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002224):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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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4月26日 20:51:1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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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 力 士: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培生
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延期数量
(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
始日 | 原质押
到期日 | 延期后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吴培生 | 是 | 40,500,0
00 | 17.60% | 5.55% | 否 | 否 | 2020年
4月23
日 | 2022年
4月23
日 | 2023
年4月
23日 | 浙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个人
资金
需要 |
吴培生 | 是 | 15,750,0
00 | 6.84% | 2.16% | 高管
限售
股 | 是 | 2021年
4月23
日 | 2022年
4月23
日 | 2023
年4月
23日 | 浙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个人
资金
需要 |
吴培生 | 是 | 13,500,0
00 | 5.87% | 1.85% | 高管
限售
股 | 否 | 2020年
4月23
日 | 2022年
4月23
日 | 2023
年4月
23日 | 浙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个人
资金
需要 |
吴培生 | 是 | 5,250,00
0 | 2.28% | 0.72% | 高管
限售
股 | 是 | 2021年
4月23
日 | 2022年
4月23
日 | 2023
年4月
23日 | 浙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个人
资金
需要 |
合计 | - | 75,000,0
00 | 32.59% | 10.28% | - | - | - | - | - | - | - |
2、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
为限
售股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
始日 | 质押到
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吴培生 | 是 | 2,300,00
0 | 1.00% | 0.32% | 高管
限售
股 | 是 | 2022年
4月22
日 | 2023年
4月22
日 | 浙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个人
资金
需要 |
吴培生 | 是 | 6,700,00
0 | 2.91% | 0.92% | 高管
限售
股 | 是 | 2022年
4月22
日 | 2023年
4月22
日 | 浙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 个人
资金
需要 |
合计 | - | 9,000,00
0 | 3.91% | 1.23% | - | - | - |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吴培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称 | 持股数
量 | 持股比
例 | 本次质押
前质押股
份数量 | 本次质押
后质押股
份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吴
培
生 | 230,112
,000 | 31.54% | 109,000,
000 | 118,000,
000 | 51.28% | 16.17% | 77,
500,000 | 65.68% | 95,084,00
0 | 84.81% |
合
计 | 230,112
,000 | 31.54% | 109,000,
000 | 118,000,
000 | 51.28% | 16.17% | 77,
500,000 | 65.68% | 95,084,00
0 | 84.81% |
注: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吴培生先生本次部分股票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吴培生先生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吴培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吴培生先生本次部分股票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吴培生先生质押的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