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飞马国际(002210):2021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飞马国际:2021年年度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 11号汇通大厦 11B) 二〇二一年年度报告 2022年 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翔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4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6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1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义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是本期依据重整计划对非保留资产进行处置所形成的费用结余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如下: (一)供应链业务板块 供应链管理服务,属于现代物流范畴。供应链管理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历程:(1)传统的物流管理阶段;(2)第三 方物流管理阶段;(3)供应链管理阶段。由于国内供应链管理行业发展较晚,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供应链企业发展阶段 差异较大,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供应链管理行业仍然处于三个阶段并存并向供应链一体化方向演进的状况。随着全球 经济一体化、市场国际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市场竞争已从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演进为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供应链之间的竞 争,谁更充分利用、发挥供应链管理的作用,谁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得发展先机。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 信息技术的运用更加充分,数据交互的效率显著提升,供应链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加,这些因素为供应链服务企业带来了 发展机会,同时也对供应链企业的升级发展带来了压力。 自“十一五”规划提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以来,国家持续从国家战略层面对物流与供应链行业的 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进行整体规划与统筹,2021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 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 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强化流通体系支撑作用,并“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 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等,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同时,国务院以及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部门先后发布多项指导意见及鼓励性政策引导规范行业发展。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 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首次从国家层面针对供应链服务进行政策指导。2020年8月,国 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培育形成一批 物流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到2025年物流业在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供应链协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用显 著增强的发展目标。2021年3月,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发布《商务部等8单位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 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基础上,深入开展好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力 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促进我国供应链协同化、标准化、数字化、绿色化、 全球化发展,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体而言,供应链行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行业需求持续增长,是国家大力支持和引导发展的战略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大 力支持下,行业发展升级的压力和机会并存,机会大于压力。 (二)环保新能源业务板块 环保新能源行业尤其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域,为国家大力鼓励和扶持的产业,无明显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等特征。 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 方案》,提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到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 圾“零填埋”,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原则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区)不再新建原 生生活垃圾填埋场。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 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较“十三五”末的58万吨/日具有一定增量 空间,市场竞争度日渐提升,但行业集中度仍相对不高。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 废城市”建设,并要求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大幅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近五年(2016-2020)由20,362万吨增至23,511.70万吨,其中通过焚烧 方式无害化处理率由36.24%增长至62.13%,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尚有较 大提升空间,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作为典型“负碳”行业,其减碳效应显著,将在国家的大力鼓励和扶持下健 康、稳定、有序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 战略。 (一)供应链管理业务 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分为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等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 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 (二)环保新能源业务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 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污水、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 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 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收入。 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在运营3台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配套3台15MW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 达40多万吨,年发电量约2.68亿度,有效推动了大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为当地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 环境和人居环境,有力保障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推进实施。同时,报告期内大同富乔继续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容 项目,启动建设一台处理能力700吨/日的炉排炉锅炉及配套系统,该扩容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 源业务的经营规模及获利能力。此外,大同富乔目前在运营处理能力达到400吨/日的污泥干化项目,使大同城镇污水厂污泥 无害化处理问题得到彻底处理,较好地助力解决当地固废处理等环保难题。 在稳定有序运营已有项目的同时,公司以大同富乔为经营主体大力推进新项目市场开发,以县域市场项目拓展为重点,争取 逐步形成“签约一批、开工一批、运营一批”滚动发展的良好局面,致力将环保新能源业务做大、做强。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综合服务平台 公司依托多年的供应链运作经验,打造了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具备资源整合 能力和客户需求匹配能力,可持续积累客户和供应商,并进行业务领域的拓展和服务链条的延伸。 公司专注于提供细分行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对服务行业有深刻的理解,在长期的供应链运营中积累了 丰富的专业运营经验、行业需求数据及客户合作关系。在贸易执行服务中,公司在确认客户需求后,可通过供应链管理综合 服务平台积累的客户资源及信息优势,可快速找到供应商,快速匹配及满足相关客户需求。 综合服务平台将公司服务行业各环节的参与者聚集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共赢发展,而基于该服务平台,公司将深度挖掘 各方需求,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领域,并开拓潜在客户、挖掘潜在需求、创新盈利模式。 2、AEO认证资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冠于2019年11月再次顺利通过海关总署《AEO高级认证企业》认证(AEO高级认证为海关管理企业 的最高级别)。作为AEO认证企业,进出口业务将会享受海关部门更加快捷的清关服务,包括更低的货物查验率,优先办 理通关手续,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可先行 验放,由海关同意设立协调员以及享受在中国海关及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的通关便利措施,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 本,将使上海合冠进岀口通关业务更加便捷、高效,为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国际竞争力奠定坚 实基础。 3、产业链竞争 城市固废处理产业链较长,涵盖了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新型建材、多金属分选、供热供汽、餐厨垃圾、有机肥料、 超浓污水处理、生活污水污泥处置等多个产业领域,整个链条上的每个产业,既是一个独立的产业,能够产生独立的经济、 社会和环保效益,又是下个产业的原材料来源,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和竞争优势。 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推行城乡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将固废处置行业最终将从无害化处理发展到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 用,再发展到蓝色经济与生态循环体系,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大同富乔环保新能源产业在运营中严格推行城乡固废处置循 环经济产业园模式,做到土地利用集约化、环保效益最大化、能源利用循环化、固废处理成品化、固废处置监管集中化、技 术优化智能化,将城乡固废所蕰含的资源“吃干榨净”,实现固废处置效益最大化。 4、专业团队 公司培养了一个运作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应链业务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年富力强、具备专业的供应链管 理行业经验。公司根据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行业设立了多个行业的供应链服务执行团队,以及长期从事综合物流服务的专业团 队。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在不断引进外部人才的同时,采用内部培养、逐级晋升的方式扩充人才队伍。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管理团队具有电力、新能源、环保、税务、财务等各个专业管理领域的深厚背景,而且形成了老中青结 合、具有年龄梯队的优势。管理人员从事电力行业管理均在10年以上,实施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执行 力强。公司培养了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生产和管理技术人员95%以上是大中专电力学院毕业,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 环保新能源业务团队人员具有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5、信誉与品牌 多年来公司通过不断强化和提升供应链技术与运作能力,为客户提供其核心业务以外的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 体的供应链外包方案与运营,并依托完善的网络布局、独特的供应链服务模式、优质的服务品质、功能强大的信息系统以及 勤勉敬业的专业团队和不断创新的供应链产品,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赞誉。 公司环保新能源产业运营平台大同富乔较早进入环保新能源领域,凭借多年运营积累的品牌优势,在固废领域,尤其是我国 北方固废处置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大同富乔自投产以来,先后获得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教育部和环 保部颁发的“首批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实践基地”、“山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山西省碧水蓝天先进企业”、“国家资源循环 利用基地单位”等30余项荣誉称号,多次被中央新闻联播、中央新闻调查栏目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能源报等各大媒 体报道,具有良好的品牌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72.7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99%,主营业务成本19,855.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7%, 综合毛利率为25.28%,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60%;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环保新能源业务规模增长所致,毛利 率提高主要是环保新能源业务的毛利率和综合物流服务业务的毛利率同比增长所致。管理费用为4,192.43万元,较去年同期 减少71.56%,主要是公司上期实施重整所产生的重整费用以及职工安置费用较高,本期组织架构调整以及加强费用开支管 理,相关人工费用以及中介机构费用较上期下降综合影响所致。财务费用为2,325.6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97.07%,主要 是公司及子公司骏马环保执行重整计划化解债务负担,有息负债大幅减少影响所致。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491.53万元,较去年减少了99.94%,主要是上年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的执行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金额较大所致。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为-6,372.39万元,较上年同期2,041.61万元减少了412.1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和支付 职工安置费用所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22.26万元,较上年同期1,379.25元减少了290.12%,主要是报告期收回 投资的现金减少及支付长期资产的现金增加所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4,190.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3.78%,主要 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减少所致;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811.77万元,较上年同期 19,398.82万元减少了124.80%。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综合物流服务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业务拓展营业收入同向增加所致;贸易执行服务业务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受疫 情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所致。环保新能源业务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子公司大同富乔二期项目发电机 组并网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372.39万元,较上年同期2,041.61万元减少了412.1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支付重 整费用、共益债务和支付职工安置费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22.26万元,较上年同期1,379.25元减少了290.12%,主要是报告期收回投资的现 金减少及支付长期资产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为4,190.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3.78%,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借款减少所致。 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811.77万元,较上年同期19,398.82万元减少了124.8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6,372.39万元,年度净利润为491.53万元,差异较大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期初应付的已计 提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和职工安置费用等综合影响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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