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豆神教育(300010):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豆神教育:2021年年度报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 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窦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智慧教育服务和学习服务为主营业务。2021年 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双减”政策对学科培训机构性质、办学许可证、从业教师、教师资格证、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场地、培训价格、营销方式、融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规范。公司原大语文学习服务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双减”政策对公司营业收入、利润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 (一)报告期内,受“双减”政策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多项业务均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 1、因 2020年疫情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子公司康邦科技教育信息化业务人员无法进场施工,教育信息化项目进展缓慢,2021年部分项目陆续结项,改善了相关业务的有所改善;报告期内,康邦科技实现营业收入57,032.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张 25.25%,其中智慧教育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2,094.49万元,信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938.42万元; 2、2021年公司子公司中文未来实现收入 33,521.60万元,较 2020年下降40.64%。 3、公司在前期投资了多项与 K12教育培训业务相关的资产,随着 “双减”政策的颁布执行,预计这些公司未来年度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报告期内,对其计提了 9,054.87万元的减值损失。 (二)报告期内,由于“双减”政策及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子公司中文未来及其下属公司出现亏损,原学科教育培训业务的经营受到持续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年末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子公司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需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22,308.99万元。 (三)2021年度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15,429.11万元,主要为计提的业绩补偿款。 综上所述,公司 2021年度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 公司深入剖析和分析政策环境,为更早更快坚定贯彻落实政策精神,公司主营业务全面转型,重新规划整合后,以及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与实践,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以下两大板块: ToB端业务:1.智慧教育服务业务;2.公益课堂业务; ToC端业务:1.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2.直播电商销售业务。 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发展现状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和“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公司核心竞争力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这些都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章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 公司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 重要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节 财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1年年度报告文本。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智慧教育业务、公益课堂、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和直播电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着力整合及拓展教育业务,加速推进教育业务的发展的同时,建立了以在抖音等直播平台为主的互动式新零售下的达人卖货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等。 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严禁超标超前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等。 强化常态运营监管。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等。 做好培训广告管控。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明确试点工作要求。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1个地市开展试点。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 “双减”政策的出台,其指导思想在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挥学校主体作用。 “双减”政策颁布之后,公立校采购优质课程内容进入课后延时服务业务迎来了较大的发展契机。近期政策亦频频聚焦校内课后服务,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2021年2月,教育部再次明确提出,各地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在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的下班时间相衔接。2021年6月22日,教育部遴选公布了首批23个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单位,同时下发通知要求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确保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的推迟或催生出新的采购服务需求,学校教育服务也可以引进校外优质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合作供给等创新模式,避免额外增加校内教师的工作负担,进校合作或将成为未来K12教培行业新的业务机遇。 2021年7月28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旨在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和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及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2022年起美育全面进入中考计分,导致众多原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迎来发展新机遇。截至目前,公司原学科类学习服务业务,已全面转型美育培训。 2021年7月8日,教育部联合六部门发布《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设信息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平台体系新型基础设施、数字资源新型基础设施、智慧校园新型基础设施、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创新应用新型基础设施、可信安全新型基础设施六类基础设施建设,以教育新基建壮大新动能、创造新供给、服务新需求,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推动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基建的落地对于扩大教育信息化市场整体需求、促进产业良性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契机。 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为各地区、各领域信息化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南。《规划》在十项重大任务的第八项“构建普惠便捷的数字民生保障体系”中,首次明确提出“开展终身数字教育”,并从基础设施、数字资源、教学变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综上,虽然公司所属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但原有的智慧教育业务,课后延时业务以及转型后的美育培训业务等得到了较大的政策引导支持,遇到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公司在现有政策的指导下,积极转型,积极布局新的业务生态,现已形成以智慧教育服务业务、公益课堂,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和直播电商销售业务为核心的业务形态。结合公司在教育领域的长期积累,及较强的内容研发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以及公司长期以来储备的高素质教研教学团队,针对于新的业务结构,公司仍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深入剖析和分析目前的政策环境,为更早更快坚定贯彻落实政策精神,公司主营业务全面转型,结合报告期内公司转型后的业务情况,重新规划整合后,公司主营业务分为以下两大板块: ToB端业务:1.智慧教育服务业务;2.公益课堂业务; ToC端业务:1.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2.直播电商销售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1)智慧教育服务业务 智慧教育服务业务是以智慧校园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为目标,综合应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虚拟现实(VR/AR)、人工智能(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包括咨询服务、规划设计、软件研发、硬件配套、系统集成和运维外包在内的整体服务方案,并在教育模式创新、专业与课程建设、教育资源和教育空间开发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方面开展持续研究和应用。公司智慧教育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542.35万元。 公司自主研发应用服务支撑平台、教学应用软件、管理应用软件三大软件产品线,已有95项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国家专利 39 项。公司为智慧校园、区域智慧教育提供软件解决方案、产品和整合服务,提供数据平台、认证平台、服务大厅等平台型产品以及教研平台、日常办公等业务管理型产品,并从数据、认证等维度提供应用的整合服务;同时提供校园特色软件解决方案,如课后服务平台解决方案、精准教学整体解决方案等。数字化校园产品、网络监控管理系统、IT 运维管理平台、智慧课堂平台等自主研发软件已在全国上千家学校和政府、医疗、科研等单位建立成功案例。 公司以顶层设计和强大的解决方案能力为核心,整合生态资源,联合各地的合作伙伴,包括各类软硬件厂商、各类课程服务和师资团队、各类教育行业的系统集成商以及工程服务团队,在全国各地建立区域智慧教育生态体系,共同为当地用户提供更为贴近应用场景、更为成熟、更可落地的定制化解决方案。 (2)公益课堂业务 公益课堂业务主要包括优质课程内容进入课后延时服务业务及大屏端视频分发业务。报告期内,公益课堂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66.15万元。 在“双减”政策下,公司优质课程内容成为校内的有益补充,可大大提高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丰富程度。课程包括:戏剧赏析课、影视赏析课、美术作品赏析课、国学经典赏析课、唐诗宋词赏析课、文学通识课、书法课等。公司的 “人文素养课程”进入课后延时服务的业务,目前已与河北省、安徽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吉林省、四川省、黑龙江省及西藏自治区等区域进行了深入的业务沟通:其中山东高密市、江西上饶市、江苏邳州市、安徽省淮南市、江苏省徐州市、福建省莆田市等区域已进驻,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枣庄市、东营市、日照市、连云港市等市以合作及直销的方式签署合作协议;浙江省杭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四川省成都市、吉林省长春市、天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藏拉萨等城市在积极推进中。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美育服务课程包已中标北京市海淀区双减专项经费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司在美育课程方面的独特优势,补充校内教育,做好课后服务,进行教育资源的深度整合。 同时,公司立足家庭教育,将公司优质课程内容再度整合,研发出《豆神影视课堂》等产品,借助与歌华有线,百视通、爱奇艺等互联网、大屏端平台合作进行输出,打造家庭场景的智慧在线教育服务新方式。 2022年3月10日,公司旗下优质教育品牌豆神优课正式入驻“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从3月10日起,合作节目将在黄金时段全国播出。 (3)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 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以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素质教育服务为主,包含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书法培训、绘画培训、音乐培训、围棋培训等,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文化内涵和审美水平。报告期内,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确认收入24,546.49万元。 豆神美育是公司学习服务业务的主力品牌,以人文教育为主导,旨在提升孩子的文学素养、文化内涵和艺术审美。教学内容跨学科融合文学文史精华内容,目前已形成包括文艺创作文学表演、影视艺术美术赏析、线上美育通识课程等在内的五大核心课程。主要课程介绍如下: 第一类:戏剧表演课。该类课程从中外历史故事、影视剧中,提炼内容形成剧本,结合课堂表演、朗诵练习、排练舞台剧等方式,培养孩子的表现力与共情心,展现自信风采。 第二类:影视或美术作品赏析课。该课程的影视赏析部分从编剧、摄像、导演、灯光、服化道等角度,对影视或戏剧戏曲作品中选取经典片段进行赏析。美术作品赏析部分从美术史、流派、技法、画家特点等角度,对经典美术作品进行赏析,导论上述作品创作的时代背景、创作者经历,同时鉴赏作品的艺术表现手法,引导孩子针对上述内容进行文艺创作,如作品模仿、作品赏析、作品评价等。 第三类:美育通识课。囊括美育教育七大板块:美术、音乐、书法、影视剧、戏剧、戏曲、舞蹈,讲授美育通识美术发展史等通识知识,完成少年儿童阶段美育知识储备,对孩子的思想素质、人文修养、审美能力、精神境界进行培养。 在教师队伍方面,豆神教育汇聚了深耕行业多年的教学教研团队,公司原有学科服务已涉及大量戏剧、文学文史故事等趣味内容,“豆神美育”教学教研团队也吸纳了大量原教学教研团队中该部分内容的创作者。 (4)直播电商销售 “双减”政策背景下,公司原储备的大量优秀教师无法转化为生产力,为了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人才利用率及人才产能,2021年10月起,公司董事长窦昕先生带领核心成员进驻抖音,通过抖音发布短视频分享文学文史知识,传播中国文化,同时以直播带货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多品类的课程和产品,协助提升用户及其家庭的文学素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抖音直播带货收款约3,776万元。 “双减”政策出台前,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名师,他们普遍具备深厚的文学积累和生动精彩的演讲能力,这些名师部分投入到“豆神美育”系列课程,部分进入到直播电商,通过转型塑造,公司将其打造成具备较强带货能力的知识主播。直播电商作为公司的新型销售方式,打破了原有校区的物理空间限制,基于互动式新零售的达人卖货模式,符合新形势新经济下的消费习惯。 公司通过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直播流程及规则。截止报告期末,已打造近100人的主播矩阵,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文史文化输出团体,使公司在直播平台上做到品牌推广及产品销售20小时覆盖;同时立足公司自身产品,成立了选品团队,研发并挖掘有价值的产品推荐给公众;并积极与外部知名主播合作,借助其粉丝效应,推广公司产品。 在直播带货选品方面,结合公司在教育领域的优势资源,教研产品能力以及主播团队的知识储备及素养,与相关合作方共同研发,推广销售学习智能硬件及硬件配套软件,主力带货产品为学习机及基于人工智能的伴学软件。同时,公司根据用户需求,甄选优质图书及周边知识产品,向用户推荐。 2、公司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各项业务已建立完整的研发、设计、生产、服务、销售体系,根据市场政策、市场需求、自身情况,以及公司细分业务的具体运作机制,推广独立运营、合作经营、代理经营、特许经营等多种销售服务模式。 (1)研发及设计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个性化内容订单研发设计模式,根据课程内容的定制化需求进行课程设计、内容设计、课程演示和客户验收。 (2)生产模式 在主要以合作经营模式下,公司与合作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提供软件内容支持,合作方提供硬件支持及操作系统售后服务、提供视频播放平台等,共同生产、制造、交付相关产品及服务。 (3)销售及服务模式 公司根据业务板块将客户分为B端客户、C端客户。B端客户以国内学校、教育部门为主,客户所处行业集中度较高。C端客户以家庭为主,客户较为分散。公司服务及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独立销售服务模式,辅助与合作方的合作销售服务模式、代理商推广接洽客户的代理销售服务模式、加盟商获得公司品牌使用权的特许销售服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窦昕先生带领多名老师入驻抖音,分享文学文史知识,传播中国文化,同时为用户提供多品类的课程和产品,协助提升用户及其家庭的文学素养,直播作为公司的新型销售方式,打破了原有校区的物理空间限制,符合新形势新经济下的消费习惯。 3、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智慧教育服务业务方面,在国家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2.0的进程中,公司凭借教育信息化方面多年的行业积累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在中国教育信息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连续多年中标规模名列前茅。2010年,公司子公司康邦科技在业界率先提出并付诸实施教育行业信息化顶层设计先进理念;2012 年,康邦科技首创 CEIA(Combanc Education Informatization Architecture )智慧校园顶层设计方法论,并在大量顶层设计的实践工作中,逐步确立了中国教育信息化行业的领导地位;2016 年,公司升级教育教学服务内容,创新校园文化设计、课程体系开发、教育空间开发等多项业务,智慧教育顶层设计升级到V3.0版本——以课程为核心、以数据思维为指导的立体化顶层设计,在业界再次创新提出CSEA(Combanc Smart Education Architecture)智慧教育顶层设计方法论;至2020年底,康邦科技已先后帮助400个教育单位(包括高校、职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区域智慧教育平台等)完成顶层设计工作,为2000多个教育单位提供顶层设计咨询服务。同时,康邦科技是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多项作为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技术标准委员会成员,康邦科技全程参与了中国第一个有关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国家标准——《智慧校园总体框架》标准(GBT36342-2018)的制订工作,并为该标准的制订和推广做出了突出贡献。参与编制2021年发布的《高等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为该标准的内容提供了最佳实践经验。 公益课堂业务方面,公司优质课程内容成为校内的有益补充,可大大提高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丰富程度。目前已与河北省、安徽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吉林省、四川省、黑龙江省及西藏自治区等区域进行了深入的业务沟通,部分区域已成功入驻。同时,公司已与数十家拥有IPTV和OTT播控牌照的大型平台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平台数与视频总时长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方面,“双减”政策颁布前,公司在大语文培训业务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双减”政策颁布后,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原大语文学科服务业务逐步转向非学科学习服务,子品牌“豆神美育”借助原学科业务的资源和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已覆盖城市、现有直营网点、原代理推广、原有学员基数,业务发展较为迅速。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在非学科学习服务领域课程及产品研发,巩固并进一步提升现有市场地位。 直播电商销售业务方面,公司通过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直播流程及规则,已打造了一批具备知识输出和传播能力的优秀主播。董事长窦昕先生荣获巨量引擎颁发的抖音“2021年度TOP10先锋领学官”。公司在抖音平台开设的“豆神严选店”,在抖音“双十二”好物狂欢季中,在本地生活及虚拟行业排行榜中排名第五;在抖音“双十一”好物节,公司主力销售产品占据热卖单品榜榜单第7名;多位主播入选直播打榜赛前30名单。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及市场驱动 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为各地区、各领域信息化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南,为“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双减”政策出台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教育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并通过迭代升级、更新完善和持续建设,实现长期、全面的发展。 得益于相关政策支持及公司在智慧教育领域的深厚积累,报告期内,公司智慧教育业务得到较好的发展。 (2)教育资源的深厚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虽面临“双减”政策和“新冠疫情”的双重压力,但公司深耕教育行业多年,凭借着优秀的原创能力及强大的师资队伍储备,应对行业变革,快速搭建了全新的素质教育产品线。并灵活运用现代互联网的销售模式,搭建了直播团队,使得公司不仅具备较强的内容研发能力,同时具备较强的销售能力,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知识付费类内容原创教研教学能力 公司一直坚持教研教学内容的原创化,积累了大量的原创教学教研内容,公司在积极拓展渠道、市场的同时,十分注重自身研发能力的提升及内容资源的累积,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应用,保持核心内容创新优势,帮助用户提升产品使用效率和效果。“双减”政策颁布之前,公司将教研教学能力融入在大语文培训体系中,主营业务转型之后,在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坚持“豆神美育”等系列课程的持续创新;坚持以提升学习者文化学习兴趣及培养文学素养为核心,真正提高学习者综合素质。教学采用纵览式教法,教研团队独立研发配套教材,丰富的文学内容资源及独特的教学体系,使学习不再枯燥,提升学习者兴趣,进而提升学习者的文学素养。 2、表现力打造能力 公司具备较强的师训能力,之前将其运用在大语文体系培养优秀教师,让教师具备优秀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提升教学质量。转型之后,公司投入大量优秀教师进驻抖音,公司将师训能力运用在主播的表现力打造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核心主播均能以流畅、生动和具有感染力的表现方式进行直播与互动,粉丝数量增长较快,直播观看者表现出较好的粘性,主播带货能力持续提升。 3、知识主播培训能力 基于公司在教育领域的深厚积累,依托多年教研教学等能力的沉淀,以及公司在教育教学互动式场景下的丰富经验,公司已探索出在短视频+直播场景下的全流程培训体系,并建立了标准化的直播带货手册。 公司将为志愿于加入公司主播阵营的人员,以及其他志愿进入直播行业的人员提供全方位培训服务,帮助其快速并有效地开展直播带货业务。 4、优质的智慧教育服务能力 公司致力于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研究,并逐步发展形成“以校园文化为根本、课程体系为核心、数据思维为指导、教育空间为载体”的智慧教育顶层设计理念和方法论。形成了以立体化顶层设计为核心竞争力,从校园文化设计、课程体系设计、教育空间开发和教育技术整合等多层面,为各级学校提供智慧校园的咨询、建设服务。公司智慧教育顶层设计采用独创的CSEA理论模型,结合多年顶层设计经验,本着自顶向下设计、自底向上建设的思路,从校园文化(教学目标与教学理念)、课程体系(师资资源与课件内容)、学习空间(教学环境与教室设施)、技术应用(解决方案与服务)四大维度出发设计,实现信息技术与学校文化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为学校提供理念领先、技术先进、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中长期信息化和创新教育综合解决方案。围绕智慧教育顶层设计核心业务,提供区域级智慧教育以及校学资源、智慧教学管理、智慧基础设施服务;服务内容含前期的咨询规划、专业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服务及运维保障等全生命周期过程。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求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是硬件成本和人工成本,硬件成本约为营业成本的71.83%,人工成本约占营业成本的15.07%。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 求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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