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南华仪器(300417):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南华仪器:2021年年度报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 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耀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柳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柳珠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为 1,224.4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81.55%,本次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1)主要系机动车检测行业受到政策影响较大,2020年 10月 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化公安交管“放管 服”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 6年内 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 6年以内的 7至 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 6年不满 10年的,由每年检验 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 1次,并于 2020年 11月 20日起实施。由于上述政策导致相关检测设备需求下降,销量也受到不利影响;(2)2019年国家标准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以及 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以下合并简称“新国标”)于 2019年 5月 1日正式实施,截至 2020年上半年新国标已基本全面落实,国标升级带来的政策红利逐渐恢复正常,2021年度新国标产品对净利润的贡献减少;(3)公司主要原材料如电子原材料特别是集成电路、电阻、电容元器件等,因晶圆产能不足、原材料涨价、人力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直处于供货紧张和价格高昂的状态,公司生产成本上升,使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公司主要从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机动车检测行业方面,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长,机动车检测市场仍在稳步扩大,机动车检测需求长期存在,同时随着国家对于环保的重视,机动车检测监管趋严,相关标准趋于更加细化和严格,机动车检测行业整体具有发展前景。“放管服”政策短期内虽会对机动车检测设备行业整体造成冲击,但存量上机动车检测需求是长期存在的,这种需求也将会延伸到检测设备及系统。 环境监测行业方面,由于近年来大气污染尤其是由于细颗粒物 PM造成的大范围灰霾已经成为我国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挥发性有机物(VOCs)不仅对人体健康具有严重的直接危害,同时作为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和光化学烟雾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复合大气污染的形成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21年2月 25日,生态环境部指出:将“十四五”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指标设置为:PM2.5、优良天数、NOx和 VOCs、重度污染天数 5个指标,VOCs取代 SO成为新考2 核指标,国家对 VOCs的重视上升了一个新台阶,挥发性有机物(VOC)的监S 管和治理将是各地环保部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工作重点,未来市场前景良好。 而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作为人类目前面临的最重大环境问题,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最复杂挑战之一,根据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我国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 2021年的重点任务,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确立,将不断推动中国碳计量和交易核算体系的建设,精准的碳排放量数据是全国碳市场的运行基石,核算法的碳排放监测精度已不能满足需求,2021年 5月 27日,国内首个电力行业碳排放精准计量系统在江苏上线,在国内率先应用实测法进行碳排放实时在线监测核算,传统的碳排放核算法向在线监测法的转型势在必行。 随着“双碳”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具备二氧化碳监测功能组件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需求将进一步释放,环保行业将保持一定的高景气度。 公司处于机动车后市场,是国内机动车检测仪器及系统的综合服务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的体现在研发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公司通过二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全面掌握了公司所有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同时公司长期以来不断追求技术创新与领先,持续围绕客户需求对产品进行升级和改进。公司注重人才培养,积极吸纳优秀人才,不断推进“公司建设人才梯队方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利用多年于高精度气体检测领域的技术积淀向环境监测行业拓展,自主研制出针对中小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监测设备及系统与烟气在线S (CEMS)监测设备及系统两大产品类型,并于 2019年末投放市场,环境监测产品已产生一定的销量,目前推广仍在进行中。由于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是公司的新产品,受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影响,在推广时间和销售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深入贯彻及“双碳”背景下,环境监测产品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但由于公安部 2020年 10月 22日出台的“放管服”政策对相关检测设备的需求影响依然存在,且 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进一步下行的风险。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承诺或预测,同时公司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发展需要对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作适度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的概述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具体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34,563,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 2021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一、公司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 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所属分类 公司主要业务是从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在行业为大类“C制造业”中的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 “C40”。 (二)机动车检测行业情况 1、我国机动车检测体系 我国机动车检测仪表仪器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走过初期仿制国外产品,引进国外核 心部件进行组装生产,到近期自主研制生产的发展道路。我国机动车检测技术水平已接近或达到国外先进水平。通过建立并 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标准,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动车检测体系,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 测仪器及系统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也不断更新,推动有关产品向智能化、多功能、高精度方向发展。 在我国,机动车检测对象主要是在用机动车的强制性检测,分为安全检测、环保检测和综合检测三类,安全检测、环 保检测分别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综合检测的检测对象为营运车辆,检测内容包含安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 性能等。此外,也包括新车检测,主要针对整车厂,包括强制性检测与研发性检测,为确保整车的性能和达标,整车装配完 成后,在整车检测线上对车辆主要性能、OBD等进行检测,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对不 同类型机动车的检测频率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方可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不得上路行驶,具体如下表所示:
我国机动车检测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22年1月11日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机动车保有量 达3.95亿辆,较2020年增加了0.23亿辆,同比增长6.18%,其中汽车保有量达3.02亿辆,较2020年增加了0.21亿辆,同比增长 7.47%,机动车保有量仍处于持续增长态势,相应地,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空气质量恶化等问题也愈发显现,需要相匹配的 机动车检测能力,为保障道路安全,国家对在用汽车的安全、环保、综合性能等检测标准将逐步具有更加明确的要求,从而 带动了机动车检测系统及监管的需求。 策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实施,2014至2020年已经达到6年期限,同时,根据德勤《2019中国汽车后市场白皮书》,中国保 有车辆平均车龄约4.9年并随着进入存量市场平均车龄还在持续增长,随着步入老龄行列的汽车数量基数增加,新车6年免检 期过去,强制检测的频率将进一步提升。随着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强制检测的频次增加,将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 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虽然我国的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汽车保有量整体偏低,截至2020年底,中国每千人汽 车拥有量是173辆,而美国、日本和韩国2020年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分别为837、591和606辆,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与发达国家 相比仍存在着很大差距。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动车检测机构配比相对不足,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 境管理年报(2021)》,截至2020年底,全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共计11,912家,据此计算,同期我国每万辆机动车拥有检测机 构数量约为0.4个,同期日本每万辆汽车拥有的检测站数量约为3.51个,美国为2.5个,欧洲为2个,我国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 供给严重不足,供给缺口亟待填补,机动车检测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未来国内机动车检验机构对检 测系统的市场需求十分巨大。 3、法律法规及政策影响 本行业的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但受国家政策、技术标准变化影响较大。 (1)近年机动车检测行业类重要政策如下: ①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机动车检 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包括加快检验机构审批建设、试行私家车6年内免上线检测、推行异地检车等服务、加强对检验机构 监管、政府部门与检验机构脱钩、强化违规违法问题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发 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检验机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检车需求。各地质量监督部门不再通过检验机构规 划设置控制检验机构的数量和布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工作进度。严格执行政府部门 不准经办检验机构等企业的规定,全面推进排放检验机构社会化、市场化,民营资本加速进入机动车检测市场,为机动车检 测市场注入了新的血液。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并推行异地检验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检测系统需求得到快速增长。 ②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取消4.5吨及以 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 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在2018年年内将货运车辆年检(安全 技术检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和环检(环保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实现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 收费”,并允许普通道路货运车辆异地办理,为车主提供方便并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 ③2019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布,全面深化“放管服” 改革,提到严格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进一步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 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开放机动车检测站自主定价后,随着检测标准的不断提升,对检测机构的设备、人员要求越来越 高,各地机动车检测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政府放开定价有利于提高检测机构的盈利水平,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民营资 本进入检测行业,从而带动检测系统需求的增长。 ④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了优化营 商环境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 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 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2021年度受到上述“放管服”政策影 响,机动车检测行业整体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⑤2021年2月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机动车等移动源已经成为我国大中城市PM2.5污染的主要来源,且其对 污染的贡献有不断增加的趋势,汽车污染减排将是“十四五”的重点,后续对于机动车环保性能的检测标准可能会进一步趋 严。 (2)近年重要行业标准或规范类重要政策如下: ①2018年9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 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和《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上述标准于2019 年5月1日起实施。 ②2020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 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GB38900-2020将代替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验项目和方法》和GB18565-2016《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标准。 (三)环境监测行业情况 1、我国环境监测行业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伴随环保行业的发展,环境监测产业也不断升级,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环境监 测产业可分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其中环境质量监测的监测对象包括空气质量监测、水质监测(地表水、地下水)、 土壤质量监测和噪声监测等;污染源监测的监测对象包括固体废物监测、废污水监测、废气监测、VOCs监测等。其中,污 染源监测主要是采用环境监测手段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来源、排放浓度、污染物种等,为控制污染源排放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 依据,同时也是解决污染纠纷的主要依据。 随着“大气十条”、“水十条”等环保政策的出台与落实,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 的《2019-2025年中国环境监测行业市场全景调查及投资方向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2015年污染源监测重点企业数量复合增 速为4%,自动监控企业数量复合增速为3%,COD、氨氮、SO和NO的增速分别为10%、31%、22%和24%,工业源的SO、2 X 2 NO得到了有效治理和控制,细颗粒物的污染有了较大程度的下降,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但近年来,臭氧(O )污 X 3 染却开始凸显,VOC和NO作为臭氧(O )前体物,成为重点的监管内容。VOCs排放主要来源于广大生产型制造业(尤其是 S X 3 数量庞大的中小型制造业)的VOC排放和机动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车)所排放出的NO。据统计,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工 S X 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数量共有37.7万家,其中生产工艺包含VOC排放的企业就有23.3万家。2020年7月国务院 S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发布,要求加强对工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的管控和加强对重型柴油车排放的治 S 理和监管。以广东、上海、江苏、山东、河北、天津、四川为先行的诸多省区发布省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挥 发性有机物(VOC)整治和减排(2018~2020)工作方案”,对工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和重型柴油车排放的NO S S X 进行严格监控与整治,2021年2月25日,生态环境部指出:将“十四五”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指标设置为:PM2.5、优良天数、 NOx和VOCs、重度污染天数5个指标,VOCs取代SO成为新指标,挥发性有机物(VOC)的监管和治理是各地环境保护管 2 S 理部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工作重点。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也步入了“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生态环境将在“提气、降碳、 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思路的指引下开展污染防治行动,环境监测行业也随之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2020年底 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 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确立,各种“双碳”政策细则密集出台。2021年1月5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建设迎来了工作依据及纲领性文件,对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 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在内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了规定。2021年5月27日,国内首个电力行业碳排放 精准计量系统在江苏上线,在国内率先应用实测法进行碳排放实时在线监测核算。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正 式启动,发电行业成为第一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行业范围后续将不断扩大。随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扩张,精准的碳排 放量数据是碳市场稳定运行基石,在“双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碳计量和交易核算体系的建设将不断发展,具备二氧化碳监 测功能组件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的推进速度将会加快。 2、发展状况与阶段 中国环境监测行业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已经走过引进消化吸收,步入了再创新阶段,随着环境监管要求的提升,常规 产品的技术参数已经能够达到进口产品的水平,在远程化、智能化、支撑科学决策和精准监管等方面取得很大提升,可较好 地支撑以空气、水质和污染源监测为主体的国家环境监测网络。但我国环境监测产品同质化明显,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嵌 入式计算机、操作系统等虽取得重要进展,但仍有部分核心部件以及高端仪器(如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液 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依赖进口。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工况法系统、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及系统等系列产品市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凭 借多年在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仪器及系统领域的积累,在研发、核心技术、产品质量、成本、服务、客户资源与品牌等 多方面建立了市场竞争优势,获得了客户和市场的认可,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国内企业中位居前列,形成了较强的品牌 效应,在行业内树立起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市场地位突出。 公司始终不忘初心,秉承“技术先进,品质可靠,有序管理,真诚服务”的理念,专注于中国汽车检测与环境监测事业 的发展,不断推进科研体制改革,增强技术创新实力,不断完善体系监控,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截至2021年,公司已取得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并取得广东省空气环境污染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省级空气环境监 测系统工业设计中心资质,被评选为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南海制造业全国隐形冠 军、佛山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企业研究院、佛山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领军企业、佛山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制造业单打冠军企 业、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业板成长性 十强企业、中国汽保40年制造商百强企业等荣誉。 同时,公司依托自身多年在高精度气体检测领域的技术积淀和自主研发经验的积累,自主研制出针对中小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VOC)在线监测设备及系统与烟气在线(CEMS)监测设备及系统两大产品类型,并于2019年末投放市场。公司 S 在原有的主营业务机动车检测仪器及系统的基础上,进入新的环保监测仪器和系统领域,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公司将逐步 拓展和丰富环境监测产品种类,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市场营销,加大品牌宣传,2021年,公司积极配合各省市地区 的环保部门的推广工作,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以及“十四五”政策推动下,环境监测类产品取得较好进展,取得了较为明显 的进步。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包括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 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环境监测设备及系统(包括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VOCs挥发性有机 物在线监测设备、VOCs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检测仪器、污染源气体在线监测系统及管理平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公司主要产品 (1)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包括工况法系统以及不含底盘测功机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主要应用于车辆定期检测, 终端用户为机动车检测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城市环境监测站等。工况法系统是将排放物检测仪器和底盘测功机 等辅助设备与计算机进行集成的系统性产品,它通过模拟车辆在道路上的实际运行状态,评价机动车(或发动机)在带负荷 运转情况下尾气排放状况(浓度、质量)及排放控制装置净化效果。不含底盘测功机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指机动车排放 物检测仪器与计算机集成的系统产品,包括应用于汽油车的怠速/双怠速法,以及应用于柴油车的自由加速烟度法。根据2018 年11月7日发布,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和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的有关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的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应采用简易工况法(又称工况法)进行。 (2)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是通过控制软件将各类机动车性能检测设备进行集成,形成整套机动车安全检测线或综合性能 检测线,能够对机动车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自动检测。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主要应用于车辆定期检测和新车检定,终端用户 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及汽车制造厂等。从2018年开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营运车辆综 合性能检测站开始实行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环保检测三检合一的运营模式。 (3)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是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浓度)进行检测的仪器(包括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柴油车排气 分析仪),也是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的重要组成设备,主要用于车辆定期检测和日常检修,终端用户为机动车检测站、营 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城市环境监测站、汽车制造厂、汽车修理厂、汽车销售服务企业(4S店)及科研机构等。 (4)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是对机动车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及其它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的仪器,主要应用于车辆定 期检测和日常检修。公司对外销售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包括加载式制动检验台、车辆外廓检测仪、多轴轮重仪、前照灯检测 仪等机动车检测设备。 (5)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固定污染源(电力、建材、热力、垃圾焚烧等企业)在线连续监测。可以监 测排放物中的CO、CO、NO、NO、SO等浓度和排放量以及颗粒物的排放量。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由多组份气体分析仪, 2 2 2 颗粒物分析仪,气体参数(温度、湿度、压力)测试仪,取样及预处理装置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构成。该产品的多组份气 体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的核心技术由公司自主掌握,该产品由公司自主设计、生产和销售。 (6)有机挥发物气体在线监测系统(VOC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固定污染源(印刷、塑料、化工、制鞋、家具、汽 S 车维修等企业)的有机挥发物气体在线连续监测。可以监测排放气体中的有机挥发物的浓度和排放量。有机挥发物气体在线 监测系统由有机挥发物气体分析仪、气体参数(温度、湿度、压力)测试仪、取样及预处理装置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构成。 基于非分光红外技术的有机挥发物气体分析仪的核心技术由公司自主掌握,该产品由公司自主设计、生产和销售。 3、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生产模式,产品主要的软硬件均由公司自主设计研发及生产的。由于客户对产品需求差异较大,公 司须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定制化设计、生产和系统安装调试。对于部分通用 性强、生产周期长的关键部件根据历年的产品销量、前期的市场调研准备等进行合理的预测进行备件生产。生产完成后,公 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安装、技术指导以及后续的运营维护等提供服务支持。 (2)采购模式 为了保证原材料渠道通畅、质量稳定,公司以“订单为主、计划为辅”的采构模式,一方面按照客户订单进行物料采购, 另一方面通过合理预测市场需求计算原材料需求,实现快速、低成本的采购计划及流程。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和经销相结合。公司目前建立了覆盖全国主要省市的区域驻点,负责各区域的市场开拓、 安装、现场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贴近客户以实现高效运作。具体销售方式包括客户议价销售与竞标销售,政府部门及规模 较大的公司客户采购机动车检测产品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技术优势:掌握核心技术,专注环境监测与机动车检测的研发 公司将自主研发和掌握核心技术作为企业核心发展战略,经过多年的培养和投入,已形成一支创新能力强、行业经验丰 富、专业互补的近百人的研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专业涵盖精密光学、精密机械、电子、计算机软件、自动化以及人工智能 等领域,核心技术人员均为从事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研究多年的行业专家,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技术素养。为 了保持公司技术在行业的领先优势,公司加大试制、试验、检测等环节的研发投入,并取得丰硕的研发成果。报告期公司继 续保持充足的研发经费投入,保障研发项目顺利进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已获授权的专利97项,其中包括15项发明专利、71项实用新型专利和11项外 观设计专利,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48项,有关发明专利的明细如下:
台(又称烟度传感器)专利技术、气体分析光学平台(又称气体传感器)专利技术、全自动前照灯检测仪专利技术、汽车底 盘测功机电控系统控制技术、汽车检测系统计算机集成控制技术等。完全替代了一直被国外垄断的关键部件,从原来的全部 进口采购,转变为完全自主研发,相对于购买关键部件进行组装生产的竞争对手而言,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提供更好的 标准化、专业化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华贝软件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子公司华贝软件为软件企业。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 定为“广东省空气环境污染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中心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空气环境污染监测产品。公司的企 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该中心是公司的神经中枢,肩负着解决公司投资与技术应用关键问题的责任, 站在企业战略的高度带领公司全面技术发展,在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竞争优势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021年6月, 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省级空气环境监测系统工业设计中心,提升公司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的能力,不断优化现有产品设计, 同时在空气监测领域不断进行突破性的产品创新设计。 (二)成本优势:核心部件自主研发及生产,代替进口采购,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的核心部件“不透光度计检测平台”和“气体分析光学平台”以前全部进口采购,通过自主研 发,公司获得发明专利“不透光度计检测平台”和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新型气体分析光学平台”,应用上述专利技术实现了“不 透光度计检测平台”和“气体分析光学平台”自主生产,具有成本优势。 公司在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基础上开发出工况法系统,除使用自主研发生产的机动车排放物检测仪器具有成本优势 外,还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汽车底盘测功机电控系统控制技术,这有利于公司对工况法系统的全过程成本管控,使公司的工 况法系统具有成本优势。 公司在机动车安全检测仪器(前照灯检测仪)基础上开发出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产品,除使用自主研发生产的安全检 测仪器设备具有成本优势外,采用自主研发的软件将前照灯检测仪、转速表检验台、轮重仪、制动检验台和侧滑检验台等单 件仪器进行系统集成,因此,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产品具有成本优势。 同时,公司对所生产产品(包括零部件)进行了质量管控,建立了涵盖研发、采购、生产、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监控,严格执行内部质量控制标准,以保障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并最大限度减少制造成本。 (三)技术服务优势:以标准化、专业化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来促进销售的增长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条从零部件研发设计、单台仪器及系统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全程技术支持至售后服务的产业链。 公司开发生产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仪器及系统,能够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具有个性化售前、售中服务优势, 能够全面满足机动车检测站的建站需求。 通过二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全面掌握了所有产品的主要核心技术,尤其是掌握了生产关键部件(如:光学平台等) 的核心技术,相对于购买关键部件进行组装生产的竞争对手而言,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标准化、专业化的售 后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为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公司在全国设立了售后服务网点、淘宝线上零配件店铺,售后服务方面设 有值班工程师和专门客服热线,为服务的及时性提供进一步的保证。 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认证、售后 服务的认证。公司已建立了涵盖研发、采购、生产、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严格执行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战略。同时,公司从优选原材料入手,通过对产品进行适应性改良和生产工艺优化,使产品在准确度、稳 定性、可靠性等方面达到了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已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对企业各过程、产品及活动中的各类污染 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了一个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有助于推动 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落实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有助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避免或减少企业在产品全 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或法律风险,巩固企业市场竞争地位。 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确认公司的废气分析仪产品采用ISO3930国际标准。经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试验测定, 公司的废气分析仪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ISO3930国际标准的最高等级精度00级精度要求。 公司积极推进内部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了计算机中心作为信息化支撑平台,取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 管理体系的认证。在产品开发设计上,注重引进国际先进的设计开发软件系统以提高设计开发效率;在信息化管理上,推进 公司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先后引入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系统)、客户服务管理调度系统(CSM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 理系统(PLM系统)、三维设计软件及网络化办公系统等,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研发、生产经营、市场营销 等各方面的整体运作水平和效率。 (五)全品类产品线供应优势:完善的产品线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目前公司的产品涵盖了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领域,形成了为机动车检测站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能力,致力成为国内 汽车检测产品“全套化”的优质供应商。公司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产品线丰富,全品类产品线不仅有利于各类产品销售的 互相促进、互相带动,还有利于避免了由不同配套企业供应产品的兼容问题,简化了相应的管理环节和技术测试流程,保证 了检测服务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公司深入对接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有效满足客户多层次的专业化需要,打造全产业务链优势。 近年,公司利用自有的核心技术,大力研发环境监测设备与系统产品(例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有机挥发物气 体在线监测系统),并根据市场不同客户的需求,增加高性价比产品数量和品类。同时,积极配合各省市地区环保部门的政 策推广计划,做好不同行业市场的拓展工作,依托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营销理念、多样化的营销渠道以及快速高效的市场反 应机制,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疫情走势仍然存在很大变数、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 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同时,受原材料价格高企、海外订单和运力不足、物流成本偏高、相关产业政策等多种 不利因素影响,拖累公司整体业绩,本年度利润大幅受挫。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14.6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41.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为1,224.4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1.55%,其中: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实现营 业收入16,049.44万元,环保监测设备及系统实现营业收入1,864.20万元。2021年销售费用2,874.94万元,同比减少21.14%; 管理费用2,679.05万元,同比减少7.00%;研发费用1,841.97万元,同比减少18.15%;财务费用为-249.51万元,同比减少74.52%。 公司业绩影响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 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 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并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由于上 述政策导致相关检测设备需求下降,销量也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主要原材料如电子原材料特别是集成电路、电阻、电容元器件等,因晶圆产能不足、原材料涨价、人力成本上 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生产成本上升,使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3、国家标准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以及GB18285-2018《汽油 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并要求于2020年5月1日全面更新完毕。 截至2020年上半年新国标已基本全面落实,绝大部分检测站相关设备已按新国标要求更新及配置完成,新国标带来的市场需 求逐步回落至正常水平,2021年度新国标产品对净利润的贡献减少。 (二)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举措 1、各产品线协同作战,新业务多元布局协同发展 本年度由于公安部“放管服”政策的影响,机动车检测线需求疲软,行业内同质化低价竞争问题难以破局,当下公司紧 跟市场变化,调整自身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产品的性价比,通过持续开展品牌及产品推广活动加强现有渠道的宣传推广, 主动加强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工作,提升品牌形象和客户忠诚度,抓实存量市场,以专业、高品质和出色的售后服务作为竞 争趋动力,并时刻根据市场变化和战略目标,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销售类型,实行区域分级策略,充分发挥销售 过程中的自主性,综合运用多种竞争战略,牢牢抓住经营主导权。 环境监测作为公司新业务,在过去两年的精心谋划部署叠加“双碳”等政策因素利好下,本年度环境监测产品需求进一 步释放,环境监测产品销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产品和技术层面不断突破,在迭代中稳步前进,应用场景不断深化,不断满 足客户实际需求。同时公司充分激发机动车检测、环境监测两大产品线的协同作战能力,不断优化内部信息和人员等各项资 源配置,采取集群开发策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使内部管理趋于一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2、持续加强产品的制造成本控制 受市场萎缩、原材料价格居高等因素影响,公司内部继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精细化成本核算和费用管控措施,严格 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下实现降本。公司定期回顾和考核产品制造成本控制水平,采购渠道择优、不断改进 生产工艺、降低物料损耗,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备货方式,同时,拓展和深化具有协同效应的产品链,以形成有效 的产品线资源整合,合理进行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内部浪费,提升管理效能。 3、理顺工作流程,加强内部培训及客户再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售后人员进行职能调整,整合部门内部资源,完善了客服制度和流程,及时调整了售 后服务策略,并不断加强培训工作,定时对员工的技术服务能力进行评估,加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确保能完成产品安装、 维修、运维等各项服务工作。公司继续保持与客户及供应商的紧密联系,及时沟通交货期及订单变化,保证产品质量和按时 交付,在维护存量订单正常交付的情况下,通过不断加强与上下游客户联系,扩大重点用户、大客户的服务范围,加强售后 服务品质,强化产品销售全过程服务,在准确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挖掘新需求,对客户采取集群开发策略,延伸产品线打 造各系列产品组合,提升销售效率,以服务促销售。 4、持续技术创新,保持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坚持以自主技术创新为基础。经过多年的积累,南华仪器已经形成 了完整的创新研发体系,所有产品具有严格的开发流程和标准。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提升和改进自身产品质量和服务为宗旨, 将技术创新的着眼点立足于符合市场需求、符合行业特点的应用技术创新上,在努力提升产品性能、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 制造出具有公司特色和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同时,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产品及技术路线提前布局研发,增厚公司技术底蕴积累, 满足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目标。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技术、工艺、设备、管理的协同进步,提升公司产品迭代能力,公司研 发实力和技术优势进一步获得终端客户的广泛认可。 5、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 2021年,公司内部实施了绩效考核指标量化的考核办法,使用具体指标数据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效率进行衡量,使得 公司上下同心,激活员工加速提升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升企 业凝聚力和创新力,致力于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此外,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岗位和人员编 制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细化员工的考核指标,灵活调整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持续优化以岗位价值和业绩贡献为基 础的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激发全员活力。 (三)产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充分的研发投入,共投入研发金额1,841.97万元,占营业收入10.1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 了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展开重点项目的研发情况如下: 1、基于氢火焰离子法(FID)技术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器及系统项目的部分产品的已经研发成功,并开始小批量生产 和销售; 2、基于非分散红外(NDIR)技术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器及系统项目的部分产品已经研发成功,并开始小批量生产 和销售; 3、基于非分散红外技术的温室气体监测仪器及系统项目的部分产品的正在进行现场应用测试; 4、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的研发,该项目的部分产品正在进行现场应用测试; 5、油气蒸发和回收监测仪器及系统的研发,该项目的部分产品的已经研发成功,并开始生产和销售; 6、固定污染源排放监测仪器及系统的研发,该项目的部分产品已经研发成功,并开始小批量生产和销售。 (四)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 益为329.24万元,期末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按报告期末的产品净值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82.61万元。收到中绿环保的现金 分红30万元。 (五)公司主要风险情况 1、机动车检测行业政策风险 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测设备,主要用于机动车的日常检修和定期检测。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测需求主要受机动车保有 量和检测周期影响。机动车检测行业政策变化及国内汽车检测需求量的减少可能使机动车环保和安全检测设备的市场需求减 少,进而影响现有机动车检测机构更新扩建的投资意愿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兴建机动车检测站的积极性,导致机动车环保和安 全检测设备的市场未来需求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将时刻关注政策变化,根据政策需要,不断完善内 部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产品是伴随机动车检测需求 的发展而兴起,机动车排放物及安全检测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源于机动车尾气排放限值等相关标准的持续提升。 这些标准的修订,将有可能提升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产品的技术要求。如果公司现有产品不能适应修订后的国家标准要求, 或相关的新产品不能及时推出,将导致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 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了优化营商 环境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 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 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由于上述措施导致公司产品需求减 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在不断研发适应汽车排放新修订标准的新产品的同时,将不断加 大环境监测类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拓展,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培育新的利润增涨点。 2、环境检测行业政策风险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面对迫切的环境压力,政府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国家环保政 策出台的时间和执行力度和以及环保投资规模直接影响着公司业务拓展。因此产业相关支持政策能否有效落实并得到有效的 执行将会对公司产生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加强与地方政 府的沟通和联系,提高公司应变能力和抗风险水平。 3、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环境监测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但近年来行业进入者增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 储备,市场开发不能同步跟进,公司可能存在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产生不利影响。而机动 车检测业务方面近年来,行业对手不断增多,国家对于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功能和技 术指标也须不断更新,公司面临的行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目前拥有的产品和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公司 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注重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和客户要求,不断进行研究开发,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 技术领先优势。如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将影响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紧密跟踪政策与市场技术的走向,不断吸引技术及管理人才,将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与公司利益紧密 结合,不断提升研发和管理水平,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打好基础。 4、管理风险 公司管理层由公司创业期的员工组成,基本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为主,管理层构成尚需进一步丰富,管理水平 尚需进一步提高。随着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中国的产业经济发展迎来了新变革时代,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 来了更为艰巨的挑战,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都逐步提高,对公司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资本运作、生产经营管理、 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国家政策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 着环保政策趋势和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弱公司的竞争力,给公司 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流程体系,加强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使公司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5、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新冠疫情、政治冲突为全球原材料供应体系持续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气元件、标准零 件等,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相当比例。2021年相关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未来原材料市场如果 继续上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和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压力。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努力做好供应链的管理,合理调控 库存,加强对市场走势的动态分析和判断,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加强主动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如适度调整合作方式、 对重要原料适时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尽可能与核心供应商共同共度难关的同时,控制原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幅度,保障利润空 间。 6、经济波动及疫情反复的风险 目前,由于各国疫情防控不同步,部分地区出现了疫情反复、变异病毒零星爆发情况,新冠疫情目前有常态化的趋势。 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始终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全球新冠疫情威胁仍未消除,经济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业务所在区 域疫情加剧,对公司业务经营的不利影响将相应增大,可能导致公司整体业绩受到影响。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防 疫防控,确保员工安全的同时,在业务方面公司也将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司 经营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适用 □ 不适用 1、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销售量同比减少42.36%、生产量同比减少59.22%,主要原因是1: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 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其中为进一步推进 “简政放权”,公安部扩大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 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 为每两年检验1次,该措施于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由于上述措施导致公司相关检测设备需求下降,销量也随之受到影响。 2、国家标准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及加载减速法)》以及GB18285-2018《汽油车污 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以下合并简称“新国标”)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并要求于2020 年5月1日全面更新完毕。截至2020年上半年新国标已基本全面实施,绝大部分检测站相关设备已按新国标要求更新及配置完 成,受上述政策变化影响,2020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新国标带来的市场需求逐步回落至正常水平。 3、环保监测设备及系统销售量同比增加129.96%,主要是公司加大环境监测产品的推广力度,使销量同比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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