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603956):威派格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4月26日 22:13:04 中财网
原标题:威派格:威派格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派格”)控股股东李纪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19,3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2.8009%,其中李纪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48,5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890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李纪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威派格“船长一号”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减持不超过 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489%。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纪玺5%以上第一大股东248,577,00048.8906%IPO前取得:248,577,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李纪玺248,577,00048.890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威淼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050,0006.1070%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孙海玲25,875,0005.0891%与控股股东系夫妻关系
 李书坤6,900,0001.3571%与控股股东系父子关系
 上海威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900,0001.3571%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合计319,302,00062.8009%

控股股东李纪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拟减持股份 来源拟减持原因
李纪玺不超过: 6,350,000股不超过: 1.2489%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6,350,000股2022/5/5~ 2022/8/4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限售股份的承诺
(1)李纪玺、孙海玲承诺
自威派格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派格股份,也不由威派格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威派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派格股份总数的25%;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派格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威罡投资、威淼投资及李树坤承诺
自威派格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派格股份,也不由威派格回购该部分股份。

(3)根据公司于 2022年 2月 17日披露的《威派格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数合计为 319,302,000股,并于 2022年 2月 22日解除限售。李纪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海玲女士、李书坤先生、威罡投资、威淼投资承诺自前述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起 12个月内(2022年 2月 22日至 2023年 2月 21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产生新增股份的,对新增股份亦遵守前述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承诺。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李纪玺、孙海玲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威派格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所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25%。

(2)合计持股 5%以上的威罡投资、威淼投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威派格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企业减持威派格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所持威派格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本企业在所持威派格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控股股东李纪玺先生为满足威派格“船长一号”员工持股计划需求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李纪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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