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300380):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祝若川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43,164,5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66%)的控股股东上海安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发展”)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持有公司股份 7,390,310股(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5%)股东祝若川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6%)。 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安硕发展和祝若川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安硕发展和祝若川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安硕发展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产运营管理需要,股东层资金周转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祝若川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数不超过 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6%。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安硕发展、祝若川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安硕发展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 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本公司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 3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10%,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 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声明予以谴责。 (二)祝若川 1、股份限售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等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减持承诺 本人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 3年内不减持外,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量不超过上市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 20%,本人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同时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声明予以谴责。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提示 1、安硕发展、祝若川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安硕发展、祝若川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安硕发展按计划减持一定数量股份时会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降低至 30%以下,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操作并及时信息披露。 4、祝若川按计划减持一定数量股份时会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降低到5%以下,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操作并及时信息披露。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控股股东安硕发展和实际控制人高鸣先生、高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44.71%,因此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安硕发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祝若川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26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