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易明医药(002826):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易明医药:2021年年度报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 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彭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可能存在瓜蒌皮注射液业务依赖风险、医药行业政策风险、高速成长的管理风险、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有关风险因素内容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十一部分“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予以描述,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90,682,2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1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 释义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65,997.89元,主要为本年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及本年博斯泰享受的生产、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进项税加计递减金额。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近年来,国务院机构改革从顶层设计上理顺“三医”(医药、医保、医疗)的管理,从供给端、需求端及支付端出台大量政策,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试点DRG付费模式;原料药产业政策的出台,原辅包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制度进一步完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也从口服固体制剂逐渐过度到注射剂领域;国家医保目录建立动态调整等,行业竞争加剧,药企利润率逐步下行,对行业相关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此环境下,医保支付改革从试点转为全面铺开,对产品临床使用尤其是医院内使用提出挑战。2021年3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召开2021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会,部署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两个试点年度重点工作,30个DRG试点城市和71个DIP试点城市今年内分批进入实际付费。2021年11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2021年12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的通知》,在32个城市继续深入试点DRG/DIP付费。DRG作为一种支付管理工具与标准,通过精细化医保管理,从根本上影响医疗机构的诊疗理念和方式,在提升诊疗效率与质量和保障医保的可持续上取得平衡。而药品与医疗器械企业,作为医药产业链上的供应端,发生在药品与医疗器械使用端的影响也将直接影响着医药企业的发展及模式,促使医药企业不仅需要优化自身,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更需要优化成本管控,合理降低运营成本,对医药生产企业的成本控制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带量采购正式制度化、常态化。2020 年 1 月,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在第二批集采时直接全国范围推广,第二批集采品种达到 35 种,集采的影响力有所扩大。随后 2020 年 7 月,国家组织药品第三批带量采购,过评品种数增至 54 种,进一步扩大集采影响力。2020 年 12 月,第四批带量采购开始,涉及品种 44 种,价格平均降幅达到 68%。2021年,第五批药品集采,共纳入62个品种,中标的药品平均降价达56%。 近些年,先后有《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和《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等重磅文件发布,内容涵盖处方外流、分级诊疗、诊所备案、名方免临床试点工作等,推动中成药行业创新及高质量发展。但由于受限制辅助用药和医保控费影响,中药注射剂在城市公立医院中成药占比由2013年的39.49%下降至2021H1的24.36%。 在药物审批方面,国家卫健委以及药监局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我国创新药物的发展。积极推行 MAH 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鼓励药物研发创新、保障药品供应。2015 年的药审改革,针对新药上市审批流程,加快了新药上市速度,同时促进了国产新药的上市。在监督管理方面,2017 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中国药典》的更新,以及真实世界研究的应用,范围全面覆盖药品“注、产、购、销、荐”环节,特别针对中药和原料药,极大地规范了医药市场。对于创新药来说,以每年 40%—50%的成功率通过医保准入可能成为“新常态”。推动新产品的研发将成为行业中各公司的主要方向。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品种可分为自主生产药品和第三方合作药品两大类,根据不同产品品种特性,结合公司所具有的资源及优势,形成不同的业务模式,具体可分为:(一)自主生产药品业务,(二)第三方合作药品业务,(三)原料药业务,(四)药品原材料销售业务,(五)药品推广服务业务。
1、适用于糖尿病的第三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奥恬苹?),2020年4月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2021年6月在第五批国家集采中中标。 2、适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的蒙脱石散(贝易平?),2018年6月通过一致性评价。 3、民族药产品,适用于气滞血瘀所致乳腺小叶增生,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的彝药古方红金消结片(美消丹?)。 4、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的多潘立酮片(维动啉?),2019年9月通过一致性评价,2020年8月在第三批国家集采中中标。 5、适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醋氯芬酸肠溶片(维朴芬?)。 此外,公司还生产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仿制药产品阿奇霉素胶囊、氯雷他定片等。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维奥制药自产的米格列醇原料、醋氯芬酸原料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具备优势,已形成部分原料药对外销售,其中醋氯芬酸原料药已成为国内市场该原料主要提供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第三方合作药品中的瓜蒌皮注射液(新通?)、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易美芬?)均为公司与知名药企合作开发产品,公司与生产企业共同开发新药品种,生产企业取得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生产,公司负责药品的推广。 1、瓜蒌皮注射液(新通?)的合作模式为:公司负责原材料瓜蒌皮的独家供应;上海医药采购公司的瓜蒌皮原材料后,负责瓜蒌皮注射液的生产,并将产品推广权授予公司,公司负责该产品除上海、浙江、湖南、青海、西藏以外的中国境内的营销推广。 2、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易美芬?)的合作模式为:公司拥有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的专利权和商标权,子公司北京康元与西安利君共同拥有新药证书,西安利君拥有生产注册批件并负责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公司享有产品的全国独家推广权。 3、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易明?鑫诺舒?)的合作模式为:圣诺制药拥有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生产批件,负责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并授权公司使用鑫诺舒?商标;公司拥有卡贝缩宫素注射液的全国总推广权及鑫诺舒?商标的使用权。 4、地高辛注射液(驰乐?)、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卫美佳?)、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回力能?)、大株红景天注射液、注射用磷酸川芎嗪(非可安?)、注射用硫酸多粘菌素B(雅乐?)、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卫衡素?)等产品由控股子公司博斯泰接受上游生产/销售企业的委托在内蒙区域进行营销推广,其中地高辛注射液同时也在辽宁进行营销推广。 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厂家数年来合作良好,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目前合作厂家资质优异,产能充足,质量稳定,产品供应能得到保障,产品市场开发如期、有序进行。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优势: 公司重点经营的产品均在品质、资质上具有突出特点,全部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部分产品列入基药目录,具备全国独家、首家仿制等优势,在细分市场上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较好的成长空间。 (1)如适用于2型糖尿病的最新一代α-糖苷酶抑制剂-米格列醇片(奥恬苹?),为国内首仿,在我国米格列醇制剂市场的市场份额连年稳居首位。2020年4月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2021年6月中选第五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39.98元/盒,中标区域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含兵团)共16个省市。本品还是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四川名牌产品,2021年国家医保目录品种。 米格列醇是既能降低餐后血糖,又能减少低血糖发生的主要口服降糖品种之一,其独特分子结构带来的无肝功能损伤风险,以及对2型糖尿病控糖疗效明显的优势,使其受到国内外众多糖尿病防治指南的一线推荐,在最新的《中国老年2型糖尿病临床诊疗指南(2022版)》中,米格列醇再次以安全性和疗效得到老年2型糖尿病慢病管理的积极推荐。 公司自产的米格列醇原料,在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具备优势,正逐步开发该原料药的国内及国际市场销售。 (2)适用于冠心病的瓜蒌皮注射液(新通?),为祛瘀化痰剂类治疗痰浊阻络型冠心病、心绞痛的唯一中药注射剂;2018年《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心血管疾病分册推荐品种,2021年国家医保目录品种。公司主导产品标准提升、标准化原料种植、植入指纹图谱等先进技术,确保中药制剂产品质量的优良性和稳定性,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3)适用于预防经阴道分娩或剖宫产子宫收缩乏力而导致的产后出血的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易明?鑫诺舒?),为国内首仿药, 2014年《产后出血处理与预防指南》,2018年《产后出血预防指南荟萃》首推产品,在2017年版医保目录中,本产品取消了“限抢救”的备注,不再受限于抢救使用,2018年《WHO建议:应用子宫收缩剂预防产后出血》、2019年《国际共识声明:剖腹产期间宫缩剂应用》均评价卡贝缩宫素为替代缩宫素的一线长效宫缩剂。 (4)红金消结片(美消丹?),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2018年《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妇科、外科疾病分册推荐品种。经典彝药古方、组方精妙、采用三七原料质量高、道地药材、品质保证,广泛适用于乳腺增生、子宫肌瘤和卵巢囊肿;是乳房疼痛到慢性盆腔痛、妇科伴随乳腺疾病的临床优选。 (5)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嗳气、恶心、呕吐、腹部胀痛的多潘立酮片(维动啉?),于2019年9月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并收录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2020年8月20日,在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中标。 (6)适用于成人及儿童急、慢性腹泻的蒙脱石散(贝易平?),于2018年6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蒙脱石散(3g)的《药品补充批件》,为国内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蒙脱石散产品,广泛应用于儿童腹泻,肠道综合疾病治疗。 (7)盐酸纳美芬注射液(易美芬?),阿片受体拮抗剂,适用于各种急性中毒(酒精、有机磷、CO、镇静催眠药、阿片类物质)、严重感染、休克、昏迷、脑/脊髓损伤、脑梗塞、脑出血等,是临床急救及解除呼吸或循环抑制的一线用药。 另外,凭借公司在原料药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方面的优势,将逐步增加原料药销售业务。维奥制药生产的米格列醇原料药已取得印度和台湾医药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醋氯芬酸原料药已成为国内市场该原料主要提供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上述产品未来将构成公司主要增长来源。 2、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生产和技术转移落地能力,北京为研发立项决策中心,设北京、成都、拉萨三个研发中心及成都和拉萨两个生产中心,子公司北京康元和维奥制药均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配合由国内顶尖药学专家、各学科临床专家、政府智囊等由上到下搭建的辐射全国的专家网络,确保研发从立项到成果的领先优势。 中小企业灵活和决策快的优势。公司快速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号召,致力于对现有产品品质提升,确定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为主要研究方向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有蒙脱石散、多潘立酮片、米格列醇片,米格列醇片于2021年6月进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并中标。除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外,公司注重儿童用药的开发,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治疗早产儿动脉导管未闭(PDA)的赖氨洛芬原料药、注射液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了赖氨洛芬原料药备案及赖氨洛芬注射液的注册申报,若该产品获批上市,将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技术创新及标准制定。公司在原料药及制剂生产上具有优势工艺,以及自动化、智能化的现代生产技术;将参与制定多项领先行业的标准优势、产品研发和技术领先优势。公司产品贝易平?蒙脱石散质量标准提升的补充申请已获得审评,预计对扩大该产品的销售规模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3、平台优势: 公司规模小,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相对有限,在生产规模、产品技术、产品的多样化等方面都无法与大企业竞争,但民营企业机制灵活,服务意识强,市场适应性好。公司开启专业化全链条服务战略,从上游原材料基地、到研发、生产,到下游各级推广商、配送商、终端客户,搭建数字化营销管理平台,集中资源打造一条全产业链服务模式,为知名药企生产商、大型配送商业及百强连锁等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形成稳固的战略合作。公司重点产品销量逐年稳步增长,网络优势明显。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医药卫生行业体制持续深化改革,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医保支付改革从试点转为全面铺开,医保目录药品动态调整等改革举措,以及疫情的反复,给医药行业的经营质量和合规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结合董事会的发展战略,公司管理层确定了中短期内“行稳致远、安全合规、高质量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为利益相关者创造最大价值;聚焦主业,探索转型升级”的工作目标,加强生产、销售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优化组织架构,全面开展预算管理,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双增长。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2,545.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47.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主要产品奥恬苹?米格列醇片、新通?瓜蒌皮注射液、维动啉?多潘立酮片、贝易平?蒙脱石散、美消丹?红金消结片等产品的同比销售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1、营销 公司围绕产品,积极应对政策调整,回归医疗价值,转型销售模式。优化营销组织架构、细化营销网络,强化终端客户管理和大客户管理;完善营销考核制度,促进营销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加强学术推广,扩大各级医院的开发力度,提升覆盖率;挖掘重点产品优势,积极响应集采;搭建数字化营销平台,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优化营销组织架构 1)部门赋能:公司营销系统分为销售部、商务部、市场部、销管部四个部门,销售部下设销售大区。 本年公司整合并赋能营销系统,完善细化各个部门的职能。 2)办事处运营机制的健全:随着分层次、全终端精细化落地,提高产品的市场渗透力,该等地区业绩显著提高,起到了排头兵的带头示范作用。同时为2022年重点发展的办事处累积了经验。 3)队伍建设:本年营销中心内部提升、外部引进核心骨干人才,各部门调整岗位层级,打通员工晋升通道。 (2)优化业绩考核 公司完善销售系统各部门的职责和考核制度,实行终端纯销考核,促进营销队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养,为公司现有产品的销售提供有力支撑。 (3)积极应对国家集采 公司积极参加国家第五批药品集采工作,奥恬苹?米格列醇片成功中标。 (4)大客户管理制度的贯彻 公司加强重点大客户管理,匹配资源,与重点客户建立起高效便捷的业务沟通渠道,提供差异化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司与重点客户合作的紧密度和稳定性,为公司业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5)营销数字化建设 为更好的服务于营销业务管理需求,持续推动业务增长,公司着手搭建数字化营销平台,经过项目尽调、方案设计、系统开发、运行测试等环节,于报告期内搭建完成完整的数据中台。从业务终端准确采集数据,强化数据质量的事前控制,为营销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6)产业并购 探索新方式,与有着多年合作关系,渠道资源深厚及良好信用记录背书的渠道商伙伴共建子公司,快速吸纳人员队伍、成熟渠道,丰富区域产品线。本年公司完成收购内蒙古博斯泰51%的股权,目前经营顺畅,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2、研发 (1)赖氨洛芬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赖氨洛芬原料药备案及赖氨洛芬注射液注册申报工作,该产品适应症为经常规治疗(如限制液体摄入、使用利尿剂和呼吸支持等)无效的具有临床意义的早产儿动脉导管未闭。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处于审评状态。 (2)蒙脱石原料药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蒙脱石原料药项目,通过国家药监局审评中心技术审评。 3、生产 (1)产量增长: 子公司维奥制药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下,合理安排生产,保质保量完成报告期的各项生产任务,同时强化生产车间水、电、气能耗管理,降低了生产环节的能源消耗,成品质量“一次合格率”100%。 (2)合规安全: 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生产管理质量规范》,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及GMP知识培训。报告期内,产品的市场抽检合格率为100%。坚持“安全与生产统一”的原则,积极响应政府安监部门“两重点,一重大”举措,增强公司氢化工艺的监管,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排查治理工作,增加安全培训,连续多年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的目标。本年度安全事故为零,环境污染事故为零,职业健康危害事故为零。 4、财务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由财务中心主导,切实结合销售、生产、采购等业务部门,使预算编制基础、编制依据和涵盖范围更加全面、充分,同时强化对执行中实际与计划差异的分析,以及充分利用分析结果,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成本意识,对公司规划战略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控制协调生产经营活动、分权授权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5、践行社会责任 (1)环保 子公司维奥制药响应十四五“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规划,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完善环保制度,规范环保行为,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重新建立危险废弃物库房,高标准满足废弃物分区、分类、防腐、防渗、防盗的要求;升级废水在线监测措施,由单独“COD”监测,提升到“COD、总氮、氨氮、总磷”进行在线监测;通过工艺技术改造,减少氨水80%使用量,从源头解决氨氮排放;建立公司溶剂类管道“LDAR”的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污染物监测、投入资金完成污泥鉴定工作等措施,提升环境保护的精细化管理,实现节能减排、防污降耗的目标。报告期内,维奥制药被四川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评为2020年度环境保护诚信企业。 (2)扶贫公益 公司持续发挥药企优势,给西藏的那曲索县、谢通门县、申扎县捐赠药品,缓解当地群众的用药困难;通过江苏妇女儿童基金会和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向河南洪涝灾区捐赠药品蒙脱石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区胃肠类药品紧缺的问题;多次捐赠现金,帮助西藏偏远村庄贫困户购买农用生产工具,生活物资等;持续开展点对点的精准帮扶行动,签订扶贫协议,支付助学金、生活补助费用等,切实解决当地藏民的学习和生活困难。 (3)解决贫困人口就业 尽力安置贫困人口的就业。截至年末,累计解决就业人员25人,其中藏族7人。 (4)员工救助 由董事会发起,以公司为基础,员工参与为原则,凝聚各方力量成立的易明救助基金,以“助医、济困、安老、扶幼”为宗旨,发扬主人翁精神,实施爱心资助,惠济每一位遭遇困难的员工,体现了公司的温暖和保护员工的责任。 6、党建及工会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公司党支部积极参加西藏拉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快速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多次组织党员,自发购买生活物资帮扶当地困难群众,践行了党员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带头作用。在疫情期间,公司党支部开展“疫情防控我先行”的活动,组织党员宣讲防疫政策、开展摸排统计、监测体温、心理疏导等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定期组织各项活动,提高员工团队归属感,增强公司凝聚力;帮助公司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监督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促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7、企业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拍摄短视频、举办生日会、记录优秀员工事迹、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各项技能大赛等,使员工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充分践行企业价值观,帮助新员工通过实践更有效的认识公司的价值观,也进一步加深了老员工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在公司内部形成了良好的“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氛围。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除“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中所述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外,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其他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