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佳云科技(300242):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为广告主提供互联网侧的全媒体整合营销服务,包括营销策略制定、创意策划与素材 制作、媒体资源整合、数据追踪分析、短视频定制、投放优化等一站式服务,重点涵盖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引擎营销、信息 流广告等业务类型,打造以效果投放、品效营销、数据服务及创新活动为核心的全链路综合服务体系,为广告主创造更高效 的商业增长与效果转化。报告期内,公司延续了与vivo、OPPO、小米、华为、三星、百度、巨量引擎等媒体的稳定合作。 2021年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增长放缓,但粘性不断加深。尽管移动互联网覆盖整体趋于饱和,用户规模依然保持小幅 增长,截至2021年12月,全网用户再次达到11.74亿新高,移动互联网用户日均使用时长呈现上升趋势,月人均单日使用时 长达403.3分钟,同比增长5.0%,移动互联网深度发展,为互联网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2021年互联网广告市 媒介类型上看,短视频、社交和信息流广告为2021年投放重点广告形式。其中,短视频媒介依旧强劲增长,2021年广告市场 规模同比增长31.5%。短视频、综合资讯类媒介更受互联网广告主的青睐,而网络社交和在线视频媒介对非互联网广告主偏 好程度更高。 此外,中国手机终端市场iOS与安卓系统的市场份额已基本稳定在20%和80%格局下,近两年比例未发生太大变化。2021 年OPPO、小米等国有终端品牌保持增长态势,品牌分布逐步趋于均衡化。原有品牌依然是各手机终端用户换机的主要去向, 但苹果用户转向国有终端品牌的用户比例正在全面提升,OPPO、vivo等国产品牌用户忠诚度则在逐步稳固,截止2021年12 月,中国智能手机终端华为+荣耀、Apple、OPPO、vivo、小米、三星的活跃设备数量占比分别为28.0%、21.6%、19.9%、 14.1%、10.2%、3.5%。 随着2021年国家在教育、游戏、互联网等行业政策出台,互联网营销行业客户结构出现阶段性变化,各个行业遵循市 场规律健康稳步增长成为未来大趋势。2021年 “直播带货”成为新的市场热词,以直播、内容信息流、电商为链条的生态产 业获得快速发展,随着市场规范政策的不断落地,整个互联网生态环境发展更健康、更平衡。 (注:以上数据来自QuestMobile《2021中国移动互联网年度大报告》、《2021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洞察》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 3、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2020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54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5、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询函》(审核函〔2021〕020177号)(以下简称“《一次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于2021年8月2日对《一次问询函》 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通过深交所报送了相关文件。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分别于2021 年8月12日、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4日对《一次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并提交深交所审核。 6、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52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于2021年10月11日对《二 次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提交深交所进一步审核。 7、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 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 020282号),于2021年11月8日向深交所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并于2021年11月16日向深交所 提交了《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止审核的申请》,同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通 知。 8、2022年1月4日,公司和保荐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申请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文件。并于2022年1月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 的《关于终止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2)4号),深交 所决定终止对公司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二)关于公司规范治理相关事项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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