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云维股份(600725):云维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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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4月26日 06:57: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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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维股份:云维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25 公司简称:云维股份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利润总额为1604.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4.78万元,未分配利润-28.06亿元。
因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云维股份 | 600725 | ST云维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公司贸易业务受各地电煤保供、煤焦钢市场价格波动、疫情防控、铁路公路运输受限等因素影响较大,部分业务货源供应不足加上贸易行业竞争激烈,导致贸易业务开展难度进一步户的沟通协调,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根据不同客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在保持现有贸易业务的基础上,多渠道寻找上游货源,拓展上游供应商,寻求新业务的合作契机,扩大潜在业务储备,在原有业务开展受影响的情况下积极推进新业务的开展,确保了全年贸易业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公司 2021年度主要开展贸易经营,全年累计实现产品总采购量 116.86万吨,其中煤炭 74.72万吨,焦炭 8.78万吨,钢制品 20.4万吨,铁矿石 11.59万吨,硅石 1.35万吨,木炭 0.02万吨。
全年累计实现产品销售 122.83万吨,其中煤炭 80.7万吨,焦炭 8.77万吨,钢制品 20.4万吨,铁矿石 11.59万吨,硅石 1.35万吨,木炭 0.02万吨。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6.97亿元,较上年增长23.42%;实现利润总额1604.78万元,与上年度持平;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729.84万元,较上年度162.2万元大幅增长350%。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4.92亿元。完成了董事会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9年 | 总资产 | 492,107,959.23 | 434,185,103.28 | 13.34 | 402,379,077.05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 | 333,165,155.62 | 317,117,338.92 | 5.06 | 301,082,915.38 | 营业收入 | 1,697,053,109.70 | 1,375,346,995.46 | 23.39 | 1,337,916,290.01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 16,047,816.70 | 16,034,423.54 | 0.08 | 12,598,591.87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7,298,400.86 | 1,621,884.41 | 350 | 8,281,179.58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18,465,010.69 | 20,015,686.23 | -7.75 | -15,702,373.04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4.94 | 5.19 | 减少0.25个百分
点 | 4.27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0130 | 0.0130 | 0 | 0.0102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0130 | 0.0130 | 0 | 0.0102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410,791,870.93 | 482,142,842.44 | 547,652,989.76 | 256,465,406.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3,749,263.63 | 4,211,353.05 | 6,568,762.68 | 1,518,43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3,740,671.46 | 4,211,353.05 | 6,568,762.68 | -7,222,386.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17,717,016.15 | 4,220,363.64 | 9,877,114.54 | 122,084,548.6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615 | | |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687 | | | |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
减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 | 股东
性质 | | |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 0 | 357,258,744 | 28.99 | 0 | 无 | 0 | 国有
法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 0 | 52,396,372 | 4.25 | 0 | 无 | 0 | 国有
法人 | 张光武 | 0 | 32,400,000 | 2.63 | 0 | 无 | 0 | 境内
自然
人 | 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破产企业专用财
产处置账户 | 0 | 24,517,376 | 1.99 | 0 | 无 | 0 | 未知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明分行 | 0 | 20,773,000 | 1.69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中证煤炭等
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 19,437,920 | 19,437,920 | 1.58 | 0 | 无 | | 未知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 0 | 18,933,485 | 1.54 | 0 | 无 | 0 | 国有
法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 0 | 18,925,836 | 1.54 | 0 | 无 | 0 | 未知 | 司 | | | |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 0 | 16,511,204 | 1.34 | 0 | 无 | 0 | 未知 |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0 | 14,793,683 | 1.20 | 0 | 无 | 0 | 国有
法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 本表所列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合并其
子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能投集团直接
持有354,158,803股,持股比例28.74%,子公司云南能投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99,941股,持股比例0.25%)。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4,793,683,持股比例为1.20%,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3.08%股权。除上
述云南能投集团、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
外,公司未知上表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
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 | | |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 无 | | | |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累计完成收入16.97亿元,较上年同期13.75亿元增加3.22亿元,同比增长23.42%;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604.78万元,与上年持平;累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729.84万元,较上年度162.2万元大幅增长 350%。公司负债总额基本为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维持在 30%左右的较低水平。各类费用有效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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