量完成年度大修,保障设备运行稳定,生产负荷平均达到 85%以上。实现煤基油品产量 59.91万吨,同比增长 5.60%;销量61.05万吨,同比增长14.72%。

3、硫化工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并建设厂界VOCs在线监测设施,成为疆内首家通过验收的企业;顺利通过自治区安全协会“二级标准化”核查验收,成功进入二级标准化生产企业行列;全面推进“双防双控”体系建设,合理组织年度大修,创新与实践双轮驱动,实现项目稳产高产常态化。2021年,公司顺利突破了1万吨/年的设计产能,装置运行效率达到历史最优水平。实现二甲基二硫产量1.05万吨。

4、化工销售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研判市场形势,灵活制定销售策略,紧抓行情有利时机,销售价格突破历史新高;科学合理编制出库计划,加强物流运输管控力度,坚持实施优质产品服务和优质客户


产品名称2021年 2020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产量 (万吨)销量 (万吨)产量 (万吨)销量 (万吨)产量销量
甲醇116.50114.42106.38104.749.519.25
煤基油品59.9161.0556.7353.225.6014.72
煤化工副产品40.2440.3138.6138.214.235.50
注:煤基油品及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中均不包括贸易销售量。 (四)铁路板块 图14:红淖铁路平面示意图 报告期内,红淖铁路公司严密组织生产运输,积极协调相关项目单位,全面加强工作协调和现 场监管力度,产运销一体化运作合理有序;不断优化请车计划,争取最大程度提升请车率,与车 辆、机务、货运、工务、电务、通讯等部门精准配合,逐步提升红淖铁路的货运上量。在全国车 皮供应紧俏的情况下,2021年公司实现装车 3401列,同比增长 37.2%;完成货物运输量 1179.18 万吨,同比增长 37.9%。日均运量 3.2万吨,日均装车 9.2列。 图15:铁路请车流程图


(五)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2021年,公司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做到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两手抓,实现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合理规划项目资金,科学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1、在建项目
(1)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及配套终端设施建设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启东LNG接收站及配套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①5#20万立方米储罐: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5%,进展正常。

②6#20万立方米储罐:按期开工,已完成400根桩基施工。

③1#泊位扩建项目:已顺利完成5艘大船的接卸工作。

④2#泊位投建项目:已启动水工设计、工艺设计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海洋环评报告正在编制中。


(2)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仍主要处于天然气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有总井数54口,其中:油井29口,气井25口。自2013年6月19日,主块天然气顺利投产并从哈国斋桑输送至吉木乃LNG工厂,目前25口气井正常开井生产15口,日产气51.48万方,平均单井日产气3.43万方。2021年,该项目输送天然气1.59亿方,累计生产和输送天然气33.54亿方,区块稠油仍然处于试采测试阶段。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推动斋桑区块石油项目的勘探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石油与安徽光大签署了《关于油气勘探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基于上述协议,广汇石油间接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哈萨克斯坦共和国TBM公司与安徽光大签订了《Tarbagatay Munay LLP与安徽光大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油气勘探开发合作协议》和《斋桑区块操作协议》。安徽光大将独立操作协议约定的油气项目(即履行操作义务)并承担全部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在安徽光大投资成本收回前,TBM和安徽光大按照 28%:72%的比例对合同区内开采出的油气进行分配,投资成本回收后,按照 40%:60%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39、40、120号公告)
(3)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
报告期内,环保科技公司全面加强协调,精心组织,高效完成了各装置气密吹扫、水冲洗、单试及联运试车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生产物资准备,严格推进工程总体计划、持续加强工程质管控制;如期启动了荒煤气A压缩机,各环节精密配合,为转化A炉一次点火成功提供了必备条件;从装置中交到装置产出合格乙二醇产品,仅用时24天,从投料试车至产品产出,仅用时14天,实现了装置一次开车成功的阶段性目标。


2、发展绿色能源业务
●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
2021年5月20日,公司依托自身企业特点,结合新疆区位优势,正式设立全资子公司广汇碳科技公司,投资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将在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利用领域形成新的产业优势。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9年
总资产59,708,656,125.8554,120,478,466.5710.3348,741,535,87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20,932,211,175.1216,797,173,196.7924.6215,947,615,197.11
营业收入24,864,951,200.3415,133,627,913.3164.3014,041,598,39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003,112,468.521,336,313,125.78274.401,596,834,88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5,090,230,618.611,603,179,835.76217.511,699,431,217.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6,049,013,902.964,587,726,939.2331.854,073,177,556.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26.778.16增加18.61个 百分点10.35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76880.1994285.560.2353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76880.1994285.560.235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5,524,801,379.774,558,310,211.106,385,491,070.338,396,348,539.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802,891,501.40604,195,612.271,353,325,376.862,242,699,97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805,920,797.24606,222,934.601,332,066,013.282,346,020,87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534,070,665.81759,951,892.111,927,159,689.151,827,831,655.8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84,75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7,32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306,273,8442,127,785,18932.410质押981,236,544境内非 国有法 人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230,000,000230,000,0003.500质押230,000,000境内非 国有法



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三期)质押专户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3,807,761214,234,4883.260未知 其他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 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质押专户115,000,000115,000,0001.750质押115,000,000境内非 国有法 人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 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二期)质押专户90,000,00090,000,0001.370质押90,000,000境内非 国有法 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86,141,00086,141,0001.310未知 其他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7,533,38766,675,0601.020未知 国有法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5,000,02955,000,0290.840未知 其他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 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46,650,1100.710未知 其他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 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046,650,1100.710未知 其他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 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46,650,1100.710未知 其他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 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46,650,1100.710未知 其他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 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46,650,1100.710未知 其他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 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46,650,1100.710未知 其他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 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046,650,1100.710未知 其他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 -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 管理计划046,650,1100.710未知 其他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 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4,199,20042,450,9100.650未知 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报告期内,广汇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致广 汇集团持股总数存在变动的情形。 2.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持股总数115,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75%;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 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持股总数9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质押专户持股总数 2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 3.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 团采用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16年8月产品到期后广汇集团继续持有并 延期至2021年12月,根据资管新规及计划管理合同约定,资产管理 计划帐户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并以货币资金形式分配给 投资者。鉴于此,计划管理人华龙证券于2021年12月8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对本资管计划产品进行资产变现,并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后续 终止及清算相关工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未有属于广汇 集团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4.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广汇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17广汇011431492022/06/221,070.37.70
广汇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 期)17广汇031433312022/10/12604.27.50
广汇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2021 年度第一期短 期融资券21广汇能源 CP0010421002162022/5/1439,923.997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18广能01(已摘牌)报告期内,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债券简称“18广能01”),已足额支付 2021年度债券利息 23,400,000.00元,完成了本期债券全部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19广能01(已摘牌)报告期内,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广能01”),已足额支付了2021年度债 券利息 34,000,000.00元,完成了本期债券全部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9广能01”公司债券2021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



 告》)。
17广汇01(存续)报告期内,完成公司债券兑息工作,足额支付了 2021年度债券利息 824,131.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17广汇03(存续)报告期内,完成公司债券兑息工作,足额支付了 2021年度债券利息 453,1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1年付息公 告》)。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债券名称信用评级机构名 称信用评级级别评级展望变动信用评级结果 变化的原因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中诚信国际信用 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AA+无变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中诚信国际信用 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AA+无变动

5.2 公司近 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65.2068.14-2.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090,230,618.611,603,179,835.76217.51
EBITDA全部债务比0.310.15106.67
利息保障倍数5.171.85179.4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 59,708,656,125.85元,同比增长 10.33%;实现营业收入24,864,951,200.34元,同比增长6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3,112,468.52元,同比增长274.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90,230,618.61元,同比增长217.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49,013,902.96元,同比增长31.8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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