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603269):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03:49:04 中财网
原标题: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杨华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5,064,5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010%。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潘伟荣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214,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10%。事业部副总经理陈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302,4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688%。事业部副总经理刘建忠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284,7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53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 4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 1,466,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3033%。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华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5,064,5194.5010%IPO前取得:4,474,900股 其他方式取得:589,619股
陈健董事、监事、高302,4840.2688%IPO前取得:221,827股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0,657股
刘建忠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84,7630.2531%IPO前取得:208,850股 其他方式取得:75,913股
潘伟荣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14,8750.1910%IPO前取得:157,700股 其他方式取得:57,17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杨华290,0000.2577%2021/5/28~ 2021/11/2312.45-13.002021年 5月 7日
陈健100,8000.0896%2021/5/28~ 2021/11/2312.51-12.932021年 5月 7日
刘建忠94,8000.0843%2021/5/28~ 2021/11/2312.55-12.802021年 5月 7日
潘伟荣71,0000.0631%2021/5/28~ 2021/11/2312.52-12.802021年 5月 7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计划减持比 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 期间减持合理价 格区间拟减持股份 来源拟减持原因
杨华不超过: 1266100股不超过: 1.125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66100股2022/5/25 ~ 2022/11/20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 和认购配股 股份取得股东自身资 金需求
陈健不超过:75600 股不超过: 0.067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5600股2022/5/25 ~ 2022/11/20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 和认购配股 股份取得股东自身资 金需求
刘建忠不超过:71100 股不超过: 0.063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1100股2022/5/25 ~ 2022/11/20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 和认购配股 股份取得股东自身资 金需求
潘伟荣不超过:53700 股不超过: 0.0477%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3700股2022/5/25 ~ 2022/11/20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 和认购配股 股份取得股东自身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减持主体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杨华、潘伟荣、陈健、刘建忠承诺: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离职后 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杨华、潘伟荣、陈健、刘建忠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杨华、潘伟荣、陈健、刘建忠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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