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会稽山(601579):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6:41:20 中财网
原标题: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678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2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97,36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 17,896,591股后的应分配股本479,463,40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303,413.62元(含税),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2%。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个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会稽山60157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金雪泉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 
电话0575-8118857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黄酒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等业务,自设立以来至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黄酒产品的销售,黄酒产品属于大众快速消费品,主要用于饮用,消费群体以个体消费者为主;其他业务收入为公司生产的少量糟烧白酒副产品等销售。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拥有“会稽山、西塘、乌毡帽、唐宋”

等主品牌,主要生产会稽山“纯正、纯和、兰亭、典雅、典藏、臻世、礼盒、陶坛、精雕、水香国色、帝聚堂、西塘原香、乌毡帽冻藏冰雕、绿水青山”等系列黄酒产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15,细分类
为黄酒酿造行业。

2、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坚持做强黄酒主业不动摇,以推动黄酒行业发展为目标,致力于黄酒产品的升级优化、黄酒文化的传播推广和黄酒消费的引导,以江、浙、沪市场为核心,积极拓展全国化市场营销网络,拓宽营销渠道,提升产品价值,提升企业价值,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研发方面,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加大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结构,持续提升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根据消费趋势,对产品进行持续优化升级,满足市场需求,持续巩固和提高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和产品价值。

生产方面,公司以“向消费者奉献绿色、健康、安全的饮品”为已任,沿续百年酿制工艺,精心酿制生产黄酒基础酒和各类黄酒瓶装酒,持续推进传统工艺、现代设备与智能控制相结合的酿酒方式,融入信息化手段,将新技术应用到智能化酿酒系统,提升生产效率和酒体品质;同时公司严把生产安全关和质量关,已经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完整的企业标准管理体系。

销售方面,公司实施“深耕核心市场、开发潜在市场”的策略,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全国性的销售渠道和营销网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超、直销等多种销售方式,以经销为主、自营专卖店及电子商务等直销为辅的模式,开展全国范围的销售推广,全方位拓展黄酒业务的销售渠道。目前,公司黄酒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和上海等黄酒传统消费区域,并覆盖全国20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还远销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港澳及欧美等15个国家和地区。

3、主营产品情况
公司在传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发展,已经成为黄酒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会稽山及旗下的乌毡帽、西塘、唐宋等品牌深受黄酒消费者青睐,是国内黄酒行业的核心品牌之一。同时,经过多年的品牌培育和市场运作,公司生产的“纯正五年”在核心市场处于黄酒消费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会稽山品牌成为“杭州2022年第19届亚运会官方指定黄酒”,“国潮兰亭”荣获中国酒业青酌奖黄酒类新品,“大师兰亭、国潮兰亭”分别荣获浙江省2021
年酒类优秀新品,“纯正五年、典雅三十年”获得浙江省酒类经典产品,“1743老酒”入选 2021年浙江特色伴手礼品牌,“八道酿”料酒获全国糖酒会明星新品奖,“会稽山数字酒庄”获2021第八届中国(绍兴)工业设计国际
邀请决赛金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9年
总资产4,480,824,564.344,462,532,373.660.414,525,988,90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28,546,103.993,368,785,538.377.713,151,826,359.13
营业收入1,250,206,872.041,108,216,796.5912.811,171,037,16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733,736.07288,960,191.76-1.81166,450,677.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37,955,264.69121,343,278.2513.69127,199,531.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530,133.67245,577,561.2412.60273,775,336.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18.94减少0.83个 百分点5.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0.60-1.67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90.60-1.670.34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4,199.01万元,上升12.81%,主要系公司主营收入增长等影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81%,主要系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减少等影响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13.69%,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等影响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2.60%,主要系销售现金收入增加等影响所致。

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7,896,591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五十六条规定:“计算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公司现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为497,360,000股,扣除回购17,896,591股后股本为479,463,409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74,805,608.93196,719,791.44233,772,090.64444,909,38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62,815.564,117,557.419,824,114.91185,729,24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81,840,096.733,807,195.338,971,278.2543,336,694.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532.37-61,997,874.176,959,594.99331,221,880.4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0,96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4,96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0164,000,00032.970冻结164,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02,000,00020.5100国有法人
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30,000,0006.0300国有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中 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800,0005,800,0001.1700其他
李晨2,812,3002,812,3000.5700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 海弹性市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499,9992,499,9990.5000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恒 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469,6002,469,6000.500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 海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901,2081,901,2080.3800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酒1,423,2001,423,2000.2900其他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兴 海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00,0001,300,0000.26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精功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之一,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67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1)、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天健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2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以下简称精功集团重整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
见。

(2)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会稽山公司已就本说明一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3)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专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已知悉该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情况
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 股仍处于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中。2019 年 9 月 17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精功集团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精功集团管理人。2020年3月12日,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因无法在柯桥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向柯桥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申请。柯桥法院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 8月 14日,柯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
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年9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年4月15日,精功集团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管理人综合前期预招募的相关情况,考虑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确定了重整核心资产范围。本次纳入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会稽山中的14,915.8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其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2019年 4月12日、2019年 5月16日、2019 年7月23日、2019 年 9月7日、2019年9月11日、2019 年9月 18 日、2019 年11月8日、2019 年11月22日、2020 年3月17日、2020 年 8月22日、2021年 7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2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64、2019-074、2019-075、2019-091、2019-093、2020-014、2020-035、
2021-019、2021-025、2022-001)。

截至本说明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重整程序尚未完结,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与本期一致。

2)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①、精功集团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②天健所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③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①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积极化解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③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7、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678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

(2)天健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该强调事项段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监事会认同董事会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带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拟采取的相应措施,建议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该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在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确评估该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020.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1%;利润总额39,09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373.3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795.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3.6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448,082.4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2,854.6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7.71%,每股收益0.59元,同比上年减少1.6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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