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春秋电子(603890):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4月20日 07:56:05 中财网
原标题:春秋电子: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90 公司简称:春秋电子 债券代码:113577 债券简称:春秋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春秋电子603890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振杰吕璐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益德路988号
电话0512-574450990512-5744509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消费电子产品主要结构件细分行业,依托其从精密模具设计、制造到消费电子产品 精密结构件模组的一体化整体的服务能力,是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将依托联想、三星电 子、惠普、戴尔、LG等核心大客户资源优势,进一步开拓其他品牌客户资源,提升市场占有率。 (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从设计、模具制 造到结构件模组生产的一站式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 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子消费品的结构件模组及相 关精密模具。 结构件模组是机械、电子类产品的框架结构,由外壳、内部支撑部件、基座等在内的多种特 定形状的结构件组合而成,具有承受载荷、固定零部件、外观装饰、保护产品内部器件不受外力 破坏等作用;模具是结构件模组生产基础,公司模具直接对外销售形成收入。 1、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 公司为主流消费电子产品厂商提供精密结构件模组产品,其中以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为主。 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包括四大件:背盖、前框、上盖、下盖以及金属支架,上述结构件模组在 装配笔记本电脑过程中需容纳显示面板、各类电子元器件、转轴等部件,其结构性能对制造精密 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由于其还具有外观装饰功能,故该类产品对生产企业的设计能力亦有 较高的要求。 图:笔记本外壳示意图 2、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配套精密模具和家电商用模具
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精密模具分为配套模具及商用模具,其中配套模具系公司用于生产精密结构件模组的相关模具,其主要客户为联想、三星等笔记本电脑整机厂商及其相关代工厂;商用模具系公司本身不生产其成型产品的模具产品,其主要客户为三星家电、LG、博西华、夏普等家电类整机厂商。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模组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标准化笔记本电脑成品电子元器件、塑胶材料、金属材料、绝缘材料等。公司通过国内及国外进口方式采购塑料原料。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为联想、三星电子、惠普、戴尔等国际知名大型企业,拥有全球范围内的采购体系,需要公司产品质量符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质量要求。为满足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并与重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部分原材料从客户采购体系中选择符合本公司采购标准的供应商,使得供应商及原材料符合公司、客户共同的采购标准。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控制和减少产品积压的情况。

公司根据客户的生产计划,确定本公司的生产布局,然后进行生产排程,制定生产的周计划、月计划并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方式,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对供货种类、产品责任、质量要求、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达成原则性共识。客户根据生产计划按产品分年度、季度或月度以订单方式向公司发出采购计划生产出货完成销售。

公司具备符合行业特性的独立采购及生产、销售模式,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9年
总资产5,124,230,105.534,281,737,886.2219.682,898,376,79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2,601,041,569.301,785,429,170.5145.681,525,856,889.06
营业收入3,990,250,379.173,581,699,455.4811.412,019,407,42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306,102,793.33246,465,072.1224.20155,826,36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2,852,248.67232,337,993.84.53152,547,387.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416,933,233.11-10,890,048.103,928.57173,252,689.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514.95减少0.50个 百分点10.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60.6516.920.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50.6417.190.4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918,745,901.731,140,647,540.98865,803,557.661,065,053,378.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63,172.8092,923,904.9657,693,994.8576,121,72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178,645.8262,443,054.9851,889,346.1758,341,20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707,755.8863,463,151.14118,188,184.69182,574,141.4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70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4,74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 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 份 状 态数量 
薛革文-21,000,000144,380,88032.880质 押79,520,000境内自然人
成都交子东方投资发展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00021,000,0004.780 其他
薛赛琴 20,854,4004.750 境内自然人
共青城卓璞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9,638,5549,638,5542.199,638,554 其他
孙海士5,004,6335,004,6331.145,004,633 境内自然人
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子午德桥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5,004,6335,004,6331.145,004,633 其他
徐国新4,911,9554,911,9551.124,911,955 境内自然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4,820,7204,820,7201.104,633,920 国有法人
公司       
蔡刚波-667,2203,737,6000.850质 押1,000,000境内自然人
丁碧霞3,707,1363,707,1360.843,707,136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99,025.04万元,同比增加11.41%;净利润30,610.28万元,同比增加24.2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