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何氏眼科(301103):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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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4:20:5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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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何氏眼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2-003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1,558,82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
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何氏眼科 | 股票代码 | 30110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明 | 孙琦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号甲
泰和国际大厦 15层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号甲
泰和国际大厦 15层 |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采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致力于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集团型连锁眼健康服务机
构。
公司以“人人享有何氏眼保健”为使命,秉承“技术·仁德”发展理念,深耕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拥有丰富的临
床诊疗经验和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托先进医疗技术、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
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项目包括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也包括干眼、中医等特色诊
疗服务;同时,针对屈光不正开展光学矫正、屈光不正手术及视功能训练等眼科专科诊疗服务和视光服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实践,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由初级眼保
健服务、二级眼保健服务、三级眼保健服务组成,以双向转诊、上下联动、便捷患者为主要特征。初级、二级、三级眼保健
服务功能分别定位为预防与康复、常见眼病诊疗和区域疑难眼病诊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家三级眼保健服务机构,32家二级眼保健服务机构,55家初级眼保健服务机构。三级眼健康
医疗服务模式以患者为中心,较好地适应了我国眼科医疗服务资源“全国分散、地区集中”的市场格局,有效解决了服务区域
半径问题;同时通过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支持、下级医院患者可以转诊到上级医院或得到专家会诊,优化了资源配
置,方便了患者就诊。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医护人员、诊疗设备等资源,发挥公司在医疗技术和经
验、医师培训体系以及品牌、区域复制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有利于眼病的预防、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保证公司业务持续、
健康发展。
公司主要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镜架、镜片等视光材料。为保证公司的议价能力和规模效应,公司采用集团统一组织
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来确定产品供应商目录。公司下属的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需要分别与公司确定的合格供应商
签署采购合同。为保证公司能及时、稳定获取高质量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合格供应商目录,并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资质和产品持续符合公司要求。
3、集团管控管理模式
作为集团控股型公司,一方面,公司通过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临床诊疗路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等,实现集中管控,
共享采购渠道、医疗资源,保证诊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进而保证整体医疗质量;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标准化建院流程、专
业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医院复制模式,实现业务快速布局,不断产生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针对视光服务,公司专门设立大视光事业部,对视光门店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
采购管理。按照视光门店设置场所和功能,公司视光门店可分为医院店、门诊店与验配店。医院店设置于医院中、门诊店设
置于门诊或诊所中,由门店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管理;验配店主要集中于沈阳地区,由何氏视光管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总资产 | 1,421,131,071.37 | 1,104,382,442.90 | 28.68% | 989,363,926.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49,654,207.77 | 963,289,861.15 | 8.97% | 861,697,551.78 | |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962,451,382.32 | 838,473,305.39 | 14.79% | 745,563,78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364,346.62 | 100,235,908.91 | -13.84% | 80,601,22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814,937.01 | 89,207,735.96 | -15.01% | 67,136,501.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605,810.89 | 169,743,992.06 | 25.84% | 120,399,918.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84 | 1.1008 | -13.84% | 0.89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484 | 1.1008 | -13.84% | 0.89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8% | 10.98% | -2.40% | 10.11%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10,327,528.92 | 254,292,469.50 | 280,118,233.17 | 217,713,15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950,361.13 | 31,043,040.83 | 30,875,476.67 | -3,504,532.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410,761.26 | 30,748,034.72 | 23,563,750.39 | -5,907,609.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327,342.71 | 67,703,249.40 | 82,216,010.19 | 18,359,208.5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 14 |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 | 27,613 |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
总数(如有) | 0 |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 |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何伟 | 境内自然人 | 25.62% | 23,328,753 | 23,328,753 | | | | 何向东 | 境内自然人 | 15.37% | 13,997,252 | 13,997,252 | | | | 付丽芳 | 境内自然人 | 10.25% | 9,331,501 | 9,331,501 | | | | 先进制造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9.00% | 8,193,590 | 8,193,590 | | | | 北京信中利美
信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8.86% | 8,068,103 | 8,068,103 | | | | 沈阳新松机器
人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6.62% | 6,024,181 | 6,024,181 | | | | 大连东软控股
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6.62% | 6,024,181 | 6,024,181 | | | | 沈阳医健科技
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6.48% | 5,896,473 | 5,896,473 | | | | 共青城鹏信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3.54% | 3,227,243 | 3,227,243 | | | | 沈阳共好科技
咨询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
法人 | 2.67% | 2,429,012 | 2,429,012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何伟与何向东系兄弟关系,何伟与付丽芳系夫妻关系,且何伟、何向东、付丽芳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2、何伟、何向东、付丽芳共同持有医健科技 100.00%股份,共同为共好科技普通合伙人。
3、北京信中利美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共青城鹏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以外,未发现上述股东之间
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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