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旭腾(605068):明新旭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4月21日 03:10:13 中财网

原标题:明新旭腾:明新旭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605068 股票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2-05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Co., Ltd.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二〇二二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旭腾”“发行人”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3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明新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100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7,300.00万元(673.00万张,67.3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7,300.00万元(673.00万张,67.3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 4月 25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 3月 30日至 2028年 3月 29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2年 10月 10日至 2028年 3月 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明新旭腾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3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67.3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67,3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 3月 2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67,3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9号文同意,公司 67,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年 4月 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新转债”,债券代码“111004”。

公司已于 2022年 3月 28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Mingxin Automotive Leather Co., Ltd.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明新旭腾
股票代码: 605068
法定代表人: 庄君新
注册资本: 16,660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号
邮政编码: 314006
电话号码: 0573-83675036
传真号码: 0573-83675036
公司网址: www.mingxinleather.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至上市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自成立以来至上市,公司股本及变化情况如下:
1、2005年 12月,公司设立
2005年 10月 26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浙工商)名称预核外[2005]第 61715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

2005年 11月 28日,明新皮业与世腾国际签署《中外合资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合同》及《中外合资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各方以合资经营方式设立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新世腾”),公司投资总额为 4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240万美元。其中,明新皮业以设备资产出资 60万美金,占注册资本的 25%;世腾国际以现汇出资 180万美金,占注册资本的 75%。双方应在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出资 15%,其余部分一年内缴清。

2005年 12月 1日,嘉兴市南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设立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南外经〔2005〕152号),同意明新皮业与世腾国际合资设立明新世腾,同意合营各方于 2005年 11月 28日签署的中外合资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合同及章程。

2005年 12月 5日,明新世腾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嘉字〔2005〕03198号)。

2005年 12月 8日,明新世腾取得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明新世腾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金额比例
1明新皮业60.0025.00%
2世腾国际180.0075.00%
合 计240.00100.00% 
2、2006年 1月,股东缴纳第一期出资
2006年 1月 6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中磊嘉验字〔2006〕008号),截至 2006年 1月 6日止,明新世腾已收到全体股东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20万美元。其中,明新皮业以设备缴纳出资 60万美元,所投入设备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嘉兴分所评估并出具《浙江明新皮业有限公司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中磊嘉评报字(2005)第 047号)审验确认,评估价值及经出资各方确认价值为 700.8007万元,折合美元(按投入日汇率 1:8.0675)86.8671万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美元 60万元,超过部分作为对明新皮业的应付款;世腾国际以美元现汇缴纳出资 60万美元。

2006年 2月 20日,明新世腾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出资缴纳完成后,明新世腾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明新皮业60.0025.00%60.0025.00%
2世腾国际180.0075.00%60.0025.00%
合 计240.00100.00%120.0050.00% 
3、2006年 4月,股东缴纳第二期出资
2006年 4月 7日,嘉兴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嘉新验〔2006〕第 369号),截至 2006年 4月 5日止,明新世腾已收到世腾国际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 6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至此,明新世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美元 180万元。

2006年 4月 11日,明新世腾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出资缴纳完成后,明新世腾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 号股东名 称认缴出资额 前期累计缴纳出资 额 本期缴纳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明新皮 业60.0025.00%60.0025.00%--60.0025.00%
序 号股东名 称认缴出资额 前期累计缴纳出资 额 本期缴纳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2世腾国 际180.0075.00%60.0025.00%60.0025.00%120.0050.00%
合 计240.00100.00%120.0050.00%60.0025.00%180.0075.00% 
4、2006年 7月,股东缴纳第三期出资
2006年 7月 18日,嘉兴新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嘉新验〔2006〕第 766号),截至 2006年 7月 10日止,明新世腾已收到世腾国际缴纳的第三期注册资本 60万美元,均为美元现汇出资。至此,明新世腾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美元 240万元。

综上,外方股东世腾国际实缴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资时间世腾国际  出资来源评估情况验资情况
 本期出 资(万美 元)累计出 资(万美 元)占其认 缴出资 比例 (%)   
2005.12.29606033.33外方美元 现汇-中磊嘉验字 [2006]008号 《验资报告》
2006.4.56012066.67   
      嘉新验[2006]第 369号《验资报 告》
2006.7.1060180100.00   
      嘉新验[2006]第 766号《验资报 告》
2005年 12月 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出具编号为(浙)汇资核字第 033040020050040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开立明新世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最高限额为 180万美元,使用期限为用完止。

中方股东明新皮业实缴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资时间明新皮业  出资来源评估情况验资情况
 本期出累计出占其认缴   
 资(万美 元)资(万美 元)出资比例 (%)   
2006.1.66060100自有机器设 备中磊嘉评报 字(2005) 第047号《资 产评估报告 书》中磊嘉验字 [2006]008号 《验资报 告》
综上,旭腾有限设立时世腾国际与明新皮业的资金投入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出资程序。

2006年 7月 20日,明新世腾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出资缴纳完成前后,明新世腾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前期累计缴纳出 资额 本期缴纳出资额 累计实缴出资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明新皮业60.0025.00%60.0025.00%--60.0025.00%
2世腾国际180.0075.00%120.0050.00%60.0025.00%180.0075.00%
合 计240.00100.00%180.0075.00%60.0025.00%240.00100.00% 
5、2008年 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公司更名
2008年 9月 25日,世腾国际与明新皮业签订《购买协议》,约定由世腾国际将持有的明新世腾 75%的股权以 106.30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明新皮业及其直接、间接的承继公司、母公司、附属公司、关联或相关公司。

世腾国际退出明新世腾主要是因为在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及明新世腾连续亏损的背景下,世腾国际对自身全球战略进行调整而作出的资产处置安排。

世腾国际退出时,明新世腾汽车革业务刚刚进入轨道,与部分合资厂商初步建立合作意向。鉴于当时明新世腾的客户以合资车厂及其配套供应商为主,贸然变更合资身份有可能影响客户合作关系。为保持明新世腾业务的稳定性,中方股东明新皮业实际控制人庄君新决定暂时维持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身份不变直至客户关系稳定,安排其控制的绅雄有限公司受让旭腾有限 75%的股权。

2008年 11月 27日,明新世腾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世腾国际将持有的明新世腾 75%股权转让给明新皮业关联企业绅雄有限公司(Sation Co.,Ltd.,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更名为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有限”),明新皮业出具《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2008年 12月 9日,嘉兴市南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关于浙江明新世腾皮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及更名的批复》(南外经〔2008〕160号),批准该次股权转让和更名。

2008年 12月 10日,旭腾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8年 12月 16日,旭腾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股东名称转让前出资额 本次转让 转让后出资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明新皮业60.0025.00%--60.0025.00%
2世腾国际180.0075.00%-180.00-75.00%--
3绅雄有限公司--180.0075.00%180.0075.00%
合 计240.00100.00%--240.00100.00% 
6、2010年 8月,第一次增资
2010年 7月 28日,旭腾有限董事会讨论通过,明新皮业和绅雄有限公司向明新旭腾增资 240万美元。其中,由明新皮业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60万美元,绅雄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 180万美元。

2010年 7月 30日,嘉兴市南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南外经〔2010〕104号),批准该次增资。

2010年 8月 2日,旭腾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0年 8月 13日,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嘉百会所(2010)验字第 1466号),截至 2010年 8月 13日止,旭腾有限已收到明新皮业、绅雄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美元 240万元。其中明新皮业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60万美元,绅雄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出资 180万美元。

2010年 8月 16日,旭腾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前后,旭腾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前出资额 本次增资 增资后出资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明新皮业60.0025.00%60.0025.00%120.0025.00%
2绅雄有限公司180.0075.00%180.0075.00%360.0075.00%
合 计240.00100.00%240.00100.00%480.00100.00% 
7、2010年 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 12月 20日,绅雄有限公司与明新皮业签订《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887.32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旭腾有限 75%的股权计 360万美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明新皮业。同日,旭腾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转让后旭腾有限变更为内资法人独资企业。

2010年 12月 23日,嘉兴市南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南外经〔2010〕168号),同意旭腾有限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0年 12月 23日,嘉兴百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嘉百会所(2010)验字第 2538号),截至 2010年 12月 23日止,旭腾有限股权转让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563.33万元。

2010年 12月 31日,旭腾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旭腾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权转让前出资额本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后实收 资本

  美元 (万 元)折人民 币 (万 元)比例美元 (万 元)折人民 币 (万元)比例人民币 (万元比例
1明新皮业120.00890.8325.00%360.002,672.5075.00%3,563.33100.00%
2绅雄有限公司360.002,672.5075.00%-360.00-2,672.50-75.00%--
合 计480.003,563.33100.00%---3,563.33100.00% 
8、2015年 1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 10月 25日,明新皮业分别与庄君新、庄严签订《关于浙江明新旭腾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 2,351.8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旭腾有限 60%的股权计 2,138.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君新,以 1,567.86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旭腾有限 40%的股权计 1,425.3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庄严。

2015年 11月 9日,旭腾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权转让前实收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后实收资本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明新皮业3,563.33100.00%-3,563.33-100.00%--
2庄君新--2,138.0060.00%2,138.0060.00%
3庄严--1,425.3340.00%1,425.3340.00%
合 计3,563.33100.00%--3,563.33100.00% 
9、2015年 11月,第二次增资
2015年 10月 29日,旭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庄君新、庄严向公司增资2,036.672万元。其中,庄君新以现金 1,344.204万元认购明新旭腾 1,222.003万元出资额,庄严以现金 896.136万元认购明新旭腾 814.669万元出资额。增资后,庄君新出资额为 3,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庄严出资额为 2,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015年 11月 16日,旭腾有限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 1月 4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3号),截至 2015年 12月 18日止,旭腾有限已收到庄君新、庄严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366,719.76元,计入资本公积 2,036,671.97元。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增资前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 增资后注册资本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庄君新2,138.0060.00%1,222.0060.00%3,360.0060.00%
2庄严1,425.3340.00%814.6740.00%2,240.0040.00%
合 计3,563.33100.00%2,036.67100.00%5,600.00100.00% 
10、2016年 3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 12月 27日,旭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以 2015年 12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年 2月 5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审〔2016〕1338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旭腾有限经审计的资产为 30,215.99万元、负债为22,373.75万元、净资产为 7,842.25万元。

2016年 2月 6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中联评报字〔2016〕第30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作为评估结论。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旭腾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 7,842.25万元,评估值为 10,706.44万元,评估增值 2,864.20万元,增值率为 36.52%。

同日,旭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旭腾有限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的净资产为基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本为 7,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净资产超过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 2月 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等决议。

2016年 3月 24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76号),对股份公司初始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6年 3月 25日,公司完成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

整体变更设立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股改前注册资本 股改后注册资本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庄君新3,360.0060.00%4,200.0060.00%
2庄严2,240.0040.00%2,800.0040.00%
合 计5,600.00100.00%7,000.00100.00% 
11、2016年 4月,第三次增资
2016年 4月 12日,股份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号的土地及房产向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号的土地及房产作价2,751.28万元对股份公司增资。其中,注册资本增加 2,500.00万元,剩余 251.2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明新资产、庄君新、庄严、发行人签署《增资协议》。

2016年 3月 26日,浙江中联耀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明新资产用于出资的资产进行估价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浙联估价字〔2016〕第 71号);2017年 4月 30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中联评咨字〔2017〕第 706号)。

2016年 4月 12日,明新旭腾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 5月 2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4号),截至 2016年 4月 12日止,公司已收到明新资产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51.28万元。全部 2,751.28万元由明新资产以实物出资。

本次增资前后,明新旭腾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变更前 变更后 
  股本(万股)比例股本(万股)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变更前 变更后 
  股本(万股)比例股本(万股)比例
1庄君新4,200.0060.00%4,200.0044.21%
2庄严2,800.0040.00%2,800.0029.47%
3明新资产--2,500.0026.32%
合 计7,000.00100.00%9,500.00100.00% 
12、2016年 5月,第四次增资
2016年 5月 15日,明新旭腾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500万元增加至 11,500万元,新增股本由旭腾投资、何杰、陈跃、龚缨晏按 2元/股的价格各认购 500万股。其中,旭腾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股东均为企业员工。何杰、陈跃、龚缨晏为外部财务投资者,与公司无雇佣关系。同日,旭腾投资、何杰、陈跃、龚缨晏、庄君新、庄严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

2016年 5月 18日,明新旭腾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 5月 3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5号),截至 2016年 6月 24日止,公司已收到旭腾投资、何杰、陈跃、龚缨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0万元,全部 4,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前后,明新旭腾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变更前 新增 股本(万股)变更后 
  股本(万股) 比例    
     股本(万股)比例
1庄君新4,200.0044.21%-4,200.0036.52%
2庄严2,800.0029.47%-2,800.0024.35%
3明新资产2,500.0026.32%-2,500.0021.74%
4旭腾投资--500.00500.004.35%
5何杰--500.00500.004.35%
6陈跃--500.00500.004.35%
7龚缨晏--500.00500.004.35%
合 计9,500.00100.00%2,000.0011,500.00100.00% 
13、2017年 10月,第五次增资
2017年 10月 23日,明新旭腾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明新皮业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 188号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作价 6,466.55万元对股份公司增资。其中,注册资本增加950万元,剩余 5,516.5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 9月 5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明新皮业用于出资的资产进行估价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 2017号)。

2017年 10月 23日,明新旭腾和明新皮业签订《资产收购协议》,约定明新旭腾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明新皮业相关资产。

2017年 10月 30日,明新旭腾办理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 12月 4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91号),截至 2017年 11月 5日止,公司已收到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明新皮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9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5,516.55万元。

全部 6,466.55万元由德创管理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

本次增资前后,明新旭腾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变更前 新增 股本(万股变更后 
  股本(万股) 比例    
     股本(万 股)比例
1庄君新4,200.0036.52%-4,200.0033.73%
2庄严2,800.0024.35%-2,800.0022.49%
3明新资产2,500.0021.74%-2,500.0020.08%
4旭腾投资500.004.35%-500.004.02%
5何杰500.004.35%-500.004.02%
6陈跃500.004.35%-500.004.02%
7龚缨晏500.004.35%-500.004.02%
8(注) 德创管理--950.00950.007.63%
合 计11,500.00100.00%950.0012,450.00100.00% 
注:2017年 11月 28日,明新皮业更名为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4、2020年 1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 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155.50万元,净额为人民币87,2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2,450.00万元增至 16,600万元。

2020年 11月 2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明新旭腾”,证券代码“605068”。

(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 12月 27日,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胥兴春、刘贤军、赵成进、沈丹等四人共 60万股,授予价格为 17.63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600万股增加到 16,660万股。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450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2,45075.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3,95023.80%
境内自然人持股8,50051.2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15025.00%
1、人民币普通股4,150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总股本16,600100.00%
注:2021年 12月 27日,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胥兴春、刘贤军、赵成进、沈丹等四人共 60万股,授予价格为 17.63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600万股增加到 16,660万股。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限售股 数量(万股)
1庄君新人民币普通股25.30%4,200.004,200.00
2庄严人民币普通股16.87%2,800.002,800.00
3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15.06%2,500.002,500.00
4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5.72%950.00950.00
5何杰人民币普通股3.01%500.00500.00
6陈跃人民币普通股3.01%500.00500.00
7龚缨晏人民币普通股3.01%500.00500.00
8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普通股3.01%500.00500.0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普通股1.34%221.98-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易方达裕祥 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人民币普通股1.24%205.80-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内饰新材料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内饰新材料业务,经过不断的技术研究、新品开发和市场拓展,采用绿色制革技术,生产出一系列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舒适 美观的汽车内饰用天然皮革,形成了从材料研究、工艺开发、清洁生产到销售推 广和终端应用的汽车内饰新材料一体化业务体系。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新材料,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的汽车座椅、扶 手、头枕、方向盘、仪表盘、门板等汽车内饰件。产品主要与德国柏德皮革(Bader leather)、美国杰仕地皮革(GST Autoleather)、美国鹰革公司(Eagle Ottawa)、 日本美多绿(Midori Autoleather)和国内的海宁森德皮革等主要汽车革供应商及 其下属企业竞争。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内饰新材料研发、清洁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秉承“成为最具价值和受人尊重的公司”的经营理念,坚持将自主开发新型中高端汽车内饰新材料产品、提升核心技术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

发行人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在不断发展中,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自主创新模式,自主研发并积累了大量研发成果。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公司已全面掌握汽车革制造核心技术,并凭借高品质的产品获得客户广泛认可。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已进入美国Chrysler、德国大众、法国PSA等国际主流车厂和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神龙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菲亚特、吉利、长城、长安、宝沃、比亚迪、奇瑞、一汽轿车、广汽等国内主流整车制造企业供应商体系,并与麦格纳(墨西哥)、富维安道拓、延锋安道拓、国利真皮饰件、吉中汽车内饰、李尔、奥托立夫、延锋百利得等国内外知名汽车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为整车制造商及其配套企业供应高品质的汽车内饰真皮。公司已成功为T-ROC(德国大众)、RT Minivan(美国Chrysler)、宝来、速腾、奥迪Q3、奥迪Q5L、探岳、探歌、传祺、高尔夫嘉旅、帝豪、博越、VV5(长城)、秦(比亚迪)、昂科拉、科帕奇等国内外多款主流车型批量供货,并已成为上述主流整车制造企业多款新车型定点供应商。

发行人重视社会责任,积极致力于提升天然皮革绿色制造技术,推进建立生产过程清洁化体系。公司持续加大环保皮革材料和生产工艺的研发投入力度,已成功掌握无铬鞣制、低VOC排放、全水性定岛超纤等汽车革行业前沿技术,并将其广泛应用于产品生产。

(三)公司的行业地位与核心竞争力
1、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皮革协会统计的2018年至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汽车革产量数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及市场份额如下:
单位:万平方英尺

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全国汽车革产量48,100.0041,600.0039,100.00
公司汽车革产量3,000.223,396.024,373.25
市场占有率6.24%8.16%11.18%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先进汽车内饰新材料研发、清洁生产和制造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受国内汽车市场景气度不佳的影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汽车革总产量有所下降。而得益于新配套供应车型项目的逐渐量产,公司汽车革产量稳中有升,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

汽车革市场主要包括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市场。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整车配套市场领域。相比于售后市场,整车配套市场对合格供应商的筛选较为严格,只有研发能力、管理体系、产品质量及质量控制等各项指标均良好的优质企业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发行人拥有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管理体系,同时掌握皮革鞣制、涂饰、裁切工艺中多项核心技术,并提前布局无铬鞣制、低 VOC排放等行业前沿生产技术领域,是国内技术领先的汽车内饰真皮制造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管理能力,逐步开拓了一批优质整车厂客户,并与之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生产水平、管理体系等不断提升与完善,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获得的优质订单也将逐渐增加。

2、核心竞争力
(1)整车厂认证优势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保持着快速的业务发展节奏。通过前期不断的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经过历时多年的合格供应商认证评审,发行人的主要产品逐渐进入了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及其配套供应商体系,积累了优秀的客户资源。在国内市场方面,发行人的产品主要用于包括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大众、神龙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菲亚特、吉利、长城、长安、宝沃、比亚迪、奇瑞、一汽轿车、广汽在内的等国内主流整车厂的汽车内饰;在海外市场方面,发行人通过了美国克莱斯勒、德国大众、法国 PSA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成功进入欧洲及北美汽车市场,与 Magna Seating Systems of Acuna等一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密切合作向国际主流整车厂提供汽车内饰真皮,开始融入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体系。

由于整车厂复杂严苛的供应商审核体系,零配件供应商一旦进入整车配套体系与整车厂建立合作关系后不会轻易变更。整车配套体系下,整车厂通常会就特定型号产品指定要求 1-2家合格供应商供货,被指定的供应商负责满足客户对该型号产品的所有需求。这种安排一方面利于整车厂对供应商的全部生产过程进行集中监控和检测,降低供应商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上游供应商能够获得长期、持续稳定的收入,使得供应商生产经营保持平稳,从而确保整车厂原料采购的稳定性。因此,能够进入整车厂合格供应商名录已成为衡量汽车零部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能力和产品质量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重要标准。发行人深耕汽车革市场多年,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效应,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研发优势
一般情况下,新车型的研发周期在三至四年左右。整车厂的研发过程需要零部件供应商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新样品进行试验,并对整车厂的反馈进行实时响应和迅速改进。因此,整车厂的研发活动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能否向整车厂及时提供样品、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反馈的次数和响应时间,是零部件供应商能否顺利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的重要因素。发行人自成立迄今十余年时间,对自身研发水平的提升保持了高度的关注。发行人通过多年与国内外主流整车厂的技术交流和不断加大在无铬鞣制、低 VOC排放等行业前沿生产技术领域的投入,积累了大量研发经验和成果,已成功掌握了汽车内饰真皮制造的核心技术,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汽车内饰真皮制造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优势,发行人已能够及时、准确满足国内外整车厂研发设计部门的要求并做到与整车厂研发总部同步开发新产品,大大提升了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

(3)国际化布局优势
发行人的前身为中外合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保持着国际化的经营团队和管理理念,十分注重国际市场的开拓。报告期内,发行人于德国设立了欧创中心,毗邻大众集团的主要生产基地,通过同步参与整车厂的总部研发活动来建立直接合作关系,进而扩展公司在全球范围的影响力。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建立中国总部与生产基地、欧创中心和北美销售办公室联动的经营结构,国际化布局初步形成,成为迄今为止国内少数成功开拓国际整车厂市场的汽车内饰真皮制造企业之一。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数量:67,300.00万元(673.00万张,67.3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584,356手,即58,435.60万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6.83%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7,3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 2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67,3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

类别认购数量(手)认购金额(元)配售数量/总发行量(%)
原股东584,356584,356,000.0086.83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86,72286,722,000.0012.89
主承销商包销1,9221,922,000.000.29
合计673,000673,000,000.00100.00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量(元)占发行总量比例(%)
1庄君新169,638,00025.21
2庄严100,000,00014.86
3浙江明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14.86
4浙江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8,370,0005.70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量(元)占发行总量比例(%)
5嘉兴旭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0,190,0003.00
6何杰16,156,0002.40
7陈跃16,156,0002.40
8龚缨晏12,117,0001.80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10,021,0001.49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5,165,0000.77
合计487,813,00072.49 
9、本次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748.36
会计师费用93.00
律师费用70.00
资信评级费用45.00
发行登记费用3.37
信息披露费、路演推介费用及其他费用32.17
合 计991.90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