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胜风能(300129):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泰胜风能:2021年年度报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24 2022年 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福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 2022年度相关经营计划等内容,不构成公司对 2022年度经营业绩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项目合同延期的风险、市场竞争的风险、内部经营管理的风险、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国际贸易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国内风电行业总体情况 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1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47.57GW,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30.67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6.90GW;截至2021年底,全国并网风电累计装机达到328.48GW,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02.09GW、海上风电累计装机 26.39GW。从风电装机分布看,以内蒙古、河北、新疆为代表的“三北”地区为风电主要产区,而以江苏、山东、广东为代表 的沿海地区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风电装机容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也在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不断增 长。根据中电联的数据,2021年,全国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占2021年总发电量的7.83%。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和《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 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行平价,其上网电价按当 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陆上风电从2021年开始迈入平价时代。 2020年,我国对外宣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 中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 (1200GW)以上。为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能源结构转型是重要手段之一,包括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 等。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也提出了能源革命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国家积极出台引 导政策,引导风电产业走向市场化,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2021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 提出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将从2021年28.7%上升到2030年的40%,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从2021年的12.7%上升至2030年的25.9%。在此背景下,2021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明确了目标导向的政策机制,并提出各省应围绕“依据本区域非水电可再 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和新增核准(备案)规模” 的思路,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跨省区电力交易;同时,对消纳保障机制、存量项目建设、2022年项目储备等 方面做出指引。2022年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 从推进西部清洁能源基地绿色高效开发、提升东部和中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等方面对能源生产布局和输送格局作出 统筹安排,提出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同时做好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存量通道输电能力提升4000 万千瓦以上,完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的目标。2022年3月 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非石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提升至17.3%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 量1800亿千瓦时,风电和光伏的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达12.2%左右,同时明确2022年各省消纳责任权重,完善可再 生能源发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 国内风电迈入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同时随着风机大型化、风电安装和运维的技术创新、风电投资风险的降低,风电成本 将进一步下降。IRENA预测,到2030年,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25%,海上风电将在2018年的水平上下降55%。 在这样的趋势下,虽然制造业降成本的压力不容忽视,但是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带来风电市场空间不断扩大的动力。平价项 目得到政策支持后也在逐渐形成相当的规模。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风电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持乐观的态度。虽然国内风电设 备制造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并在短期内受到了下游传导的降本压力,但公司会通过不断完善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产业升级、 灵活调整市场竞争策略,继续保持在国内风电塔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2、国内海上风电行业情况 我国海上风电正在迎来加速发展的时期。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近海风能可供开发资源非常丰富;海上风电更加靠近 电力负荷中心,很少受消纳能力的制约。我国海上风电在2017-2018年左右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1 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6.90GW,同比增长超过300%,占全球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的80%。截至2021年底,我国 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27.68GW,已成为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 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 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 可以看出,海上风电同样呈现出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趋势。随着国家补贴退坡,各沿海省份通过一系列政策规划推进海上风电 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2021年6月,广东省发布《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 18号),正式明确了为2018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在2022年至2024年全容量并网的省管海域项目提供省级补贴,补贴标准为2022 年、2023年、2024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分别补贴1500元、1000元、5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设立海上风电补贴专项资 金解决;2025年起并网的项目不再补贴。2022年4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回答记者提问 时表示,大力支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明确了海上风电补贴等鼓励政策,例如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 项目,省财政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规模分别不超过200万千瓦、340万千瓦、160万千 瓦。2021年2月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省级财政补贴制度,并通过竞争性方式配 置新增项目。 与此同时,由于技术的发展,例如引入更加大型化的海上风机、优化风机和基础部分的设计,加上资金成本的降低,海 上风电的度电成本也一直在下降,根据BloombergNEF的测算,海上风电的全球平均度电成本已经从2012年下降67.5%至2020 年的约84美元/MWh(约0.58人民币/KWh),到2025年预计海上风电平均度电成本可达到58美元/MWh(约0.40人民币/KWh) (数据来源:GWEC)。中国海上风电虽然处于发展期,现阶段度电成本约为0.64人民币/KWh(数据来源:国网能源研究 院),相比煤炭标杆电价0.39-0.45人民币/KWh仍需30%以上的降本空间;但是随着配套产业的成熟和技术的革新,加上沿 海省份的政策决心和陆上风电降本路程的经验,中国海上风电度电成本的下降,甚至实现平价上网,是可以预见的。 随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日益优化,海上风电电价政策逐步明朗,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建设成本不断降低,配套 产业逐渐成熟,我国各地海上风电正在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各地政府也大力支持海上风电的发展,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广 东、山东、浙江、海南、江苏、广西等地区已初步明确其海上风电发展目标。2021年山东完成了首批海上风电600MW示范 项目全容量并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GW、投运5GW,根据山东 省能源局出台的2022年山东能源工作文件,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总规模35GW,2022年重点推进渤中、半岛南5GW以上项目 开工建设,建成并网2GW。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 新增约11GW,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GW。2022年1月11日,上海公布了300MW海上风电项目竞配方案。浙江省《可再生能 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将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十四五”期间将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新增风电装 机4.5GW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5GW,主要为海上风电。福建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 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明确提出有序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 潭海上风电开发。广东省政府发布的《促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和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1〕18号) 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该省海上风电发展目标,到2021年底,广东全省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GW;到2025年底力 争达到18GW,在全国率先实现平价并网。海南省发布的《海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 制定了“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场11个、总装机12.3GW的海上风电项目招商(竞争性配置)方案。 我国海上风电的市场空间庞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业主开发意愿较强;随着海上风电电价的逐步明朗,预期未来 海上风电装机仍将延续当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对海上风电的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 海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将带动装备制造环节的市场需求,与陆上风电市场的激烈竞争相比,国内海上风电装备市场竞争 稍显平和。由于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一方面,存在码头等硬件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相关产品的制造 需要一定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目前,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竞争者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船舶制造类企业以及 塔架生产企业。公司目前海上风电生产基地为泰胜蓝岛,其在海上风电导管架、升压站平台等较为复杂的海上风电产品方面 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其凭借自身专业的技术队伍、先进的技术资质、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格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区位优势, 不断开发、制造行业先进产品,在海上风电行业国内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3、全球风电情况概述 根据GWEC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约93.6GW,与2020年度基本持平,截至2021 年底全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837GW。新增装机中陆上风电72.5GW,为历史上新增装机第二高的年份,仅次于2020年。中国 风电新增装机量占全球风电新增总装机的51%;2021年度亚太地区、欧洲、北美新增装机容量占全球装机容量的90%以上。 得益于中国陆上风电平价化,2021年全球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中,基于中国平价上网机制的装机占比42%,实现市场化竞 价或绿证竞价的占比35%,全球风电实现市场化竞争的占比有极其显著的提升。 根据GWEC预计,基于现有的政策模式,未来五年全球风电总新增装机将超550GW,年均新增超110GW。即使过去两年全球风电装机呈现出巨大增量,但根据IPCC2021年发布的报告,若各个国家政府不尽快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巴黎协 定》2℃目标将很难达成。另外,2022年俄乌冲突造成的能源紧张局势,也进一步验证了摆脱化石能源进口依赖的战略必要 性,而风电则是替代化石能源的中流砥柱。综上,无论从减排目标还是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在世界范围内,风电装机维持 现有的增速是远远不够的。进一步讲,只有立即采取措施并尽快加大风电等可持续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的速度,才能有机会实 现全球减排目标。 公司对海外市场十分重视,在加强对原有重点客户资源维护的同时,大力开发澳洲、南美、东南亚等地的新客户,相关 工作的成效已显现。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的同时,也不放松国内业务,使得两个板块相互补充,以减少单一市场波动给公司 带来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我国最早专业生产风机塔架的公司之一,在全国风机塔架制造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是国际一流 的风机塔架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 1、风力发电设备及海洋工程设备制造 公司主营陆上与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销售等业务。风力发电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的陆上 风电塔架和海上风电塔架、导管架、管桩、升压站平台及相关辅件、零件,是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主要部件之一,主 要起支撑作用。海洋工程设备业务方面,主要产品为海洋工程平台相关辅件、零件以及用于海洋工程的各类钢结构件,相关 产品作用涵盖海洋工程的各个方面,视具体订单而有所不同。上述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报告 期国家相关产业及行业政策、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收入确认项目数量、应收款回款、人民币汇率波动等。 2、风电场开发、运营等 报告期内,公司首个自有风电场并网发电。风电场开发与运营等业务报告期内对公司影响较小,未认定为主要业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属于陆上装备与海上风电装备(包括塔架、导管架、管桩等)、海洋工程装备等并行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自成立 以来专注于风机塔架等风电装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在风电装备行业深耕多年。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继续保持,主 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和革新优势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产品革新,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在高端产品方面 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及国际标准化程度。公司生产的产品包括8MW风机塔架、日本浮体式海上风机塔架、大型分片式塔架、 175米斜拉塔、10MW海上风电导管架、2200吨级大单桩、高端升压站平台等行业领先产品。 2、经营规模与生产资质优势 风电场建设前期资本投入较大、安装施工成本较高、运行维护周期较长,而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装备作为风力发 电系统的支撑结构,属于大型钢结构产品,行业内一般要求该等产品的可靠使用寿命在20年以上。因此下游客户在选择供应 商时,生产资质与经营规模是对工艺创新能力、生产加工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交货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最好的保障。 公司作为风电装备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规模优势明显。同时,公司资质优良,体系建设较为完善, 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3834-2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 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EN1090-1&2欧盟钢结构制作资质认证、日本建筑钢结构制作资质大臣认定、DNV挪威船级社认证、 ABS美国船级社认证、JIS日本钢结构制造许可认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认证,并获得大量国内外知名企业 的供应商认证。 3、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凭借持续的技术开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成熟的经营管理,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产品口碑 及企业形象,与众多国内外整机制造商及风电场业主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先后与 Vestas、西班牙歌美飒集团(Gamesa)、 美国通用电气集团(GE Wind)、株式会社日本制钢所(JSW)、金风科技、中国华能集团、中广核集团、大唐集团、中国 节能环保集团、三峡集团、中交集团、河北建投集团等中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风机塔架制造领域,拥有自 主品牌的国内企业很少;公司自主品牌“TSP”“泰胜”“蓝岛 BlueIsland”的产品凭借十余年如一日的过硬质量与优质的售后服 务,受到国内外众多客户的认可,在风能装备行业享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4、技术工艺优势 风机塔架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高端风电装备要求更高(如:法兰平面度要求、法兰的内倾量要求、焊缝的棱角要求、 错边量控制、厚板焊接和防腐要求等),而对于导管架、超大管桩等风电装备海上风电装备,相关工艺难度会进一步提高。 公司在陆上、海上风电装备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队伍,在风机塔架等 风电设备的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承担了多家国内外风机厂商陆上钢塔、柔性塔及海上风电管桩、导管架的样品 制作工作。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 塔架》(GB/T19072-2010、GB/T19072-20XX),并参与编制行业标 准《风力发电塔架 法兰锻件》(JB/T11218-2020)。随着风机塔架的升级和结构的变化,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 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现已在风电和海工领域获得 200 余项有效专利,涵盖设计、 工艺、制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 5、产能布局优势 风电塔架、管桩、导管架等风电设备零部件产品呈现体积大、重量大等特点,一般情况下行业内企业综合成本结构中运 输成本占比较高;近年来随着风电行业主流机型大型化趋势愈发明显,运输亦成为制约海上风电设备零部件生产企业业务发 展的瓶颈之一。而公司在风资源较为丰富的“三北”地区以及海运、出口较为便捷的沿海地区(如上海、江苏等地)生产基地 的布局可以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公司与供应商、客户间业务黏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现场技术服务及售 后维护服务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85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23.10万元,同比减少25.87%。影响经 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 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增强,在手业务订单充足;公司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385,26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4,872.33万元,同比增长6.90%。从主要产品角度来看,陆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187,929.24万元,同比减少28.54%; 随着海上风电市场兴起及自身产能的逐步攀升,海上风电装备类产品实现收入188,148.87万元,同比增加102.80%。从销售 区域角度来看,内销产品实现收入333,341.12万元,同比增长0.12%;外销产品实现收入51,928.06万元,同比增长89.22%。 (2) 报告期内交付的个别项目执行期内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导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 2、订单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共计330,878万元,具体如下: (1) 按产品分类情况说明: a) 陆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381,651万元,完成197,187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275,369万元; b) 海上风电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8,139万元,完成221,139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50,212万元; c) 海洋工程类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487万元,完成2,487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3,425万元; d) 其他在执行及待执行订单本报告期末1,872万元。 (2) 按区域分类情况说明: a) 国内订单本报告期新增180,939万元,完成376,776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38,156万元; b) 海外订单本报告期新增229,274万元,完成51,928万元,报告期末在执行及待执行192,722万元。 (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未使用募集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6,291.45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之承诺项目累计 投入26,906.73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累计投入59,384.7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现金管理外,其余均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事项,公司拟以5.01元/股的价格向凯得投控发行215,745,976股股票。2022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4号);截至本报告发布日, 公司正在组织办理股票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三)技术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起草国家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和基础设计要求 》GB/TXXXX-20XX/IEC61400-6:2021,目前已形 成送审稿;公司作为专家评审,参与评审地方标准《预应力锚栓连接件安全监测方法》DB65/T XXXX-2021。 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并持续推动专利项目研发及申请保护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克罗地亚塞尼156MW风电项 目”和“中节能阳江南鹏岛300MW海上风电项目”获得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2021年度全国“优秀焊接工程”奖。2021年公司及 子公司新获授专利共82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共计249项,其中37项为发明专利、 212项为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之外还另有4项PCT专利、4项日本专利、2项德国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涵盖设计、工艺、制 造技术、质量检验、配套新型工装等多个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共10篇,其中SCI 1篇、核心1 篇。 同时,公司注重品牌(商标)长效化管理,继续跟进“TSP”“泰胜”“蓝岛BlueIsland”“蓝岛”商标的全类别注册保护工作, 并加强“TSP”商标作为著名商标的宣传使用。 (四)体系建设情况 2021年度,公司的认证体系更新工作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各项体系认证工作稳步落实。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完成了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ISO3834-2 焊接质量体系、EN1990-1/2等相关已有体系认证和国家认证的复审换证工作,同时更新并维护 了Vestas、日立、金风科技、Nordex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供应商认证,并已连续三年获金风科技质量信用评价5A级供应 商的称号。 (五)内部经营管理情况 为规范报告制度和沟通体系、优化组织管理结构,公司逐步升级集团内部的OA(自动化办公)和ERP系统,进一步优 化公司管理体系,提高跨地区管理沟通效率,维护总部管理模式的高效运行。2021年公司继续深化绩效管理考核,完善人力 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规范性。在生产管理方面,多个子公司上线公司合作研发的MES(制造执行系统),公 司逐步开始向智能制造转变。 (六)业务拓展及产业链延伸 外,公司在多地进行项目考察并新设了多家项目公司,继续积极开展新能源发电业务项目的前期工作。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海上风电装备生产量和销售量均比上年同期实现了30%以上的增长,主要原因为海上风电市场发展态势良好, 公司通过有序整合有效释放海上风电业务的产能。陆上风电装备库存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30%以上,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 情的影响,船期延误,导致部分项目交货期延长。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比去年同期减少六家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风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阜新 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阜新泰胜风能装备销售有限公司、扎鲁特旗泰胜风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牙克石市泰胜新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七家控股子公司:大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泰胜新能(唐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泰胜风能(河北)电力销 售有限公司、泰胜新能(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蔡县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平舆县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泰胜新能源(湖 北)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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