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升达(002259):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22-01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经营模式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液化加工。公司现已拥有多家涉及天然气业务的子公司。其主要经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城镇燃气、加气站等。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从上游天然气开采企业购买天然气气源后,通过LNG工厂生产LNG并对外销售,或通过自身城镇燃气管网系统以及CNG/LNG加气站,对外销售给居民、商业、工业等终端用户。 (二)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LNG类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LNG类业务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加工后批发以及加气站对外零售LNG。业绩受上游定价机制、产品储存能力、国际LNG价格、销售半径内城镇燃气、工业、交通运输需求以及季节性等因素影响。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LNG批发。 2、城市燃气类业务的业绩驱动因素 城市燃气业务的销售收入主要由天然气销售收入和工程配套安装收入组成,业绩受政府价格管控、原料气采购成本、市场开发情况、区域内城市化发展情况、环保及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 在这些因素中,气源采购成本和政府价格管控措施是决定天然气购销价差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有价格倒挂现象;区域内市场化发展情况、市场开发情况、管道供应能力和环保及产业政策是决定销售气量的主要因素;政府核准的每户的安装价格是影响工程施工利润的主要因素。 (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生的主要变化 报告期内,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影响的逐步消退,碳达峰、碳中和引发的全球社会经济深远变革,国际原油、天然气等大宗能源价格呈现较大幅度上涨,加上国内加大能源双控力度,以及采暖季保供能力的增强,综合导致天然气行业不同往常,呈现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特点。针对业务经营特点,公司管理层一手抓成本管理“省钱”,以预算管理为工具,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一手抓经营“赚钱”,采取智慧销售平台等多种措施,及时响应市场需求,推动运营效率提升,实现自公司创立以来主营业务收入新高,且扣非后净利润较去年有大幅增加,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021年3月,陆昊先生向董事会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选聘虞红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详见《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9月,施运奇先生向董事会辞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指定暂由董事陆洲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董事杜雪鹏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2022年1月,鲁篱先生向董事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虞红女士向董事会辞去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选聘陆洲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选聘杜雪鹏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详见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股东大会补选赵海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股东大会补选贾秋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详见《《关于补选贾秋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进展 公司持续披露关于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违规为升达集团提供担保事项,详见《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及《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2022-011、2022-009、2021-093、2021-088、2021-076、2021-066、2021-050、2021-042、2021-034、2021-028)。 (三)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土地进行了处置,详见《关于终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土地进行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四)重大违规担保案再审胜诉 2017年6月,升达集团、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两份融资租赁合同,租金合计21,170.00万元,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违规使用公司公章在《保证合同》上盖章。202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20年12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结果,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2021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详见《关于诉讼事项再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2021-052)及《关于再审案件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披露了马太平因民间借贷纠纷诉升达集团、成都市青白江升达家具制品有限公司、刘波以及公司。详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披露了蔡远远诉公司、升达集团、董静涛、江昌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法院驳回蔡远远诉讼请求。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8月19日,披露了公司诉厦门国际银行、贵州中弘达、升达环保、升达集团、江昌政保证合同纠纷案。截止年报披露日,该案二审尚未判决。详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2021-056)。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7月3日、3月2日披露了公司向升达集团提起追偿权诉讼,对于公司因在升达集团与姜兰、秦栋梁借款案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进行追偿。截止年报披露日,该案已被立案执行,尚未执行到财产。详见《关于向法院起诉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告编号:2021-044、2021-005)。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7月5日,9月23日、2022年1月6日披露了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已上诉。详见《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2021-045、2021-069、2022-001)。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华宝信托诉升达集团、江昌政先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展,升达集团及江昌政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详见《关于大股东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披露了成都农商行诉升达集团、江昌政、江山、陈德珍、广元升达、达州升达、升达林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截止年报披露日,该案已开庭尚未判决。详见《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于2018年披露了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升达集团、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详见2018年8月29日公告《关于累积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后成都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于2019年1月24日从公司募集账户扣划2,656.25万元。本报告期内,债权人对公司持有成都亚商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5%股权申请司法拍卖,截止年报披露日,该股权一拍流拍,二拍处于公示期。 (七)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于2021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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