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江苏国泰(002091):2021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04月23日 20:56:38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国泰:2021年年度报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 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子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文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文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述了公司目前存在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8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7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江苏国泰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 有限公司"
国际贸易公司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控股股东
力天实业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盛实业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亿达实业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汉帛实业江苏国泰汉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华实业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泰上海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泰华博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亿盛实业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绵贸易江苏国泰国绵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博创实业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泰财务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紫金科技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外技术江苏国泰海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瑞泰新材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华荣化工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瑞泰新材控股子公司
超威新材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瑞泰新材控股子公司
公司章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江苏国泰股票代码00209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江苏国泰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JIANGSU GUOTAI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子燕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国泰时代广场 11-24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2010年 6月 2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43号 14-17号变更为江苏省张家 港市国泰时代广场 11-24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大厦 31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5600  
公司网址www.gtig.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健徐晓燕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大厦 31 楼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大厦 31 楼
电话(0512)58988273(0512)58988273
传真(0512)58698298、58988273(0512)58698298、5898827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大厦 31 楼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320000703675629U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1、2012年 12月 31日,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 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服装鞋帽、服饰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的网络销售"(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并修改《公 司章程》第十三条。2013年 1月 16日,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 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工 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装、鞋帽、服饰、日用百货、针纺织 品、皮革制品的网络销售。 2、2013年 12月 20日,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以工商局 核定为准),并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2014年 1月 21日,公司在江苏省工 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公司经营范围:许可 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预包装 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服装、鞋帽、服饰、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的网络销售。 3、2016年 4月 7日,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服装鞋帽、服饰、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皮革制 品的生产加工"(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并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2016年 6 月 8日,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 后,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装 鞋帽、服饰、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的生产加工及网络销售。对外派遣 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无变动。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冯蕾、付云锋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23 层吴浩、孙向威2021年 8月 10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2020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9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39,339,502,884.5430,100,597,881.9230,100,597,881.9230.69%39,289,930,631.9739,289,930,63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1,236,168,613.10977,674,817.88977,674,817.8826.44%945,056,350.94945,056,35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201,568,434.97844,226,111.60844,226,111.6042.33%839,778,564.49839,778,564.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446,734,507.864,330,174,109.184,330,174,109.18-110.32%2,112,903,848.992,112,903,848.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90.630.6325.40%0.600.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30.630.6315.87%0.600.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8%10.97%10.97%1.61%11.67%11.67%
 2021年末2020年末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2019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元)34,575,134,219.7925,896,865,830.1425,896,865,830.1433.51%23,522,616,383.0223,522,616,38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10,500,938,485.339,235,467,512.349,235,467,512.3413.70%8,458,222,043.858,458,222,043.8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1年 11月 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
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
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
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6,250,903,325.658,345,497,347.2811,507,459,087.4913,235,643,12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096,906.75204,546,137.68383,963,176.32481,562,39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0,209,246.69178,518,552.38365,883,523.49486,957,11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00,674,741.88-835,486,706.10330,416,123.451,359,010,816.6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5,716,355.6268,762,261.045,538,270.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7,850,270.0897,809,420.9360,564,010.0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8,898,779.9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363,084.90  
债务重组损益-308,225.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13,270,929.35-6,259.3559,836,448.85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438,212.504,866,969.5218,199,071.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937,545.843,480,572.6410,635,139.60 
减:所得税影响额9,354,855.0065,652,379.1825,801,560.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8,408,196.5675,073,744.1823,693,593.62 
合计34,600,178.13133,448,706.28105,277,786.4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供应链服务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全球政治、经济形势不稳定、不确定的特点进一步突出,我国外贸环境在疫情与多重因素的叠加作用下加剧动荡,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在疫情冲击下暴露出脆弱性。原辅材料与海运费价格大涨、能源紧缺、人民币升值等不利因素交织,对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形成巨大挑战。在国家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和稳经济、稳出口政策的支持鼓励下,纺织服装行业克服诸多困难,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实现出口超预期增长。根据海关总署统计,2021年全国纺织品服装出口3,154.66亿美元,同比增长8.38%,创历史性新高。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公司的纺织品服装业务抓住机遇挑战,凭借自身强大的产业基础、配套完整的海内外货源基地建设及“贸、工、技”一体的服务模式,抢抓订单,推动公司纺织服装出口实现了稳中向好发展。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二)化工新能源业务
A、电池材料行业
(1)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行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与先导产业同时受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锂离子电池属于新能源产业,面对日益紧迫的环保压力,各国均积极推广锂离子电池的使用。中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大力支持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的整体发展,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此外,德国、法国、英国等主要欧洲国家也纷纷加码电动汽车,通过加大补贴力度,同时辅以减税、鼓励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大力推进电动化进程。欧盟还相应出台了强制性的碳排放控制政策,规定到2021年/2025年/2030年,碳排放量分别需低于95g/km、81g/km以及59g/km。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2021年7月,欧盟又出台《减碳55》,明确提出到2030年底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美国出台《基础设施计划》,拟投资1,740亿美元以刺激电动车产业发展。在消费端出台购置补贴,在基建方面2030年新建50万个充电桩,在政府端,推动运输车、公交、校车等公共用电100%电动化。2021年8月,美国发布《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领域领导地位》,设定2030年电动车占新车销量比例达到50%的目标。

目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的下游应用仍在不断丰富中。在动力电池应用领域,随着锂离子电池成本进一步降低和行业标准的提升,电动汽车的渗透率将持续提升。此外,电动自行车以及低速电动车也将越来越多地使用锂离子电池替代传统的铅酸电池;在消费电池应用领域,5G技术的成熟及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将催生智能移动设备的更新换代需求。此外,可穿戴设备、电子烟、无人机、无线蓝牙音箱等新兴电子产品的兴起亦将为消费电池带来新的市场;在储能电池应用领域,电网储能、基站备用电源、家庭光储系统、电动汽车光储式充电站等都有着较大的成长空间。下游应用市场的巨大潜力将促进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

(2)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消费电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以及储能电池市场的逐渐打开,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市场出货量有望持续、快速增长。同时,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呈现高度规模化、集约中国企业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为50.7万吨,同比增长88.5%。天赐材料、新宙邦及瑞泰新材继续稳居行业前三。
瑞泰新材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第一梯队的厂商,近年来表现优异,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技术优势,销量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

根据伊维经济研究院数据,瑞泰新材近三年的出货量均位列行业前3。预计未来,随着子公司张家港华荣、宁德华荣、波兰华荣以及衢州瑞泰的产能扩张,公司整体产能将继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公司行业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巩固。

2)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随着电解液出货量的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已经实现批量供货的企业包括江苏华盛、瀚康化工、浙江天硕、荣成青木和苏州华一等,主要生产VC和FEC等较常规添加剂。

公司已成功研发并量产双三氟甲基磺酰亚胺锂(LiTFSI)、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以及三氟甲磺酸锂(LiCF3SO3)等几款较新型的产品,在质量以及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对于主要电解液生产企业覆盖率比较高。公司的部分产品已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此外,公司已在浙江衢州和江苏张家港进一步完善在添加剂层面的布局,实现品类的多元化以及产能的扩大化。

3)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目前国内企业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与电解质的配套生产能力,主要企业包括新宙邦以及瑞泰新材等。

公司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超级电容器材料的行业标准《超级电容器用有机电解液规范》(SJ/T 11732-2018),该标准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外,公司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出货量目前在中国排名靠前,获评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颁发的“中国超级电容器产业十佳企业”、“中国超级电容器优秀材料供应商企业”。

B、有机硅行业
(1)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有机硅材料包括四大门类,包括硅油、硅橡胶、硅树脂和硅烷偶联剂。硅烷偶联剂是一种有机硅材料,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硅烷偶联剂独特的性能与显著的改性效果,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产量大幅上升。硅烷偶联剂已成为现代有机硅工业、有机高分子工业、复合材料工业及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产业政策均明确将新型材料作为未来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方向,鼓励投资者进入有机硅等新材料行业,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各种新型复合材料被大量使用,国内外市场对于硅烷偶联剂的需求增长十分明显。此外,随着全球的硅烷偶联剂产业链逐步向国内转移,下游应用领域的产业亦在国内开始配套建设,中国已成为了硅烷偶联剂需求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在未来,随着国内外市场对硅烷偶联剂行业的信心及消费逐渐提高,硅烷偶联剂行业的需求预计将持续旺盛。

(2)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硅烷偶联剂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需求高速增长、产业链长的高壁垒行业。国外硅烷偶联剂主要生产企业为陶氏化学、瓦克化学、赢创、信越化学、迈图高新等国际有机硅巨头,上述企业的硅烷偶联剂年产量均在3万吨以上,且产品质量高。由于硅烷偶联剂有多达8,000多个品种,上述企业主要利用规模优势生产需求量较大的硅烷偶联剂品种,通过向全球其他中小型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采购其他品种完善产品序列,从而为国内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目前我国形成了宏柏新材、湖北江瀚、湖北新蓝天等规模较大的硅烷生产企业。

公司所生产的硅烷偶联剂产品涵盖九大系列六十多个品种,其中1种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9种产品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的硅烷偶联剂处于行业的高端市场,已经通过了杜邦、GE、道康宁、欧文斯科宁、米其林、钟渊、PPG等跨国公司的质量认证,能直接向上述企业供货,具备较好的行业地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有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39,502,884.54元,同比增长3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6,168,613.10元,同比增长2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01,568,434.97元,同比增长42.33%。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供应链服务
公司供应链服务以消费品进出口贸易为主,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聚焦生活消费品,致力于提供全供应链一站式增值服务。2021年1-12月,全国纺织服装累计出口3154.66亿美元,增长8.38%,其中纺织品出口1452.03亿美元,下降5.6%,服装出口1702.63亿美元,增长24%(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报告期内公司纺织品服装的营业收入为29,986,932,871.94元,占营业收入76.32%,同比增长20.40%。

公司纺织品服装重要市场有美国、欧盟、孟加拉、越南、日本等,2021年以来,发达国家服装消费需求显著增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创造极为宽松的货币环境刺激经济恢复增长,推高服装消费意愿;另一方面,南亚、东南亚地区国家疫情形势严峻,越南、印度、孟加拉等国家的纺织服装工厂一度停工,部分产品订单回流至我国。受此影响,2021年公司出口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累计进出口50.95亿美元,同比增长19.8%,其中出口43.65亿美元,同比增长19.2%。

世界时尚产业的发展和服装产业链的重构正在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进出口主营业务不动摇,积极提升货源基地层级,加快实施海外布局战略,紧抓“一带一路”、RCEP协定等发展机遇,在缅甸、越南、柬埔寨、埃及等多个“一带一路”关键节点建设货源基地,推动公司从“中国供应链整合”向“世界供应链整合”

转变。下一步,公司将继续聚焦东南亚,进一步扩大海外生产基地建设。

公司高度关注合作客户所在国的经济动向,依托中信保的政策保障和避险工具,力争信保全覆盖,建立全过程监控的风险预警机制,为公司业务的安全保驾护航。在投资项目所在地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供疫情防控物资,尽可能地降低风险,保障海外货源基地稳定生产。

作为供应链组织服务商,公司以供应链为核心载体,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开拓创新求突破,不断做精做优供应链管理。公司轻资产方式的组织管理覆盖设计、打样、生产、储运、保险等整条产业链,追求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随着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的推进落实,必将极大地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成长为一流国际化综合商社。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二)化工新能源业务
1、主要产品及用途、上下游产业链
化工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作为公司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平台,主要从事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瑞泰新材实现营业收入5,203,099,207.64元,同比增长186.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339,154.22元,同比增长134.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3,231,777.34,同比增长141.46%。

A、电池材料业务
公司生产的电池材料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一般是由高纯度的有机溶剂、电解质和必要的添加剂等主要材料在一定的条件下,按照某一特定的比例配置而成。其作用是在电池内部正负极之间形成良好的离子导电通道,其指标直接决定了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功率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能、宽温应用等,是锂离子电池获得高电压、高比能等优点的保证。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是锂离子电池的四大关键材料之一。按应用领域划分,锂离子电池主要分为动力电池、消费电池和储能电池等三大类。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系为改善电解液的电化学性能而加入电解液中的少量添加物。不同种类的添加剂具备不同的功能,比如改善成膜质量、改善高低温性能等。目前公司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以锂盐类添加剂为主,其原材料包括氟化氢,碳酸锂等化学品。

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的构成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构成类似,也是由溶剂及电解质等主要材料配置而成;主要应用于超级电容器,超级电容器具有充电速度快、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安全性高的特征,主要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不间断电源等。

B、有机硅业务
公司的有机硅产品现阶段主要是硅烷偶联剂。硅烷偶联剂属于有机硅材料的四大门类之一,是典型的高分子新材料,主要用以改善无机物与有机物之间的界面作用,从而提高复合材料的性能。公司的硅烷偶联剂产品主要包括氨基硅烷、酰氧基硅烷、环氧烃基硅烷等,用于高档涂料、玻璃纤维等领域。

硅烷偶联剂的主要原材料为功能性硅烷中间体,如γ-氯丙基三氯硅烷、γ-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化工新能源业务方面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企业,主要经营模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包括采购策略、成本控制以及供应商管理等方面。

采购策略: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与行业内知名供应商合作,建立了稳定供货渠道。公司会结合生产部门的需求,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同时,合理控制库存。

成本控制:公司会对主要原材料市场持续跟踪、深入分析,定期制定采购计划、调整波峰与波谷期间采购规模,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

供应商管理:公司建立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形成了具有相对稳定、适当竞争、动态调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确保了原辅料供应的持续稳定、质量优良及价格合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需求预计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

在生产组织方面,销售部门根据近期销售情况、交货订单、客户需求预测及市场开发进展,预估下月的产品销售量并形成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则根据月度销售计划、成品实际库存、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还可以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

在生产作业方面,生产部门确定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控制要求,编制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操作方法、要求,监督各生产工序中的操作人员按各自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严格执行。在对产品品质的控制方面,生产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首先,公司经过客户的调查评估、验厂考察、样品测试等认证程序,进入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达成合作意向。随后,在客户合作对接过程中,公司的营销、研发部门与客户开展深入、持续对接,品质、采购部门也参与到客户产品的开发中。此外,公司在提供材料样品的同时,会根据客户产品开发情况,给出建议使用条件,协助客户完成产品体系的定型,共同促进产品应用市场的开拓。

此外,公司在开拓市场过程中,存在少量通过中间商开拓及维护业务的情况。中间商主要提供客户撮合、客户维护,以及协助沟通产品和报价需求、协助运回产品包装桶等服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下游客户采取议价为主的谈判机制,双方在商议价格时,会根据原材料成本、人工及制造成本、市场供求状况、预期利润及客户议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确定。

(4)研发模式
目前公司建立了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中心和人才队伍。研发团队一方面会根据市场需求或者潜在需求发起内部研发课题,依靠丰富的行业经验,独立完成相应的研发项目;另一方面,公司会承接国家级/省级的研发项目课题,通过内部评审以及预算编制后,相应执行研发项目开题——小试——中试程序,最终完成课题验收。

此外,公司与部分行业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开展合作研发相关工作。

3、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A、电池材料业务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工艺流程:
原材料的准备:对根据公司标准采购回来的原材料进行精馏、除水等操作,对原材料进行预处理操作,预处理结束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预留备用;
包装容器的准备:根据不同产品,准备不同的包装容器,部分包装容器使用自动化清洗设备进行清洗,在线监测合格后留作备用;剩余部分包装容器根据公司要求对包装容器进行清洗、置换等操作,处理结束后对包装容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预留备用;
生产设备的准备:根据公司要求,对生产相应产品的设备使用对应物料进行清洗,清洗合格后准备后续生产;
电解液的生产:根据不同配方,对相应的生产设备内按照公司规范要求通过自动控制程序进行投料操作,在生产过程中不断进行搅拌,在不同阶段进行取样检测,合格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过滤包装:检测合格后的产品通过精密过滤器进行过滤,除去各种不溶杂质,然后进行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后,通过控制程序进行不同规格的半自动包装;包装完毕后再次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入库,等待发货。至此整个生产过程完毕。

添加剂工艺流程:
原材料控制:依据原材料标准对生产所需各类原材料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备用; 包装物准备:按照作业流程,对包装物进行清洗、干燥,按照标准检测合格后备用; 添加剂生产:依据工艺要求,通过精细合成工序、过滤工序、精馏工序、结晶工序、干燥工序等多个化工单元工序,进行添加剂的生产;合格后,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包装物对产品进行包装和标识、入库,待发货,至此完成整个添加剂的生产过程。

B、有机硅业务
硅烷偶联剂工艺流程:
原料、助剂、催化剂等物料经泵入或真空吸入的方式投料至反应釜,投料完毕后升温至指定的反应温度,监控反应釜的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
取样检测釜内反应进度(如纯度、密度等),达到规定的参数后停止保温转入预处理工序,常规的预处理工序包括固液分离(压滤、离心、抽滤等操作)、液液分相(分液操作); 预处理后获得粗品,粗品转入精馏塔减压精馏,利用粗品中各物质沸点不同的原理提纯,获得合格产品。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采购模式采购额占采购总额 的比例结算方式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上半年平均价格下半年平均价格
1、六氟磷酸锂集中采购44.32%129,700.00256,900.00
2、碳酸甲乙酯集中采购11.40%17,900.0022,000.00
3、硫酸乙烯酯集中采购2.83%238,400.00226,000.00
4、碳酸乙烯酯集中采购4.63%9,300.0012,400.00
5、双氟磺酰亚胺锂集中采购0.78%346,800.00336,400.00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公司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主要受供需关系的影响,采购均价较上一报告期大幅上升;碳酸甲乙酯及碳酸乙烯酯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且下游需求增加,采购均价较上一报告期有所上升;随着硫酸乙烯酯制备工艺进步以及行业产能扩张、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的合作逐步加深,硫酸乙烯酯单价有所下降;双氟磺酰亚胺锂主要生产厂商生产工艺不断创新进步且相关厂商产能逐步释放,双氟磺酰亚胺锂单价较上个报告期有所下降。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 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 处的阶段核心技术人员 情况专利技术产品研发优势
锂离子电池 电解液工业化应用均为本公司员 工公司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其中电解液配方专 利申请≥8篇,包括一种阻燃型电解质溶液及 其应用、一种应用于磷酸铁锂离子电池的非 水电解质溶液、能提高锂离子电池高温性能 的电解液、一种改善锂锰电池低温性能的有 机电解液、一种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及锂离 子电池、一种非水电解液及锂离子电池、一 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其应用、一种防过充 锂离子电池等; 检测相关专利申请包括一种 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中硫酸根离子的测定方 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中溶剂含量的测定方 法、锂电池电解液中三(三甲基硅烷)磷酸 酯的测定方法、C1~C8低级伯胺中水份的测 定方法等公司拥有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核 心研发平台,围绕电解液溶剂 体系协同功能添加剂开展研 究,主要针对电池的五大性能 (循环、高温、低温、倍率、安 全)分别做对应的添加剂研发。 在常规链状/环状酯类、氟代链 状/环状酯类、硫酸酯类、砜类 腈类、磷基、硅基、醚类、杂 环化合物等成膜、高电压、低 温、阻燃和防过充功能添加剂 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优势。
硅烷偶联剂工业化应用均为本公司员 工3-异氰酸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的制法、多元 醇单甲醚三甲基硅烷的制备方法、二苯基二 氟硅烷的制备方法、3-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的 精馏高沸物的处理方法、巯基烷基烷氧基硅 烷的制备方法、一种固砂偶联剂的制备方法 拒油拒水透气型含氟硅烷防护膏及其制备方 法等专利≥10篇公司有机硅产线运行稳定,工 艺上采用 DCS、安全上采用 SIS 系统,生产工艺先进,产品质 量优,同时副产品综合利用。 公司有专业的研发和分析团 队,建立了多功能中试车间, 从实验室小试推进到批量化生 产提供了孵化基地。
锂离子电池 电解液添加 剂工业化应用均为本公司员 工公司在售的主要添加剂均有授权发明专利支 撑,专利数量≥10篇。如:一种二氟磷酸锂的 制备方法、一种三氟甲基磺酸的制备方法、 一种合成全氟烷基磺酰亚胺盐的方法、一种 检测全氟烷基磺酰亚胺盐中氟离子含量的方 法等公司建有江苏省新能源材料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致力于开发 各类新型电解质盐及添加剂。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有 10年以上 产品开发及产业化经验,能够 较快实施产品从小试研发走向 产业化。
超级电容器 电解液工业化应用均为本公司员 工公司拥有超级电容器授权发明专利≥5 篇,内 容涵盖了超级电容器电解质盐的制备、配方 开发及应用。如:一种超级电容器电解质的 水相合成办法、一种电解液和使用该电解液 的电化学元件、一种双电层电容器用用低温 电解液等公司在超级电容器电解液行业 耕耘多 年,研发优势体现在拥 有成熟的电解液配方及性能评 测体系,核心电解质盐的制造 技术。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投资建设情况
电池材料71,137.5吨101.61%233,500 吨波兰华荣 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因环保组织提起上 诉,《环境条件决定》被项目所在地法院撤销,因此该项目目 前无法按照原计划进度实施。公司拟变更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并 重新申报相关审批手续)、宁德华荣年产 8万吨新材料项目(其 中有机硅材料 2600吨)、波兰华荣新建 Prusice 年产 4万吨/ 年 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华荣化工 3万吨/ 年增至 10万吨 /年电池电解液扩建项目、年产 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 质新材料及 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新建项目、新建年产 2100吨锂电池材料项目
有机硅5,000吨33.86%2,600 吨宁德华荣年产 8万吨新材料项目(其中有机硅材料 2600吨)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产品种类
1、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其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等
2、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工业园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有机硅等
3、衢州市衢州智造新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其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等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资质名称有效期持有主体续期条件是否满 足
1《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1月17日-2023年1月16日华荣化工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至2022年8月华荣化工 
3《排污许可证》2021年9月30日-2026年9月29日华荣化工 
4《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19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28日华荣化工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华荣化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书》 华荣化工 
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28日华荣化工 
8《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6月27日-2024年6月26日超威新材 
9《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至2022年8月超威新材 
10《排污许可证》2019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4日超威新材 
1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020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2日超威新材 
1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超威新材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记证书》-超威新材 
14《排污许可证》2020年8月10日-2023年8月9日宁德华荣 
15《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3月17日-2024年3月16日宁德华荣 
1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1年5月7日-2024年5月6日宁德华荣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肥行业
□ 是 √ 否
从事农药行业
□ 是 √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纤行业
□ 是 √ 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 是 √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供应链服务
作为供应链组织服务商,公司以供应链为核心载体,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开拓创新求突破,不断做精做优供应链管理。公司的组织管理覆盖设计、打样、生产、储运、保险等整条产业链,追求供应链整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坚持“贸、工、技”一体的服务模式,以贸易为龙头、实业为基础、创新为依托,业务范围涵盖了纺织服装、化工医药、轻工机电、玩具、汽车、食品、纺织原料等产品,贸易渠道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此外,公司在欧美等主要市场设有设计中心,在国内设有技术实力强劲的打样中心,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建议和个性化服务,不断增强接单能力。

基于成本、客户需求和分散生产等因素,公司多家控股子公司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建立了多个货源基地,遍布江苏、安徽、河南、山东、江西、浙江等重点省份及缅甸、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埃及、埃塞俄比亚等“一带一路”关键节点,逐步实现全球采购。

人才是国泰实现未来发展规划的决定性力量,也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公司以人力资本为核心资本,持续加强各类人才的引进力度,引入优质专业人才,并由专门部门负责整个集团员工的各项培训,定期邀请行业专家、高校教授等进行有关财务、法务、关务、信保、内控等方面的培训讲座。同时不断加强干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好一支充满朝气、积极向上的干部员工队伍,为公司打造专业的(二)化工新能源业务
在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公司作为行业的先入者,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消费电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以及储能电池市场的逐渐打开,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预计将持续向好,市场份额逐渐向头部企集中。据伊维经济研究院统计,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最近3年皆位列行业前三。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105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子公司华荣化工以及超威新材皆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承担多个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并承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研发载体。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品质量较高且稳定性良好,在色度、水分、游离酸、金属杂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根离子含量等技术参数上整体优于行业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另外,公司在新型电池方面持续性地进行了相关的研发投入与积累,已在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钠离子电池领域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公司部分产品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获评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小巨人企业(制造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轻工业新能源电池行业十强企业等荣誉。

公司已与宁德时代、LG化学、新能源科技等锂离子电池龙头企业建立紧密、持续合作关系,了解核心客户技术要求和技术信息,可提供更为有效的电解液产品、技术支持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具有先发优势和客户粘性。公司在张家港、宁德、波兰、衢州等地建设生产工厂,配套向下游客户提供产品,深化合作关系。有机硅领域,公司产品整体稳定性以及工艺精度较高,目前已处于国际大型化工企业的供应商序列中。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深耕锂离子电池材料以及有机硅行业,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公司已形成完善的研发体系和专业的人才团队,技术团队由行业资深技术专家组成,核心技术人员曾主持或参与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行业标准制定,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持续不断的工艺改进、良好的技术服务提供了充分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有供应链服务和化工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339,502,884.54 元,同比增长3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6,168,613.10元,同比增长26.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01,568,434.97元,同比增长42.33%。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2020年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39,339,502,884.54100%30,100,597,881.92100%30.69%
分行业     
贸易34,078,409,606.2786.63%28,228,068,660.9993.78%20.73%
化工5,203,099,207.6413.23%1,815,035,589.026.03%186.67%
其他57,994,070.630.15%57,493,631.910.19%0.87%
分产品     
纺织服装、玩具等出 口贸易29,986,932,871.9476.23%24,906,417,425.5982.74%20.40%
纺织服装、玩具等进 口及国内贸易4,091,476,734.3310.40%3,321,651,235.4011.04%23.18%
化工产品5,203,099,207.6413.23%1,815,035,589.026.03%186.67%
其他57,994,070.630.15%57,493,631.910.19%0.87%
分地区     
国内销售8,447,507,078.4221.47%4,438,949,104.2314.75%90.30%
国外销售30,891,995,806.1278.53%25,661,648,777.6985.25%20.38%
分销售模式     
内贸8,447,507,078.4221.47%4,438,949,104.2314.75%90.30%
出口30,891,995,806.1278.53%25,661,648,777.6985.25%20.38%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纺织服装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贸易34,078,409,606.2730,406,602,401.4910.77%20.73%25.63%-3.48%
化工5,203,099,207.644,086,814,891.8921.45%186.67%231.82%-10.69%
分产品      
纺织服装、玩具 等出口贸易29,986,932,871.9426,360,319,135.8012.09%20.40%25.71%-3.71%
纺织服装、玩具 等进口及国内贸 易4,091,476,734.334,046,283,265.691.10%23.18%25.08%-1.51%
化工产品5,203,099,207.644,086,814,891.8921.45%186.67%231.82%-10.69%
分地区      
国内销售8,447,507,078.427,384,410,404.6212.58%90.30%78.85%5.60%
国外销售30,891,995,806.1227,127,511,827.3912.19%20.38%27.07%-4.6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贸易34,078,409,606.2730,406,602,401.4910.77%20.73%23.31%-1.87%
化工5,203,099,207.644,086,814,891.8921.45%186.67%212.99%-6.61%
分产品      
纺织服装、玩具 等出口贸易29,986,932,871.9426,360,319,135.8012.09%20.40%23.06%-1.90%
纺织服装、玩具 等进口及国内贸 易4,091,476,734.334,046,283,265.691.10%23.18%24.92%-1.38%
化工产品5,203,099,207.644,086,814,891.8921.45%186.67%212.99%-6.61%
分地区      
国内销售8,447,507,078.427,384,410,404.6212.58%90.30%78.01%6.04%
国外销售30,891,995,806.1227,127,511,827.3912.19%20.38%24.11%-2.64%
变更口径的理由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是否有实体门店销售终端
□ 是 √ 否
上市公司新增门店情况
□ 是 √ 否
公司是否披露前五大加盟店铺情况
□ 是 √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贸易34,078,409,606.2730,406,602,401.4910.77%20.73%25.63%-3.48%
化工5,203,099,207.644,086,814,891.8921.45%186.67%231.82%-10.69%
分产品      
纺织服装、玩具 等出口贸易29,986,932,871.9426,360,319,135.8012.09%20.40%25.71%-3.71%
纺织服装、玩具 等进口及国内贸 易4,091,476,734.334,046,283,265.691.10%23.18%25.08%-1.51%
化工产品5,203,099,207.644,086,814,891.8921.45%186.67%231.82%-10.69%
分地区      
国内销售8,447,507,078.427,384,410,404.6212.58%90.30%78.85%5.60%
国外销售30,891,995,806.1227,127,511,827.3912.19%20.38%27.07%-4.6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