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博思软件(300525):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博思软件:2021年年度报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23 2022年 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红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市场竞争风险,政策风险,技术开发、产品升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管理风险,核心技术泄露、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人员成本上升风险,新业务、新领域开拓风险,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商誉减值的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中第三节第十一小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96,563,34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94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五、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释义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 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根据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1年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统计公报》,2021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收入达94,994亿元,同比增长17.7%,两年复合 增长率为15.5%。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盈利能力也在稳步提升。2021年,软件业利润总额11,875亿元,同比增长 7.6%,两年复合增长率为7.7%;主营业务利润率提高0.1个百分点达9.2%。工信部发布的《“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软件业务收入突破14万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较2020年的8.16万亿元,增长 超71%。同时,工业APP要突破100万个,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重要竞争力的骨干企业,高水平建成20家以上中国软 件名园。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则从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方面提出了 11项重点建设工程,并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字 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等目标。 公司主要客户是政府部门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 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创新实践“互联网+”思维,开启 了从“群众跑腿”到互联网“数据跑腿”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十三五”时期,我国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 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了数字政府建设,电子政务统筹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 取得了长足进展。“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掌上办”等服务新模式不断涌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便民服务应用 取得实效,“健康码”等应用在数字抗疫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都明显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显著提升了社会公众 的获得感。“十四五”时期,政务信息化建设将总体迈入以数据赋能、协同治理、智慧决策、优质服务为主要特征的融慧治理 新阶段。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到2025年,逐步形成平台化协同、在线化服务、数 据化决策、智能化监管的新型数字政府治理模式,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数字治理 能力显著提升,利企便民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 划》中提出了三大任务11项具体工程。一是深度开发利用政务大数据。以数据共享开放与深度开发利用作为提升政务信息化 水平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化基础库应用,升级完善国家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等基础信息资源库。新建经济治 理基础数据库,汇集各部门主要经济数据,提升宏观经济治理的决策支持水平。二是发展壮大融合创新大平台。同步推进网 络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与服务融合,构建共建共用的大平台体系。三是统筹建设协同治理大系统。围绕政府核心职能, 着力建设好执政能力提升信息化工程、依法治国强基工程、经济治理协同工程、市场监管提质工程、公共安全保障工程、生 态环境优化工程等六大工程。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规划的出台,各部门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政务服务。 在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体部署,按照财政部金财工程建 设统一规划,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创新财政票据监管模式,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 新型财政票据监管体系。2021年8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的通知》(财库〔2021〕31号), 在中央单位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9月,首张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成功开具。12月,财政部发布 《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 缴款书》,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民,提升财政治理,推动防范乱收费情况。文件要求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中央本 级实施,完成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大连等6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试点实施;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 缴款书的全覆盖,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 在政府智慧财政财务领域,随着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全球经济社会正加速进 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已渗透到现代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履行宏观调 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部署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意见》指出各 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改革。各地区要按照本意见要 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改革基础,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及时 落地见效,推动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在公共采购领域,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以及应用日趋成熟,公共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已成为 必然趋势。各级政府正通过打造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 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实现有效节约财政资金、预防腐败等目标。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加 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要求,财政部于2021年4月出台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2022年1 月,财政部又公布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 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办法》借鉴国际经验,明确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管理制度,将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框架协 议采购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两种形式,并明确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为主。该文件的颁布将从根本上系统性解决相关问题, 构筑长效机制。除了政府采购,各高校、国企、军队等领域的采购业务也将全面实现电子化。 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领域,随着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智慧城市建设也在“互联网+”的助 力下,落地成型并快速发展。在一系列政策红利及信息技术支持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数字乡村 方面,伴随着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数字乡村已成为 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的内生进程,其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2021年4月,第十三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 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刻出台,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新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 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2022年1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 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数字乡 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是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数字乡村工作的重要指引。2022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 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农市发〔2022〕4号),提出到2025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 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聚焦于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政府智慧财政财务、公共采购、智慧 城市+数字乡村领域,助力政府创新城市治理新模式,助推产业数字化升级。 在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主要面向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及公共 缴费服务领域,为财政票据用票单位、各级财政部门提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及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相关的软件产品和 服务,在此基础上,结合互联网+政务的改革需要,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与执收单位业务系统、非 税票据管理系统和银行中间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为社会公众提供“开单、缴费、开票”的一站式网上业务办理服务。 在政府智慧财政财务领域,主要是为政府客户提供财政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财政大数据、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绩效信 息化和咨询业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及报销、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等软件产品和服 务,全面支撑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 在公共采购领域,以不断提升单位采购性价比为使命,为政府采购、高校采购和国企采购等相关单位提供采购管理、执 行交易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化平台,为采购监管部门提供数字化的预警监管手段;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 供智能化采购履职保障;为供应商提供多样化的营销工具和数据分析等服务。 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领域,公司将缴费服务拓展到除政务服务外如公共交通、健康体育、文旅景点、校园教育、社区 管理等公共服务领域,为各级政府实现数字城市赋能。此外公司结合行业趋势及前期各业务发展情况,开始布局数字乡村领 域。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乡村民宿民居产业互联网平台、认养农业服务平台等产品已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运行。 主要业务具体如下: (1)软件开发与销售业务 ①标准化软件业务 公司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深耕于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相关的财政管理信息化领域,现已形成包括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系统、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及非税收入政策管理系统在内的全过程管理产品及与财政管理相关的 其他软件产品。此外,近年来,公司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的投入,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司已经形成政府采购基础资源库、政府 采购诚信平台、政府采购监管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供应商服务平台等系列软件产品, 产品线完全覆盖了整个政府采购业务范围。除政府采购外,在高校采购、企业采购等领域也有较全面的软件产品。 ②定制软件业务 定制软件开发是根据不同用户的业务需求,以公司自有的标准化软件产品为主要构件,有针对性地为客户开发各种定制 软件,使系统更符合客户实际的业务需求。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组成专门的项目小组,对客户的业务流程、 运用环境特点等进行充分实地调查,并根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 (2)技术服务 ①运维服务 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标准化软件产品及定制软件产品的后续维护和技术支持,包括软件已有功能的质量维护、功能障碍的 消除、参数及配置修改及产品功能扩展、升级等服务。 ②SaaS服务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神,结合财政部推广非税电子化和电子票据的行业政策,拓展出新一代 互联网缴费产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该系统采用互联网聚合支付理念,充分运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支撑政府 及财政公共缴费服务。随着客户业务发展需要及SaaS技术的进一步运用,公司积极创新,将部分产品SaaS化,既有利于满足 客户需求降低成本,也有利于公司缩减产品实施周期并取得持续性收入。目前,公司SaaS服务多运用于公共缴费服务、公共 采购领域的电子交易服务以及电子票据的综合服务,后续公司将根据客户需要及业务发展情况,扩大及推广更多领域的SaaS 服务。 (3)硬件及耗材等销售 作为公司核心业务的补充,公司硬件及耗材等销售业务是向客户提供外购的软、硬件产品以满足客户的IT集成需求,提 升综合服务能力。 2、主要的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根据产品类型和区域性,公司销售采取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在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均 设有分支机构,配备了销售人员,与客户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客户的招投标信息及需求及时做出反应,获取销售机会,通 过参加招投标或直接与客户商务谈判的方式直接获取订单。另公司在财政票据业务领域,因发展初期受市场认知度、公司规 模较小等因素的制约,采取了小规模的代理模式来开发部分区域市场并延续至今;以及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部分电子票据 业务项目也会联合合作伙伴参与相关业务的开展。此外,随着业务发展,公司部分产品开始进行代理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的物资主要是自用的操作系统、开发工具、测试工具、服务器、PC机及配件等软硬件,及根据客户需求 采购的服务器、数据库、操作系统、PC及配件、网络设备、加密卡等软硬件。上述各种物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透明,公 司按市场价格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3)服务模式 公司运维服务以自主运维为主,服务外包为辅的服务模式。公司在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均设有分支机构, 拥有专业技术服务队伍,通过远程服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实施部署、运行环境 适配维护服务、软件数据维护服务及软件升级和使用咨询服务等。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快速实现服务本地化、节约运维 服务成本或为适应客户需求提供软、硬件一体的一揽子运维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部分地区采用服务外包的方式将指定软 件产品及小型机、存储、网络及数据库等维护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办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9.83%,公 司业绩主要驱动因素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行业经验优势 公司长期专注于财政信息化领域,积累了多年的财政信息化经验,深入领会国家有关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财政电 子票据管理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制度要求和政策导向,切实把握各级政府财政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的特点和需求,提 供贴近客户实际应用的软件产品和个性化服务,能够实现财政票据管理及非税收入管理与软件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同时在 国家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系统化、各省市着眼电子化采购变革的背景下,公司凭借多年政府服务的经验积淀,利用已占领的 业务资源优势,快速进入市场,推进了智慧财政财务业务及公共采购业务的发展。 2、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20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的客户涵盖了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机构、卫生教育部门、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 等,行政事业单位用户超五十万家;公司客户群整体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同时公司始终强调品牌建设,重视客户需求,技 术支持和服务到位,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较高,客户对公司各类产品形成了较强的黏性。数量较大且不断增长的优质客户对 产品后续服务和更新换代的需求可为公司业绩带来可期的持续性增长。 3、产品优势 公司从设立之初就专注于财政信息化领域,公司创始人有二十多年的财政信息化经验积累。公司管理团队掌握财政管理 全流程及关键环节,深谙财政管理的重点、难点,在产品开发中始终贯彻科技加管理的产品理念;公司设立不久就抓住财政 部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契机,迅速开发出功能齐全、适应性强、具有前瞻性和良好兼容性的非税收入管理软件产品;并在 建立先发优势基础上,不断打破自我束缚,推陈出新,自发对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引领行业应用模式。同时公司在对原有产 品不断更新延伸的基础上,也通过收购同行业优质企业,整合各自产品优点,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线,为客户提供 更优更全的产品,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4、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培育创新文化和技术优势,构建创新型企业。公司通过持续的投入和研发,逐渐 形成了以云计算、大数据为核心技术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产品平台与解决方案,拥有互联网云化微服务架构平台、分布式 GRP应用平台、财政电子票据云平台、智慧城市大数据基础平台、电子缴费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智能移动端开票等核心技术。 5、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经过20年的发展和积累,已形成了富有行业经验、凝聚力强且分工合理的核心管理团队及拥有较高技术水平的优秀 研发与技术团队。公司核心团队是国内最早进入财政票据电子化和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应用软件领域的专业团队之一,战略 目标一致,凝聚力强,行业理解深刻,专业优势互补。核心团队成员均具有10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分别在研发、销售和运营 等重要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同时,公司聚集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解决方案专家、软件工程 技术人员以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工程实施队伍,拥有福州、北京等多个研发中心,为公司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提供有力的支 撑。雄厚的技术人才资源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础。 6、营销和服务网络优势 目前,公司在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均设有分支机构,配备了销售人员,与客户保持持续、经常性的联系, 能及时、有效地对客户的需求及采购信息做出反应,把握产品营销机会。对于软件企业来说,服务在软件产品的销售链条上 有着更重要的作用,软件企业提供的服务实际上是产品的一部分,服务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客户对产品的体验。目前,公司已 建立了以全国运维中心、区域中心、市级运维网点构成的三级服务架构,能够为全国用户提供持续、及时、高效的售前咨询、 实施和售后运维服务。反应灵敏的营销机制和完善的服务网络,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竞争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是公司成立二十周年,也是上市五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领导下,全体员工紧密团结, 万元,同比增长37.65%;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909.47万元,同比增长41.62%。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 块均保持增长,且业务扩张同时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应收账款回款较好,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54,622.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89%,主要是公司实现销售收入而发生的必要的人工费与 外协费,以及增长的差旅费支出;本期销售费用25,304.34万元,同比增长46.05%,主要因报告期销售人员薪酬与人数同时 增加,开拓市场相应投入的差旅费和招待费增加,及实施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而增加的激励费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额同比增长67.34%,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24,106.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5.41%,比去年同期增长44.28%。公司作为行业领先厂商, 持续研究行业发展动向,积极关注产业政策,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投入和人才结构优化,坚持以技术研发作为公司长期发展的 原动力,同时促进云技术、财政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电子票据、公共采购及智慧城市、数字乡村等的落地应用,持续提升 和完善核心技术、平台、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能力。 2、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主营业务,稳步推进各项业务,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各项业务进展情况如下: 在财政电子票据及非税收入领域,公司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在不断拓展新区域的同时,推动已上线票据系统省份的深度 应用。随着医疗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全面推行,公司在医疗电子票据方面凭借竞争优势取得较好的市场份额。截至报告期末, 财政电子票据业务已经覆盖财政部及30个省(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下同)和新疆建设兵团;医疗电子票据 已经覆盖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其中二级及以上累计5,000余家;在非税缴款方面,非税电子化改革已覆盖全国22个省份。 在政府智慧财政财务领域,凭借参与标准制定和行业标杆案例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口碑,为后期相关业务向下复制推广创 造了基础条件。2022年2月,博思致新在众多厂商的角逐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上海市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财政信息化领域的领先地位。截至目前,公司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已取得财政部及陕西、吉林、广东、 福建、厦门、湖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上海9个省份业务。 在公共采购领域,随着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政府采购改革深化,采购规模及采购电子化需求将 持续扩大。截至目前,公司政府采购一体化业务已取得福建、广东、内蒙、黑龙江、陕西、四川、辽宁7个省份业务,电子 招投标、电子卖场等子系统已进入北京、山东等9个省份;在高校采购和企业采购方面,合作的高校和企业的家数进一步增 加,其中高校客户达180余所,分布在19个省市;企业客户包括一汽大众、平安集团、中国人寿等大型国央企。 在智慧城市+数字乡村领域,公司继续积极扩展城市通APP建设运营模式,丰富该业务领域的产品种类。数字乡村方面, 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已推出若干产品,部分如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乡村民宿民居产业互联网平台、认养农业服务平台等 产品已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运行。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这些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制度,一般下半年制定次年年度预算,审批 通常集中在次年的上半年,因此,公司每年上半年销售较少,销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销售呈现较明显 的季节性分布,并由此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在第四季度集中实现。 公司2021年度下半年的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75.30%,下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全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0.57%,其中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全年的98.77%;公司2020年度下半年的营业收入 占全年营业收入的79.09%,下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3.05%,其中第四 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全年的97.62%。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 是 □ 否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3、公司本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博思金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金财”)。截止2021年9月,吉林金财所有资 产、债权、债务等已完成变更或处置,并取得了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吉林 金财注销登记。至此,公司吸收合并吉林金财的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吉林金财的独立法人资格已被注销,其全部资产、 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