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亚太药业(002370):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详细说明,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保健重视程度加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医药制造行业收入和利润规模持续增长;但同时,在医改政策持续推进的趋势下,药品注册审评审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两票制和带量集中采购、分级诊疗、医保控费等政策挤压药品价格空间,行业竞争回归药品成本把控以及效用与质量的提升,医药制造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律,支付结构的调整将驱动产业转型、升级。2021年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等文件,绘制了医药卫生事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的远景蓝图。2021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描绘了“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路线图”,涵盖了参保覆盖、基金安全、保障程度、精细化管理、优质服务5个维度15项主要指标和三大体系建设要求。 药品带量采购持续深入,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结构升级。药品带量采购已进入常态化,自2018 年底起,国家医保局已陆续展开了六批七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规则逐步趋于稳定、间隔逐渐缩短、规模持续扩大,类型进一步扩展,而降幅则维持在较高水平。2018 年以来,六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覆盖234种药品,涉及金额约2400亿元,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和生物药采购金额的30%左右。药品带量采购通过明确采购量,低价者中标,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持续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结构升级。药品带量采购逐步完善了医药领域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和成本控制,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和一致性评价,通过创新驱动和质量保障,使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一方面,带量采购可通过压缩仿制药的支付空间,从而进一步提高创新药的支付力度,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倒逼企业向利润空间更大的创新药转型。另一方面,带量采购挤掉药品的销售费用,改变“带金销售”模式,可以让药企节省的销售费用用来专注于药品的研发和质量提高。随着药品集采逐渐步入常态化,未来行业持续分化,龙头效应进一步凸显。在此背景下,生产管线丰富,研发能力突出,竞争格局较好的企业有望从中获益,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近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不断完善,且步入常态化。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以“1号令”的形式,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明确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该文件的出台表明我国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要求全部入选品种均需经过谈判及竞价,进一步降低药价。2021年6月30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正式发布,这意味着新一轮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拉开帷幕。2021年11月9日,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现场谈判工作。2021年12月3日,国家医保局、国家人社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新版目录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74种新药进入医保药品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67种目录外独家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价61.71%,新药纳入率99%,体现了医保对于创新支持的力度持续加大,加速创新药的商业化放量。 医保目录已进入动态调整时代,一年一次的动态调整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的药品、谈判降低目录内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价格、专项谈判到期药品价格,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腾出资金空间,持续推动医保基金的“腾笼换鸟”。同时,一年一次的谈判及时将高价值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以“以量换价”方式加速了创新药的放量;药品带量采购持续深入,高值耗材集采的落地,均倒逼国内企业向利润空间更大的创新转型,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结构升级。 行业整体发展良好,传统仿制药产业持续承压,创新仍是发展的主旋律。2021年11月,CDE发布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意见明确提出研发决策还需顺应动态变化的临床需求,及时终止不再具有临床价值的药物研发,或改变研发策略,将加速该意见以临床价值为出发点,对企业的新药研发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未来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或将贯穿创新药研发全程。2021年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旨在加快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未来5-15年,药品高质量和创新发展将成为国内医药产业发展的主旋律。《规划》全文12次提及临床价值和临床急需、12次提及创新药、11次提及仿制药,显示药监局等相关部委进一步鼓励、支持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和仿制药研发上市。 2021年医药评审新政密集出台,监管规范化程度提升,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回顾过往的 2021年,国家领域,新政对其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以及药物上市后的长期随访均出台了具体的指导原则。总体来看,监管不断细化、规范程度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升创新药研发效率,有助于我国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长期来看,药品刚性需求旺盛,在全面鼓励创新的政策背景下,行业整体不断优化升级,中国医药制造行业仍将保持稳定的发展趋势,且研产销一体化完备、具备较强研发实力、创新力、产品竞争力和成本控制能力的医药制造企业将具有更大的优势。 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二)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制药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通过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突出核心产品竞争优势等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相继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了对生产商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在我国医药行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常态下,公司继续积极开展高端仿制药、创新药研发工作,一方面持续研发投入,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产品研发,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完善产品研发管线布局,不断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结构,增加产品储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的客户为医药商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1、化学制剂业务 公司的化学制剂业务主要分为抗生素类药品和非抗生素类药品两大类,截至目前,共拥有104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目前在产的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罗红霉素胶囊、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52个药品批准文号;非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消化系统药(如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兰索拉唑肠溶胶囊等)、抗病毒药(如注射用利巴韦林、注射用阿昔洛韦、注射用更昔洛韦等)、心血管药、解热镇痛药等52个药品批准文号。 2、化学原料药 公司的化学原料药主要是为自身制剂业务提供原料药供应。截至目前,共拥有5个原料药批准文号产品,分别为罗红霉素、阿奇霉素、埃索美拉唑钠、替加环素、恩替卡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3月4日出具《新世纪评级关于下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级的 公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由A-下调至BBB。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5月21日出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 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BBB调降为BB,评级展望为负面,公司公开发行的“亚药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由BBB调 降为BB。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1日出具的《新世纪评级关于下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等 级的公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由BB下调至B。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 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3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诉金额合计28.69万元。 2、202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950 万股股票、钟婉珍持有的亚太药业500万股股票自裁定送达买受人归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日起归宁波富邦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所有。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太药业14,600,000股股份,占亚太药业 总股本的2.72%;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汉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亚太药业57,675,566股股 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10.75%。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且前两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为接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及提名董事情况,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比例达到50%以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情形;公司董事 均由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 成员选任的情形;亦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由控股股东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尧根先生,变更为无控股 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暨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5)。 3、2022年1月11日,公司接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富邦”)的协议转让通知,富邦集团与宁波银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邦集团拟以5.21元/股受让宁波 银行持有的39,000,000股亚太药业股份,占亚太药业总股本的7.27%。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5.21元,转 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03,190,000.00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太药业股份96,675,56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8.02%,为亚太药业第一大股东;宁波银行不再持有亚太药业股份。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12日公司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4、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选举宋凌杰、黄小明、傅才、宋令波、黄伟、周亚 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吕海洲、刘岳辉、蔡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当选的4名非独立董事、 2名独立董事由富邦集团及其子公司汉贵投资提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比例为18.0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6名由富邦集团及其子公司汉贵投资提 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由 无控股股东变更为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宋汉平、黄小明、傅才、胡铮辉4名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5、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新高峰2016年至2018年度虚增营业收入、营 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经会计差错更正后,上海新高峰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补偿协议》约定,交易对方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和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任军需以现金方式对亚太药业进行业绩补偿25,638.04万元。公司就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原股东Green Villa Holdings Ltd.及其实际控制人任军所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1)沪 01民初277号)和《传票》,该案 件已于2021年11月15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宋凌杰 2022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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