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汇嘉时代(603101):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01 公司简称:汇嘉时代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投资建设阜康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克拉玛依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汇嘉食品产业园生鲜加工配送中心以及部分门店装修改造升级均需大量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速为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4.62亿元,同比增长17.0%,增速比上年提高32.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下降0.5%;全区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33.61亿元,同比增长18.3%,增速比1-11月回落2.3个百分点。总体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回升,消费市场不断回暖。 逐渐转变为“零售市场电商化”,直播带货成为零售市场常态化的主要销售方式,顾客“足不出户”购得低价化产品,线下促销活动对于零售额的带动优势被进一步削弱,导致超市板块业绩与估值下行,零售行业持续承压。但随着疫情管控和疫苗普及的进一步推进,消费者信心及消费市场活力稳健恢复,线下商超百货逐步复苏,电商受国家监管及流量红利消退影响,出现销售瓶颈。 另外,零售行业新模式和新场景的进一步丰富促进消费升级,服务质量逐步提高,零售市场消费者需求从获取信息转变为注重体验和实际效果;随着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消费场景和模式趋向多元化转变,线下连锁店、专卖店、体验店和仓储式店等不同商业形态以各自不同的特色吸引广大消费者,挤占市场份额。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结合时代发展潮流,将继续开拓销售渠道,不断升级供应链体系和购物中心规模,深度落实数字化智慧零售和社交零售,以多元化的商品结构和优质的服务高效提升顾客的消费体验,实现业绩增长。 (上述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 1、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深耕新疆区域市场,聚焦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扩大规模优势及市场份额。经营业态涵盖购物中心、传统百货、超市等。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寻求发展机遇,抢占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 报告期末,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6家百货商场、3家购物中心及11家超市,建筑总面积达75万平方米,分布于乌鲁木齐市、昌吉地区、五家渠市、奇台县、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的核心商业区。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采用联营、自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 联营模式: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一种合作经营模式,公司和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销售所得。公司目前采取联营模式经营的商品品类主要包括:珠宝饰品、钟表眼镜、男女服饰、鞋帽箱包、家居用品、床上用品、部分化妆品等; 自营模式:公司采购商品后再组织销售的经营模式,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公司自营商品主要为部分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化妆品、超市部分商品等。顺应商超体系经营方针,公司致力于拓宽采购渠道,丰富商品品类,增强议价能力。通过制度优化,过程管控,努力提升自采业务对超市利润的贡献率; 租赁模式:在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商业物业租赁经营,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公司目前在租赁模式下涉及的经营项目主要包括:餐饮、休闲娱乐项目、部分男女服饰用品、超市部分外租区域等。 报告期,各经营模式下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39,360.63万元,同比增长 1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4.20万元,同比增长223.4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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