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浙江龙盛(600352):浙江龙盛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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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7:23:1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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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龙盛:浙江龙盛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52 公司简称: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652,145,177.25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龙盛 | 600352 | G龙盛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随着染料行业自欧美发达国家向亚洲发展中国家迁移的完成,目前中国染料产量已经占据全球总产量的 70%以上,中国不仅是最大的染料产出国,也是最大的染料需求国和出口国。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19年-2021年国内染料总产量分别为79万吨、76.9万吨、83.5万吨。
从染料的下游市场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 1-12月,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为605.81亿米,同比增长11.76%,2020和2021年两年平均增长6.15%。2021年,我国印染行业面临的发展环境仍然错综复杂,疫情、限电限产、原材料价格高涨等多重因素叠加,使得印染企业生产受到一定影响。但在消费市场逐步回暖、终端需求持续复苏的带动下,印染行业生产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当月产量均保持在50亿米以上,全年累计产量突破600亿米,创近十年最好水平。因此,公司染料的产销量较上年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公司继续居全球染料行业龙头地位。但由于国内染料市场供应也同时增加,导致竞争加剧,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
公司中间体产品间苯二胺和间苯二酚产销量较上年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目前虽有少量外部新增产能,但市场竞争格局尚未有明显变化,无论在国内还是全球市场,公司依然稳居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目前主营以染料、助剂为主的纺织用化学品业务和以间苯二胺、间苯二酚为主的中间体业务,在全球市场中均处于龙头地位,上述业务系公司核心业务,也是公司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染料和助剂主要使用在纺织物的印染上;间苯二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于染料、芳纶、间苯二酚、间氨基苯酚等;间苯二酚则主要用于橡胶粘合剂、合成树脂等。
公司主营的染料、助剂业务,采购模式为主要原材料由公司总部采购中心牵头实行集中采购,各子公司分别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其它辅助材料由各子公司自行采购,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由销售部门结合市场销售形势及客户订单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合理、有序安排生产。销售模式分国内和国外两大市场,在国内主要沿用经销商运营和直接销售相结合模式,国外以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为主。公司主营的中间体业务部分原材料由其自身根据生产情况采购,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
报告期内,在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带动下,下游印染行业经济运行复苏态势进一步巩固,印染布产量规模较疫情前增加,从而带动染料销售市场的稳步回升。公司染料销量创同期历史新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但产品“量高价低”的态势仍未扭转,利润率相对处于低位。公司主营中间体行业,因部分小企业采用落后淘汰工艺生产,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导致部分产品价格有所回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总资产 | 65,726,507,288.30 | 56,314,538,994.82 | 16.71 | 51,583,921,41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30,363,837,288.07 | 27,726,122,766.44 | 9.51 | 24,536,691,157.60 | 营业收入 | 16,659,819,623.52 | 15,605,441,783.04 | 6.76 | 21,364,994,632.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3,373,965,680.06 | 4,176,313,824.31 | -19.21 | 5,022,953,72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2,366,027,185.29 | 2,441,811,021.04 | -3.10 | 4,261,130,872.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681,061,864.70 | 2,781,096,479.20 | 68.32 | 6,589,542,302.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11.64 | 16.03 | 减少4.39个百分点 | 22.52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1.0428 | 1.3052 | -20.10 | 1.5766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1.0428 | 1.3052 | -20.10 | 1.5766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4,174,336,667.64 | 4,238,570,755.84 | 4,153,284,455.28 | 4,093,627,744.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1,068,791,971.38 | 1,455,414,696.51 | 481,902,020.53 | 367,856,991.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768,158,694.24 | 615,353,674.54 | 563,959,123.53 | 418,555,692.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37,532,600.65 | 3,133,876,446.72 | 392,206,268.35 | 817,446,548.9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5,383 | | |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3,531 |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东
性质 | | |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阮水龙 | 0 | 389,653,992 | 11.98 | 0 | 无 | 0 | 境内自
然人 | 阮伟祥 | 0 | 346,321,538 | 10.65 | 0 | 质押 | 35,000,000 | 境内自
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833,275 | 77,828,317 | 2.39 | 0 | 无 | 0 | 境外法
人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 0 | 70,000,070 | 2.15 | 0 | 无 | 0 | 其他 | 潘小成 | 360,000 | 42,905,207 | 1.32 | 0 | 无 | 0 | 境内自
然人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
三组合 | 9,685,664 | 38,294,969 | 1.18 | 0 | 无 | 0 | 其他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35,832,685 | 35,832,685 | 1.10 | 0 | 无 | 0 | 其他 | 阮兴祥 | 0 | 34,238,202 | 1.05 | 0 | 质押 | 26,243,000 | 境内自
然人 | 中泰星河12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1,848,900 | 28,828,383 | 0.89 | 0 | 无 | 0 | 其他 | 师和平 | 19,677,799 | 24,809,704 | 0.76 | 0 | 无 | 0 | 境外自
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股东阮水龙与阮伟祥存在关联关系,为父子关系,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 | | |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 21龙盛01 | 175763 | 2023-3-3 | 20 | 4.00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 21龙盛03 | 175957 | 2023-4-21 | 20 | 3.95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债券
(第三期) | 21龙盛04 | 188545 | 2024-8-13 | 10 | 3.80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债券
(第四期) | 21龙盛05 | 188934 | 2023-10-28 | 10 | 3.53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期
超短期融资券 | 21龙盛
SCP002 | 012105451 | 2022-6-15 | 5 | 2.80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
超短期融资券 | 22龙盛
SCP001 | 012280442 | 2022-10-21 | 3 | 2.70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二期
超短期融资券 | 22龙盛
SCP002 | 012280454 | 2022-10-25 | 5 | 2.79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三期
超短期融资券 | 22龙盛
SCP003 | 012280555 | 2022-11-11 | 5 | 2.65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四期
超短期融资券 | 22龙盛
SCP004 | 012280588 | 2022-11-15 | 3 | 2.65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五期
超短期融资券 | 22龙盛
SCP005 | 012280731 | 2022-11-25 | 5 | 2.55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六期
超短期融资券 | 22龙盛
SCP006 | 012280727 | 2022-11-22 | 2.5 | 2.55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七期
超短期融资券 | 22龙盛
SCP007 | 012280777 | 2022-11-28 | 4.5 | 2.55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2016年1月29日发行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于2021年1月29日完成本息兑付及债券摘牌工作。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公司2016年3月17日发行的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
期)于2021年3月17日完成本息兑付及债券摘牌工作。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 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49.86 | 46.59 | 3.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366,027,185.29 | 2,441,811,021.04 | -3.10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7 | 0.24 | -28.45 | 利息保障倍数 | 5.62 | 8.10 | -30.57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5,981.96万元,同比增长6.76%,营业利润427,830.44万元,同比下降2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396.57万元,同比下降19.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6,602.72万元,同比下降3.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8,106.19万元,同比增长68.3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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