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300018):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时间:2022年04月28日 00:48:27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元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
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邓志刚先生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2,8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99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邓志刚集中竞价 交易2022-03-186.60108.000.224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 股)占总股本 比例(%)
邓志刚合计持有股份2,695.005.6049%2,587.005.3803%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673.751.4012%565.75 
 有限售条件股份2,021.254.2037%2,021.254.2037%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邓志刚先生本
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邓志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王永业先生、邓志刚先生等 8人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
露日,上述 8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5,465,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013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邓志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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