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601789):宁波建工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2-05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王善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76,6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30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监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公司董事王善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99%;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570%。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遵守窗口期相关规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李长春先生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王善波先生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长春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董监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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