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鹭燕医药(002788):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4月26日 02:24:34 中财网
原标题:鹭燕医药: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88,516,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
(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鹭燕医药股票代码00278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泉青阮翠婷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号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 1004号 
传真0592-81293100592-8129310 
电话0592-81293380592-812933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所处行业地位
本公司从事医药分销和零售,隶属于医药流通行业,系福建省最大的医药流通企业。

医药流通是指医药产业中连接上游医药生产厂家和下游经销商或零售终端客户的一项经营活动,主要是从上游厂家采购
医药产品,直接出售给医院、诊所、药店等终端客户,或批发给下游经销商的流通过程。根据下游客户的性质,医药流通行
业可分为分销业务、零售业务以及增值服务业务。其中:①分销业务主要包括纯销、调拨和代理三种模式。纯销模式是指医
药流通企业直接向医院、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提供药品销售及配送服务。调拨模式主要指医药流通企业将医药产
品销售给另一个流通企业的模式。代理模式的主要形式为买断代理,即经营企业通过买断生产企业某一药品,获得全国或相
应区域的总代理资格或独家经销权,并负责客户开发、订单处理、物流配送、推广促销、售后服务等基本环节的销售活动;
药房托管等增值服务获取盈利。

纯销模式为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其特点为:市场需求明确且增长稳定、对终端的掌控能力较强,客户(主要是公立
医疗机构)资信较好,但对服务要求较高,同时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账期较长。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21)》中披露的全国医药批发企业主营业务
收入百强排名,公司2020年位列第16位,已连续十二年居福建省医药流通企业第一。公司下属鹭燕大药房门店家数在福建省
零售连锁药店中排名前列。公司在福建省医疗机构纯销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2)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随着医药改革持续深入,医药行业政策层出不穷且逐步细化,政府监管力度加大,药品流通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集
约化程度继续提高。2020年我国七大类医药商品含税销售总额24,149亿元,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5,119亿元。

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医药供应
链的协同发展加快,药品零售与服务模式不断创新,行业销售总额保持平稳。2021年,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持续提高,销售
额稳中有升;药品零售企业借助数字信息和智能化手段,提升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B2C、O2O以及“互联网+”等多业态
的线上线下增值服务,建立专业药房,提供健康咨询等特色药学服务等举措,带动零售市场销售额持续增长;医药物流企业
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供应链协同发展;医药电商进入与线下融合发展新阶段,销售额有较快增长。

根据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
占比药品批发市场总额比重力争达到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
近70%。未来医药商业竞争加剧,内部分化加大,具有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凭借网络、品种以及资金优势承接小企业市场份
额。

医药行业是民生基础行业,医药流通行业作为医药行业的子行业无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3)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分销及医药零售连锁,主要收入来源为医药批发销售收入。目前,公司
的业务范围已覆盖了整个医药行业,已形成了以医药分销为核心,并向医药制造、医疗服务延伸的产业链格局;销售终端已
覆盖各级医院、卫生站、诊所及终端药店,并完成了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渠道的搭建;公司持续积极探索和发展大数据在医疗
健康服务等方面的应用。

公司的业务模式以纯销为主,于2009年实现了对福建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00%覆盖;经过多年深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
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不断加大福建省内包括乡镇(社区)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机构的开拓力度,公
司对乡镇医疗机构实现常态化配送,且在药品专业经营经验、管理体系、专业人才、信息系统、医药物流专业设施、分销网
络以及业内品牌知名度等方面树立了公司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并购扩张,在四川、江西、海南三省布局医药分销业务,立足
安徽亳州拓展全国中药饮片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拥有药品和器械的第三方物流资质,为客户
提供医药产品第三方物流服务。

(4)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2021年,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和药品、医疗器械带量采购不断扩面实施所带来的药械价格下降的影响,实现了销售收入和
利润的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631”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目标,以“四位一体”的发展战略推进零售转型发展,主张发展
与效益并重,平台化经营管理变革,以创新引领,积极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四个融合”,提升集团化协同效益;以
“四个全面”为指引,加强传统业务发展,保持公司基本增长能力和夯实市场竞争能力;以“四个新型事业”为抓手,积极
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同时,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发挥医药流通企业的优势,积极投身抗击新冠疫情的战役中;公司全力以赴调配抗疫所
需医疗物资,为疫情防控提供医疗物资供应保障,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防疫专家及地方政府的高度肯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54,53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87.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72.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2%。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①公司持续推进药事服务能力、准入能力及终端营销能力等“三个能力”建设,打造药品分销模块的新时期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国家及福建省实施了多轮带量采购,带量采购带来了仿制药、过专利期原研药品及器械价格的大幅下降,对
公司销售额及毛利额的增长带来挑战。同时,带量采购也给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带来机遇,药品生产企业为适应带量采
购,对销售架构进行调整,加速寻求与商业伙伴深度合作,医药流通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通过强化“三个能力”(药
事服务能力、准入能力及终端营销能力)建设,争取带量采购委托配送,积极拓展非标市场业务及OTC业务,加强与药品、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及项目合作,搭建准入及营销平台。公司福建省内业务营业收入在稳居市场份额第一的基
础上,保持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福建省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99%。公司在四川、江西、海南三个省份的医药分销网
络已形成竞争力,已基本覆盖三个省份的等级以上医疗机构。各省份平台公司已成为重点药品生产企业的主流商业合作伙伴;
在各批国家带量采购中,公司获得的配送品种数量、份额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福建省外业务营业收入增长25.87%。

②抓住器械(医用耗材)两票制、带量采购契机,加大医疗器械业务的拓展力度,积极拓展疫情低耗产品业务,争取福
建全省新冠试剂及配套耗材集采业务,实现业务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器械业务运营管理体系;抓住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全国推行,品种不断增
加的契机,通过集团化谈判,业务合作模式创新,加大项目引进与合作,积极拓展检验试剂、医疗设备等产品,提升市场份
额;成立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拓宽新业务模式。根据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网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器械产品、新冠试剂产
品的销售订单数据,子公司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已跃居福建省器械单体公司首位。公司发挥完备的冷链仓
储运输能力及终端全覆盖的渠道优势,积极参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
织的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工作。2021年全省共配送了新冠检验试剂达1,646万份,销售收入2.09
亿元,为福建省抗击新冠疫情承担医药流通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器械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29%。

③推进亳州中药饮片厂“现代中药生产项目”,建设高质量全品种的中药饮片生产、销售、检测平台,拓展现代中医药
业务。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出台,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各省份逐渐将中药饮片纳入医保目录,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迎来加速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
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对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
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推动我国生命科学实现创新突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促进文明互鉴
和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于2021年1月22日下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
政策措施》,对中医药特色发展作出周密部署。2020版《中国药典》于2020年7月2日正式颁布,并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实
施。2020版《中国药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中药饮片标准体系,规范饮片名称,完善和规范饮片炮制方法,全面制定了中
药材、饮片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受益于国家大力扶持,监管体系逐渐完善,行业日趋规范化,近年来
中药饮片的市场规模得到迅速增长,2016年-2019年,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市场规模由1,786亿元增加到2,732亿元,年均复合
增长率达15.65%。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1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市场规模可达3,376.3亿元。

为了完善公司中药产业布局,发挥安徽亳州全国中药交易集散中心的优势,在全国打造具有竞争力的鹭燕中药饮片销售
网络。公司以亳州市中药饮片厂为投资建设主体,投资建设“现代中药生产项目”。建设饮片生产车间、第三方中药材质量
检测中心(平台)、颗粒生产车间、仓库等生产运营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6万平方米,预计固定资产投资56,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推动项目建设,为项目尽快完成,投入运营创造条件。

在新冠疫情爆发期间,公司下属智慧煎药中心承接中医药防治方剂的调配、煎煮及配送工作,为定点医院确诊患者提供
服务,为61家隔离酒店、隔离公寓75,000人及核心区域约16.5万人提供防疫方剂服务,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防疫专家及厦
门市卫健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厦门煎药中心,承接膏方委托制作新业务,并推动智慧煎药中心模式在其他区域复制。

④持续提升零售业务运营效率,拓展新零售渠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福建省内共有直营药店225家,其中DTP药房72家,基本覆盖福建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公司
在福建省九地市均获得“双通道”医保门店资质。公司从专业店、院边店、社区店、电商的不同经营特点出发,进一步打造
鹭燕全零售平台。

公司下属各零售药店围绕药店经营“人、货、场、客”四要素,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提升员工素质;积极组织货源,
丰富品种,确保质量,保证价格稳定;提升门店形象和货品陈列;开展精准会员管理,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服务。

在做好线下服务的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新零售渠道建设,与主要的互联网流量平台(饿了么、美团、京东到家、阿里健
康、拼多多等)建立合作,为患者提供便捷的用药服务。

⑤创新业态稳步发展,第三方物流业务不断拓展。

随着公司在四川、江西的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已启动四川、江西省级现代化医药物流中心建设,并推动多个市级区
域物流中心的建设, 随着公司各个物流中心建设完成,公司药品专业存储、冷链服务等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医药第三方
物流业务不断进行业务拓展,通过多仓联动,完善业务流程,细化产品标准和成本报价核算,为公司及其他医药企业提供第
三方物流服务的能力持续提升。2021年,公司依托完善的冷链设施及服务体系为疫苗生产企业和疾控部门提供宫颈癌、流感、
狂犬疫苗等疫苗的第三方冷链仓储和配送服务,市场份额居福建省第一。

2021年底,公司新版云商平台(B2B)在福建省九地市正式上线,该平台依托公司在福建省分销业务和物流配送广覆盖、
全覆盖的区域优势和零售门店区域网络优势,通过加强、优化集中采购和整合各地区子公司库存及优势品种,线上和线下结
合,为药店、诊所、社区医院等客户提供品类齐全的、便捷的药品、器械等健康产品供应服务。该平台功能完备,目前上线
品规数超过12000个,交易量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动销品种数量持续快速增长。

⑥完善集团化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持续通过系统化建设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围绕建设组织体系、优化制度流程、提升员工素质能力、建设企业文化四
个方面开展集团管理体系升级和效率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的管理,合理保障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2021年 10月,公司收购鹭燕(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收购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应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元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2019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9,992,695,467. 808,434,883,342. 258,571,022,688. 4616.59%7,537,992,116. 587,582,483,462. 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2,491,664,451. 632,340,474,590. 252,381,384,931. 014.63%1,791,688,831. 151,833,497,283. 64
 2021年2020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2019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7,545,397,267 .5715,531,278,461 .5515,535,291,263 .7612.94%15,008,876,118 .8115,009,381,872 .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305,870,612.74267,525,983.23266,627,871.5014.72%255,888,916.51255,128,81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727,554.44256,390,986.49256,390,986.4912.22%240,799,649.76240,799,649.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372,020,787.9 777,222,645.2660,393,920.45-715.99%-629,139,618.0 4-631,668,074.9 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90.740.746.76%0.78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90.740.746.76%0.780.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2%12.93%12.93%-1.11%14.34%13.9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165,230,014.414,308,950,557.244,528,141,625.964,543,075,069.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00,746.5488,439,566.6775,396,481.8677,333,81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624,978.4786,307,120.5773,689,418.7563,106,036.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9,771,160.96212,922,637.41-80,150,609.084,978,344.6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29,093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31,678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厦门麦迪肯科 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5.53%138,030,674 质押35,907,834 
厦门铭源红桥境内非国有1.51%5,881,192    

高科创业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法人     
李卫阳境内自然人1.27%4,936,5453,702,409  
厦门三态科技 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15%4,464,221 质押3,400,000
王珺境内自然人1.15%4,451,699   
张珺瑛境内自然人0.92%3,590,6762,693,007  
UBS AG境外法人0.62%2,402,616   
沈向红境内自然人0.60%2,349,445   
朱明国境内自然人0.43%1,680,0001,530,000  
吴军芳境内自然人0.35%1,36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实际控制人吴金祥先生控制的企业, 王珺为实际控制人吴金祥先生的配偶。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和 王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前 10名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因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于2019年
11月7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71执411号),成都禾创因其被公司收购前为贵阳德
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信托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而被列为被执行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
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年3月4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
川71执异6号),裁定申请执行人由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融渝富”)。

2021年12月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1月7日,成都禾创收到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由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日做出(2021)黔01破申2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德昌祥的重整申请。裁定终结(2021)川71执恢6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德昌祥的执行。2022年1月7
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2021)川71执恢65号《结案通知书》:对被执行人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
司及贵州百年广告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合计6.89万元依法予以扣划,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因当事人已达成书面执行和
解协议,剩余款项正在履行中,本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担保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截止目前,成都禾创、华融渝富已按破产重整方案分别收到德昌祥破产管理人
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项768.67万元、5,446.89万元。

2022年4月8日,成都禾创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的(2022)川71执恢51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成都铁路运输中
级法院恢复对本案的执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公司将持续推动本案相关各方积极履行义务,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执行案件相关事项。本案担保方较多,
且部分担保方提供了物权担保,公司将推动案件抵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2、为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及成都禾创于2019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都禾创股权转让方及担保方向公司
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2310万元,向成都禾创赔偿损失2000万元。2021年8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民终
743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终审判决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
公司支付违约金800万元,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对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负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成都
禾创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2000万损失与本案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另案主
张权利,驳回成都禾创诉讼请求。公司已通过强制执行收回违约金800万元,本案已完结。

2021年9月,成都禾创已另案重新提起诉讼,要求贵州明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成
都禾创3,969.73万元及利息,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9月13日,公司已申请对被告方的财产进行
保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川01执保579号《执行裁定书》,对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路4处房产及所持成都禾创民生药业有限公司60%股权、成都禾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0%股权、贵州明
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成都禾创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等财产在价值人民币3,969.73万元的范围内采取保全
措施。2022年4月24日,成都禾创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01民初83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成
都禾创胜诉。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