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润资源(000506):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4:12:24 中财网
原标题:中润资源: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22-0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润资源股票代码00050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铁明贺明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7000号汉峪金谷 A2-5栋 23层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7000号汉峪金谷 A2-5栋 23层 
传真0531-816658880531-81665888 
电话0531-816657770531-8166577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以黄金为主要品种的矿业开采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及自有房产的出租。

在矿产资源方面,公司旗下控股公司斐济瓦图科拉金矿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的勘探、开采、冶炼及成品的销售业务。
公司地产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目前开发项目为 “淄博·华侨城”地产项目,该项
产作为自有商业性用房用于出租,主要有济南中润世纪城西段商业物业、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孵化器、汕头东路相关房产及
淄博置业的持有型物业等。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斐济瓦图科拉金矿公司主要从事黄金的勘探、开采、冶炼及成品的销售业务。
1.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矿产业务主要产品为黄金,生产加工后以金锭方式直接对外销售。黄金主要用途为国家货币的储备金,居民、机构
的资产投资和保值的工具,个人首饰消费,工业及医疗领域的原材料等。

由于全球黄金市场价格具有高度的透明性,黄金的开采量、黄金价格变动是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在斐济
瓦图科拉矿山拥有完整的开采冶炼产业链和采购、生产、销售体系,主要经营模式为: (1)生产:以处理自有矿山资源的生产环节包括金金属的勘探、采矿、选矿、冶炼等环节。

主要生产工艺如下:
勘探:公司矿山勘探主要采用坑探加钻探结合的探矿手段,以硐探为主,钻探为辅; 采矿:井下矿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人工凿岩爆破、无轨机械化铲装运输和竖井提升;地表氧化矿和尾矿开采主要为直接开
采、堆浸;
选矿:原生矿采用的工艺由破碎洗矿、磨矿浮选、浮选精矿焙烧、氰化浸出、锌粉置换冶炼、尾矿碳浆等六大系统组成;
尾矿处理采用的工艺为磨矿、碳浸、解析和锌粉置换;
冶炼:工艺流程主要为酸浸、火法冶炼和金锭铸造。

(2)销售:瓦图科拉金矿公司生产的金锭运输至澳大利亚的冶炼厂精炼后,按当日的黄金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2. 2021年进行的矿产勘探活动
报告期内,斐济瓦图科拉金矿共完成钻探9853米,全部为坑内钻,完成取样检验2126件,累计投入资源勘查资金68.97
万斐币(约209万元人民币),对现有资源储量级别进行了升级。截至报告期末,斐济项目共保有资源储量金96.41吨金金属
(310万盎司),其中井下原生矿资源42.76吨金金属(133万盎司),平均品位6.84克/吨,外围探矿权及采矿权合计地表露
天资源量39.57吨(127万盎司)平均品位1.94克/吨,尾矿内含金15.55吨(50万盎司),平均品位1.05克/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1,688,025,024.902,323,131,340.61-27.34%2,621,884,51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4,623,602.89534,664,290.34-29.93%1,047,836,168.54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906,438,329.02425,054,418.80113.25%515,388,11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106,677.83-492,848,757.7873.80%-18,204,64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286,739.16-461,941,764.6076.13%-177,365,953.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18,031.00133,229,485.72-59.15%145,903,962.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90-0.530573.80%-0.01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90-0.530573.80%-0.01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40%-62.59%34.19%-1.73%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06,916,454.88100,480,088.04583,738,050.79115,303,735.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30,039.37-32,860,945.6828,275,122.07-94,490,81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581,955.85-22,530,168.6522,379,163.03-83,553,777.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28,346.591,579,077.0728,002,090.3158,565,210.2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53,34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 数53,074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5.08%233,000,000 质押233,000,000 
     冻结233,000,000 
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7.09%65,869,03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盛 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4.91%45,612,401    
杨美凤境内自然人1.42%13,191,037    
段志娟境内自然人0.82%7,662,000    
杨珊境内自然人0.81%7,505,900    
宋建波境内自然人0.80%7,400,092    
陈慧珠境内自然人0.68%6,272,850    
何雪梅境内自然人0.61%5,637,253 冻结891,7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7%5,251,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冉 盛盛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杨美凤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13,191,037股股票;股东段志娟通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本公司 6,502,000股股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1,160,000股股票,合 计持有 7,662,000股股票;股东杨珊通过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7,405,900股股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100,000股股票 合计持有 7,505,900股股票;股东陈慧珠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5,472,850股股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800,000股股 票,合计持有 6,272,850股股票;股东何雪梅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4,745,553股股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891,700 股股票,合计持有 5,637,253股股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金属流协议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VGML(FJ)为满足矿山扩建等资金需求,拟与沙暴黄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暴黄金”)签署金属流协议;本次金属流融资实质上是沙暴黄金支付 VGML(FJ) 购买黄金的预付款、
VGML(FJ) 运用这笔资金进行技改和扩产从而提高黄金产量、沙暴黄金未来以折扣价购买 VGML(FJ)黄金产品的一种融资方
式。沙暴黄金向 VGML(FJ)支付 3000 万美元(“预付款”),取得 VGML(FJ) 目前全资持有的位于斐济三处开采矿权(矿
权编号 SML54、SML55 和 SML56 号)和 VGML(FJ) 以及其关联方自本次交易协议缔结之日起取得的在三处采矿权边界 5 公
里范围内取得的采矿权和探矿权上未来产出黄金的特定金属流权益。 VGML(FJ) 和其关联方要为沙暴黄金享有的金属流权益
和净冶炼权益金权益设置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国瓦图科拉金矿公司将旗下子公司 Viso Gero International Inc.的全
部股权质押,Viso Gero International Inc. 将旗下子公司 Vatukoula Gold Pty Ltd 的全部股权质押,Vatukoula Gold Pty
Ltd 将 Vatukoula Finance Pty Ltd 和 Vatukoula Australia Pty Ltd 的全部股权质押,Vatukoula Finance Pty Ltd 和
Vatukoula Australia Pty Ltd 将其分别持有的VGML(FJ)和 Koula Mining Company Limited 的股权质押,均用于为《黄
金买卖协议》框架下VGML(FJ) 的义务履行提供担保。根据协议约定3000万美元预付款已支付完毕。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金属流协议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32)、《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金属流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 2021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与紫金矿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由紫金矿业或其指定的
主体对瓦科图拉所拥有的探矿权和平武中金进行投资,并负责对瓦科图拉探矿权和平武中金金矿项目进行运营管理。2022
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债权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公司拟将持有平武中金 76%的股权及中润矿业持有平武中金的 145,237,801.28 元债权全部转让给紫金矿业集团南方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南方投资”),依据山东度量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并综合考虑当前市
场和政策等因素,经交易双方协商平武中金 76%股权转让款确定为 32,300 万元,股权与债权转让款合计 468,237,801.28
元,紫金矿业南方投资将全部以现金形式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股权与债权转让款。为了保证中润资源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
义务,中润资源同意将中润矿业持有的中润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紫金矿业南方投资。

根据协议安排,2022年1月,平武中金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公司持有的平武中金 76%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紫金矿业
南方投资名下,公司不再持有平武中金股权。中润矿业所持有的中润国际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质押给紫金矿业南方投资。

紫金矿业南方投资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

3.公司于2016年5月向崔炜先生借款2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因此借贷纠纷事项被崔炜先生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2020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驳回崔炜的起诉。崔炜先生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裁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针对以上借款事项,2021年8月6日,经公司与法院确认尚需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计15,000 万元,公司与法院确认的还款
方案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前进行分期偿还,偿还完毕后公司将不再因崔炜案负有任何债务。
本次还款方案达成,前期计提的利息及违约金将逐步冲回,如公司能够按照分期支付的还款方案归还款项,将增加公司
当期及期后利润总计 13,518 万元,当期冲回利息、违约金后对利润的影响金额=当期还款本金÷14,000万元×13,518万元。

按照合同还款后,对当期净利润影响数分别是:
2021年偿还本金1,800万元,增加当期利润=1,800÷14,000×13,518=1,738.03万元; 2022年偿还本金4,500万元,增加当期利润=4,500÷14,000×13,518=4,345.07万元; 2023年偿还本金 7,700 万元,增加当期利润=7,700÷14,000×13,518=7,434.90万元。
对当期利润影响的实际金额将以实际还款情况及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以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0年6月16日、2020年12月02日、 2021年3月4日、2021年8月10日及2021年10月11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66、 2021-007、2021-047)、《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5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偿还借款1,200.00万元,期后还款600.00万元,截止2021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合计偿
还借款1,800.00万元。现经公司财务部门与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鉴于公司欠款尚未清偿完
毕,公司是否不再对崔炜案负有任何债务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偿还完毕后,不再因崔炜案负有任何债务时,冲回前期
确认的利息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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