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园林股份(605303):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03 公司简称:园林股份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元2.00(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161,237,408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2,247,481.60元。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具体指导措施包括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同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2、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国务院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提出通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具体指导措施包括:建立“美丽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10月21日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等意见。在城市,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江河、湖泊、湿地,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在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 在国家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的背景下,园林行业在城市绿化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方面的发展空间日益广阔。 3、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指导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6月2日发布了《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1)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2)合理安排绿化用地;(3)合理利用水资源;(4)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5)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6)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7)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8)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9)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10)创新开展监测评价。《指导意见》旨在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良好生态保障。《指导意见》对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指导意义,强调了园林绿化行业须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 4、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迎来新机遇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5月20日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意见》提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明确了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目标。 5、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重点领域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 随着我国对园林绿化行业的重要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的陆续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为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园林绿化企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园林养护、生态园林及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运维等全产业链业务,主要服务于重点市政公共园林、美丽乡村及生态修复。 (二)经营模式 公司园林工程施工及设计业务主要通过投标取得。业务的经营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项目组织与实施、竣工验收、业务结算等内容。 1、业务承接 在业务承接阶段,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项目的信息。在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有关背景材料后,公司通过内部分析和研究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由相关部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2、项目组织和实施 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公司根据招投标文件及项目特点组建项目实施团队,在施工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3、竣工验收 在施工项目完成后,通过企业内部验收后,提交甲方竣工验收。 4、业务结算 公司主要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及园林景观设计,两项业务结算方式如下: (1)园林工程施工业务 依据不同的客户以及工程项目,一般会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客户按月或分阶段确认工程量。工程款支付的主要时间节点为:合同签订后(预付款)、约定进度款支付时点、竣工验收后、审价结算完成后、养护期满后。 (2)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园林设计业务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采用阶段性结算。设计款支付的各时间节点如下:客户分别在合同签订后、交付方案后、交付施工图后、工程竣工验收后。各时间节点具体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履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23,709,406.0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4.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738,090.1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7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362,257,275.46元,较上年年末增加14.5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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