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青云科技(688316):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青云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316 公司简称:青云科技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1 / 342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278.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579.44万元。为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和技术的先进性,公司在未来仍需持续投入较高的研发费用,如果公司经营的毛利贡献不能完全覆盖期间费用,则可能面临在未来一定期间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同时,截至 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未弥补亏损)为-64,507.67万元,未来一定期间内可能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天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丰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1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 342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 / 34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8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5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5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56
4 / 342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0 / 342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1 / 34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42,383.42万元,减幅 1.11%,其中云产品业务收入较 2020年下降了 1.97%,云服务业务收入较 2020年增长 0.68%,总体收入变动幅度较上年波动不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278.53万元,上年同期为-16,338.35万元,同比扩大11,940.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扩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新增较多的销售和研发人员,相应的薪酬较上年增幅较大,短期毛利贡献的增加小于薪酬费用的增长所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79.44万元,上年同期为-16,960.88万元,同比增大 12,618.5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的主要原因为销售和研发人员扩招,短期毛利贡献的增加小于薪酬费用的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405.17万元,较 2020年度扩大 14,995.77万元, 主要系本期薪酬支付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 342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 12月,财政部、证监会等四部委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强调“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评估特定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控制该商品,确定其自身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基于以上要求,公司及审计师依据新收入准则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并根据上述通知精神,结合业务实质对 2021年度全部项目逐一重新判断后,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中部分项目予以净额法确认。本次变更仅涉及云产品板块,不涉及云服务板块,仅影响当期收入及成本,不影响当期利润,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经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1年各季度收入情况如下: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 2021年营业收入 42,383.42万元,比 2020年的 42,861.09万元, 减少 1.11%。 1、云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0.68%,是公司在云服务业务上为避免与公有云巨头进行直接竞争,持续聚焦于公司更擅长的传统企业客户的稳定需求,不片面追求收入规模以减少互联网客户自身业务波动带来的收入不确定性的主动选择。 2、 2021年公司从战略上更加专注于青云自有产品销售,不再追求和集成项目相关的收入规模,另外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净额调整了部分云产品的收入和成本,最终 2021年全年云产品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1.97%,收入基本维持稳定,分产品情况为: 1)软件产品:软件产品收入主要由 QingCloud 云平台及战略软件构成。 QingCloud 云平台:2021年企业云平台营业收入为 3,055.22万元,较 2020年的 3,661.72万元下降 16.56%,主要系公司在 2020年取得过单一客户的大额订单造成的环比波动。 2)超融合系统 16 / 342 2021年度超融合产品营业收入 17,283.39万元,比 2020年度营业收入 18,700.53万元下降7.58%. 超融合系统依然为公司云产品板块的核心产品之一。受益于公司在私有云市场的多年布局及超融合系统构建技术的率先成熟,超融合系统逐步成为云产品分部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超融合系统营业收入在云产品板块占比较大,由 2021年下半年由于芯片的短缺, 超融合的收入增速有所减缓, 全年收入较上年降低了 7.58%。 3)分布式存储: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是公司于 2017年推出、正在重点推广的新一代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目前已形成较好的销售局面。报告期内,由于芯片的短缺的影响,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增速有所减缓, 2021年营业收入 3,377.40万元,较 2020年营业收入 3,041.19万元增长了 11.06%。 4)服务及其他 2021年度服务收入 2,160.98万元,比 2020年度服务收入 3,707.04万元下降 41.71%, 主要原因是自 2021年起公司在战略上更专注于由公司自有产品的收入带来的持续性的维保收入,不再追求项目型的服务收入。 5)战略软件:公司多款战略型软件产品逐渐从客户培育期走向市场推广期,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已开始出现明显增速并逐渐形成规模收入。2021年战略软件营业收入为 2,936.06万元比 2020年的282.34万元增长了939.90%。公司战略软件主要包括面向未来布局的KubeSphere?容器平台、iFCloud?统一多云管理平台、RadonDB?分布式数据库等多款软件产品,构建了战略领域布局、新老产品迭代的战略型软件产品序列。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具有广义云计算服务能力的平台级混合云 ICT厂商和服务商,以软件定义为核心,致力于为企业用户提供自主可控、中立可靠、性能卓越、灵活开放的云计算产品与服务。 17 / 342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具备了全维度的云产品与云服务交付能力:在技术层次上,自主研发形成跨越智能广域网、IaaS和 PaaS的云网一体技术架构体系,拥有全面的 ICT服务能力;在交付形态上,以统一技术架构形成云产品、云服务两大标准化业务模块,根据客户需要满足私有云、公有云和混合云的部署需求,并针对多个行业形成了完善的行业云计算解决方案;在场景纵深上,正着力布局发展集云、网、边、端于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更广义的数据互联。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云产品、云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1)云产品的收入与成本 ①云产品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A、软件或软硬一体化产品:公司向客户交付 QingCloud企业云平台、青立方?超融合系统等软硬件产品,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收入;客户如需公司提供额外的安装服务,可在下单时单独购买安装服务,按工时收费; B、售后支持服务收入:公司在完成销售后向客户提供远程支持服务或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收取年度服务费或按现场服务次数和服务内容分次收费。 ②云产品的成本:主要为服务器等硬件采购成本 对于青立方?超融合系统等软硬一体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采购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构成云产品的主要直接成本。同时,云产品安装及售后支持服务会产生一定的人工成本。此外,部分客户也存在一定的定制化软件开发需求,以更好地配合云产品使用,此类需求通常由青云外包其他软件开发团队完成,因此会产生部分软件开发成本。 (2)云服务的收入与成本 ①云服务收入:资源订阅服务 云服务中,公司主要提供两种计费方式: A、包年包月模式,即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购买一定时长内的服务,并在服务开始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B、弹性计费模式,即按实际使用量、使用时长付费,每小时进行一次结算,扣除相应费用。 不同类型产品的计价要素不一样:计算产品定价以 CPU性能、内存、镜像类型、系统盘容量、数据盘容量等要素为基础;存储产品定价以存储空间容量、下载流量、请求次数等要素为基础;网络产品定价以流量、带宽、IP和节点数量等要素为基础;应用平台定价分为两个部分,一方面是应用的授权服务费,一般按使用时长计费,若为第三方应用,则服务费由第三方及公司按协议分成收取;另一方面为应用的资源使用费,应用在使用中,会用到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资源,该部分资源使用费按前述定价机制收取,如果是第三方应用,资源使用费依然由公司收取。 18 / 342 ②云服务主要成本:IT基础设施购置云服务的提供需要公司构建 IT基础设施,具体包括:公司向服务器厂商采购服务器及相关配件,向网络设备供应厂商采购交换机、路由器、波分传输设备等网络传输设备及配件,向数据中心服务商采购机柜、带宽、IP、光纤、专线等电信资源。 2、服务模式 (1)云产品业务方面,公司主要向客户销售软件或软硬一体化产品,并配套提供项目实施服务、售后支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①项目实施服务包括架构设计、产品交付、部署实施、系统测试、产品培训、项目验收等,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凭借公司高度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和完善的行业解决方案,为客户快速搭建云计算硬件架构和软件系统; ②售后支持服务包括运维服务、维保服务、培训服务等,主要面向客户提供云计算软件的更新升级、软件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咨询、故障处理中的远程技术支持、云计算产品功能配置及使用培训等服务,云产品用户在使用期间通常会持续购买远程支持服务,以保证在需要时时能够获取技术支持;当产品远程支持服务也无法解决问题或有现场支持需求,公司可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派遣技术人员现场支持,协助客户处理问题。 (2)云服务业务方面,公司主要提供多层次云服务,并搭配售后支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①多层次云服务:公司将 IT资源进行虚拟化,并整合到资源池中;并通过资源分配、访问控制和监控资源使用等技术,有效管理被池化后的资源,使其具备快速响应、弹性灵活、高度可扩展、安全可靠、灵活易用等特性,并灵活交付与用户使用。 ②售后支持服务:包括平台运维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两类。平台运维服务面向客户提供系统的跨区迁移、平台的扩容升级、设备的性能监控、故障的发现处理、数据的备份恢复等,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技术支持服务由用户在遇到问题时提交工单,公司后台服务工程师根据工单了解和采集用户需求,辅助和支持用户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技术支持服务为远程技术服务,不经用户允许,不主动操作用户资源。 3、采购模式 (1)采购内容 ①云产品方面,涉及采购的主要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IOT设备、软件等系统集成所需产品服务。 ②云服务方面,公司向硬件厂商采用服务器、网络、传输、存储、配件等产品,向数据中心服务商及电信运营商采购机柜、带宽、IP、光纤、专线等电信资源。 ③非经营性物资采购:公司采购的非经营性物资主要包括办公电脑、文具等办公用品,零食、节日卡、礼品等福利用品,以及租赁房产、物业等服务。 19 / 342 (2)采购体系 公司与采购相关的主要部门包括需求部门(销售部、产品管理部、基础设施及运营部等)、采购及供应链部、固定资产管理部、财务部、法务部。各部门与采购相关的权责如下: ①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采用集体采购模式,由需求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提交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由采购及供应链部负责遴选供应商、组织商务谈判、确定供应商及推动商务流程,到货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若采购商品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采购及供应链部与需求部门联合验收。 ②非经营性物资采购:小于 1万元的小额采购采用部门自采购模式,需求部门有权自主采购少量非经营性物资,由部门内部自行选择供应商择优采购;超过 1万元的大额采购原则上仅采用集体采购模式,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采购及供应链部统一安排采购,到货后由采购及供应链部和需求部门共同验收。 (3)供应商筛选、确定与管理 在供应商筛选过程中,针对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及服务,公司主要考虑价格因素,当其他因素基本趋同的情况下,公司选取至少两家以上供应商比价,并一般选择价格最低者作为采购对象;针对有特定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考虑供应商的技术先进性、产品稳定性、价格优越性和潜在风险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一般选择综合评分最高者作为采购对象。具体地,公司针对长期采购需求、临时采购的分类: ① 长期采购需求 长期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公司云服务自用的硬件设备、电信资源等,公司云产品对外提供的青云自有品牌硬件设备,以及办公电脑、文具等部分非经营性物资采购。 ② 临时采购需求 临时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公司云产品对外提供时客户需要采购特定品牌的硬件设备,以及部分临时性非经营性物资采购。 4、销售模式 (1)销售体系 报告期内,为配合“广义混合云”战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综合全面的混合云解决方案,公司建立了云产品、云服务融合售卖的销售团队,根据客户体量的不同,将客户分为关键客户和中小客户两类。针对关键客户,公司组建专门的团队提供支持服务,将客户按区域和行业两个维度进行分类,组建对应的团队进行服务,保证关键客户获得良好的服务体验。公司重点服务金融行业,为银行和保险两个细分市场成立了单独的服务团队,进行针对性的营销开发并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对其他行业客户则统一按照区域进行划分,每个服务团队支持各自区域的业务拓展。针对中小客户,公司主要通过电话服务中心获取客户并提供售后支持服务。 20 / 342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接销售和渠道销售两种模式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云产品方面,公司以渠道经销销售模式为主,直接销售模式为辅;云服务方面,公司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渠道代理销售为辅;此外,公司针对有混合云构建需求的云产品客户和云服务客户进行交叉销售,形成不同的客户业务切入机会,形成相互促进的业务主体。 直接销售模式是指,由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参加展会、查找行业名录、线上营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获得客户信息,自行联络客户并推荐公司产品。其中,对于中小客户,公司主要通过电话回访方式进行营销推广,另外云服务中小客户具有用户主动注册和自服务的特点;对于关键客户,公司的销售团队和解决方案团队在电话沟通后将进行客户拜访,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和一对一支持服务,从而获取客户订单。直销模式下,公司一方面可以直接对接客户,另一方面也可以深入了解客户的技术特点、发展方向和业务需求,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和产品研发,并适当根据客户情况进行定制化服务。 渠道销售模式是指,通过经销商、代理商等合作伙伴获取客户和销售产品,公司制定合作伙伴认证制度,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区域市场情况、合作伙伴实力等因素,选择和认证云产品总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云服务代理商,并签订合同,明确经销区域、经销行业、合作期限、授权产品、供货价格、结算模式等合作内容。 公司对外销售的各类产品均非通用型设备,为根据客户需求向其提供基于各类标准化产品灵活组合的模块化解决方案。在渠道销售模式上,公司通过总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获取终端客户并向其提供产品及服务,两级经销商由公司销售团队独立开发,在终端客户获取的方式上发挥的作用分别是: A.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主要负责为公司产品拓展客户,处理包括投标等流程性事务,与总经销商或直接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最终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二级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与公司销售团队、解决方案团队联合进行客户拜访,代表公司参与客户竞标,帮助公司获得客户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获得订单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二级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或与总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再由总经销商根据二级经销商提出的采购需求向公司下单采购。 B.总经销商:总经销商负责二级经销商的账期管理和向公司支付货款。总经销商拥有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按信用期向公司按时付款、降低公司资金风险,同时对二级经销商的资质和信用情况更全面的认知,有助于公司业务顺畅开展。 具体到云产品和云服务: ①云产品业务板块,经销商作为公司下游直接客户,向公司买断产品及服务。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与公司销售团队、解决方案团队联合进行客户拜访,代表公司参与客户竞标,帮助21 / 342 公司获得客户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获得订单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二级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或与总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再由总经销商根据二级经销商提出的采购需求向公司下单采购。其中,总经销商与二级经销商均由公司销售团队独立开发,总经销商仅负责二级经销商的账期管理和向公司支付货款,与二级经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两级经销商在帮助公司快速拓展业务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 ②云服务业务板块,代理商作为公司推广媒介与代理,向公司抽取客户发展佣金。代理商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协助公司发展公有云客户,公司按其所发展客户的返佣起止日期、于公有云平台实际消费金额给予代理商一定比例返佣,并约定返佣结算周期届满向代理商结算佣金。 (3)销售定价体系 公司销售价格体系清晰明确。在同类产品销售过程中,最终销售价格主要由客户采购量决定,采购数量较大额客户可按公司价格体系规定获得一定优惠。公司针对云产品及云服务的业务流程与销售特性建立不同的经销商销售模式: ①对于云产品经销商,公司面向经销商提供云产品定价目录,参照目录价格及采购量对应的折扣情况计算出云产品价格,经销商向公司采购云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后,再向下游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销售,属于经销商买断模式; ②对于云服务代理商,代理商负责为公司公有云平台发展特定客户,公司按照代理商发展客户在公有云平台实际消费金额给予代理商一定比例返佣,返佣金额一般根据消费金额、按阶梯比例进行设置,属于代理商返佣模式。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1)私有云市场情况 2019 年中国私有云市场规模达到 817.4 亿元,其中硬件仍占据私有云市场的主导地位,但相比前几年硬件市场规模在整个私有云市场中的占比持续下降,而软件的作用逐渐凸显,其市场规模持续上升,2019 年中国私有云软件市场规模达到 129.9 亿元,占私有云整个市场规模的 15.9%。 私有云系统平台能是构建私有云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数据中心云化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自建私有云提供支撑,在私有云市场中的地位持续上升,2019 年中国私有云系统平台相关市场的占比超过 30%,达到了 246.3 亿元,仍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另外虚拟化+云管平台的上云方式能够有效解决底层硬件资源的调度和管理,但更多是从虚拟化管理和降低成本考虑,并未能与新一代应用结合,不能满足政企上云的新需求,虽然其带动的中国相关私有云市场仍旧占比近 70%,但虚拟化在整体私有云市场的影响力将逐年下降。 22 / 342 根据《2020-2021年中国私有云市场发展状况研究报告》,2020年,中国私有云市场规模达到951.8亿元,同比增长 42.1%。其中,私有云软件市场规模 208.5 亿元,占比 21.9%。从市场结构看,私有云市场目前依然是硬件占据主导地位,2020年硬件市场规模达到 599.7亿元,占私有云市场的 63.0%。软件及服务市场在私有云市场中的占比快速持续提升。2020年私有云软件市场规模 208.5亿元,占比 21.9%,服务市场规模达 143.6亿元,占比 15.1% 。 私有云系统平台相关市场包括构建私有云所需的与其相关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硬件,云管平台、应用等软件以及开发、运维、测试云平台等服务这三部分市场。其中私有云系统平台能够对私有云底层基础软硬件和上层应用的发展方向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已逐渐受到云计算市场的关注。 2)公有云市场情况 IDC最新发布的《全球及中国公有云服务市场(2020年)跟踪》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公有云服务整体市场规模(IaaS/PaaS/SaaS)达到 3124.2亿美元,同比增长 24.1%,中国公有云服务整体市场规模达到 193.8亿美元,同比增长 49.7%,全球各区域中增速最高。IDC预计,到 2024年中国公有云服务市场的全球占比将从 2020年的 6.5%提升为 10.5%以上。(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