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朗迪集团(603726):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6:06:29 中财网
原标题:朗迪集团: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85,65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74,260,480.00元(含税)。上述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朗迪集团60372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海波徐超儿
办公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朗马路188号
电话0574-621930010574-6219300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空调风叶是空调的关键部件之一,空调风叶行业与空调市场的发展基本一致,随着空调市场的发展而快速增长。由于空调风叶与空调整机具有一定的匹配性,空调风叶、风机市场容量可以根据空调行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

空调风叶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经过长时间的行业发展,已经形成了“两极”分化的竞争局面,家用空调行业所使用的塑料风叶呈现强者恒强的局面。机械风机市场分散,目前尚未形成完全稳定的竞争格局,随着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以及在国家万亿规模“新基建”项目启动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据产业在线统计,2021年中国家用空调行业总生产量是 1.6亿台,同比增长 7.0%,总销量1.5亿台,同比增长7.9%。其中内销0.8亿台,同比增长5.5%;出口0.7亿台,同比增长11.0%。

2021年雨水偏多,气温不高,以及产品涨价等导致需求不振,从8月份到年底基本都处于同比下滑的状态,几乎没有形成有效的销售旺季,最终全年走势呈现前高后低的季节特征。随着节约型、环保型经济以及空调新能效政策的持续推动,节能型空调产品受到更多消费者青睐,定频空调逐渐退市已是大势所趋,空调产业能效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随着消费理念不断升级,新风空调市场渗透率稳步提升,新风功能逐渐成为空调产品标配,未来空调产品将更好地兼容新风、净化、控湿、清洁等功能。

机械风机广泛应用于中央空调、地铁与隧道通风、住宅与公共等建筑通风、通讯机柜、空气净化与新风系统等。据产业在线统计,2021年中央空调行业完成销售额1,231.7亿元,同比增长25.4%,在需求市场向好发展与经济环境的稳定恢复下回归增长轨道,总体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大关。

其中,内销市场规模1,120.1亿元,同比增长26.98%,多联机、离心机等产品增速居前;出口市场规模111.6亿元,同比增长达到11.27%。中央空调市场2021年一直延续着良好的增长趋势,精装市场以及中小项目配套发展使多联机产品拥有良好的发展空间,三孩政策的普及或使得大户型家庭成为未来趋势,通过渠道下沉、产品多元化、舒适性能升级等方面的革新拓展,户式中央产品的客户群体也将随之不断增加。在工业、制造业、房产开发等领域投资规模的持续扩张下,商业项目、新基建等细分市场的加速释放为大型冷水机组的销售增长带来契机。

复合材料应用范围广阔,涵盖汽车、家电、电子电气等行业。低气味、轻量化和绿色环保是当前汽车材料发展的主要方向,复合材料在汽车上的应用也从传统的装饰部件扩展到功能部件。

目前中国已成为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大国,塑料凭借其易加工、质量轻、强度高、电绝缘性能优异、化学性能稳定等优良特性,已成为家电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类原材料,也是家电与汽车行业中应用量增长速度最快的原材料。未来随着家电、汽车行业增速,复合材料需求也将随之增长。

(一)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为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复合材料三个业务板块。

(二)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采购、生产、销售等运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大宗采购和零星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大宗材料由集团统一采购,其他材料及零星采购均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预先生产部分旺季销售的产成品。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客户主要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 年增减(%)2019年
总资产2,071,022,641.211,773,214,929.0016.791,634,592,67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1,088,152,938.021,014,122,584.717.30925,427,644.55
营业收入1,819,604,562.821,401,197,550.7329.861,593,047,74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46,805,464.58111,492,312.4331.67105,526,617.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135,356,067.52105,834,558.0227.8999,356,545.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123,790,076.22104,295,972.3918.6996,670,038.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511.73增加2.32 个百分点11.9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90.6031.670.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90.6031.670.57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406,163,909.24542,751,644.22471,242,035.90399,446,97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8,392,501.3550,560,844.0934,935,011.7222,917,10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36,020,156.5349,824,239.3730,731,655.4918,780,016.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40,686,322.3290,580,128.1745,849,333.1128,046,937.2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93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0,10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高炎康-1,220,000101,221,36054.520质押10,877,720境内自然人
李逢泉-670,00012,040,9206.4900境内自然人
陈赛球-1,416,3004,445,7402.3900境内自然人
干玲娟02,399,0401.2900境内自然人
高文铭01,960,0001.0600境内自然人
杨增权-319,9601,620,0400.8700境内自然人
杨春-207,2001,345,0000.7200境内自然人
王耀1,131,0001,200,0000.6500境内自然人
邓志刚1,058,6001,058,6000.5700境内自然人
黄云350,980908,8800.49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1.高炎康与干玲娟为夫妻,高文铭为高炎康与干玲娟之子。2.除上述关联 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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