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浙江新能(600032):浙江新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0.045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2,0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93,600,00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7%。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1年 5月 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通知指出 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20%左右。通知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与抓紧推进项目储备和建设。 2021年 6月 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 号),通知明确 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2021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方案指出国家继续将能耗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合理设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解下达能耗双控五年目标。其中方案提出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情况,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 10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突破 3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跃居世界第一。截至 2021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1.34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76.1%。其中,水电新增 2,349万千瓦、风电新增 4,757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 5,488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 13.3%、27%、和 31.1%。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0.63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 44.8%。其中,水电装机 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 0.36亿千瓦)、风电装机 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3.06亿千瓦,分别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 16.5%、13.8%、和 12.9%。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 2.4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29.8%。其中,水电 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1.1%;风电 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 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5.1%。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发电量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16.1%、7.9%、和 3.9%。(国家能源局:《2021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 2021年底,公司控股企业 74家,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379.41万千瓦,其中水电 113.22万千瓦、光伏 177.52万千瓦、风电 88.67万千瓦,当年新增投产控股装机容量 110.81万千瓦。 公司始终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以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建设营运为核心定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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