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浙能电力(60002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原标题:浙能电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修订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虞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费惠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建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转型发展资金需求,拟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7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在计算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截至2021年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90,904,163股。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公司发展进程中极为特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极其严峻的经营形势下,负重前行、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爬坡过坎,为能源保供作出重大贡献。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在巨大经营亏损压力下,始终坚决落实能源保供工作部署,将电力热力保供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关键时刻充分发挥全省能源供应主力军作用,聚力保障电、热连续稳定供应。发电机组应开尽开、应发尽发,供热机组和管网不限热、不断供,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发电、保供热,坚决守住能源保供安全底线。全年顺利完成平安护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互联网大会、迎峰度夏、防台防汛等重要时期的能源安全保供重任,为促进浙江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撑,切实履行国企保民生、保供应的社会责任。 (二)夯实本质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控水平。统筹推进企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效应对机组连续高负荷运行、燃机启停次数翻倍等严峻挑战。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平安国企建设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年”专项活动为抓手的基础提升工作,大力推动外包队伍同质化管理、班组标准化建设、7S精益管理等工作走深走实。着力提升机组竞争能力,深化“降非停”行动,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闭环整改,不断提升设备可靠性。多措并举推进节能环保工作,全面完成省内煤场封闭改造。疫情防控精准有效,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企业平稳运行。 (三)主动应对市场变化,着力抓好增收节支。面对资源价格超常规飙升带来的经营困境,千方百计稳住经营形势,深入挖潜增效。大力开拓供热业务,落实好热价煤价联动机制,量利实现双提升,均创历史新高。持续开展提质增效和资金精细化管理,争取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电价补贴,全年享受各项税收优惠1亿元,新增阿克苏热电援疆电量14亿千瓦时。主动适应能源体制改革,全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全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和全国绿色电力交易。 (四)抓好项目投资发展,全力推进转型升级。滨海三期成功投产,乐清三期加快建设,六横二期、滨海四期已获核准,镇海燃机迁建项目具备核准条件。设立专项基金参股康恒环境,收购河北新华龙间接参股张北巨人项目,增资参股浙江爱康光电,大比例增资浙能财务公司,参股核能供暖平台中核燕龙,收购台州临港热电,合资设立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公司,参与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二次增资,二级市场低位增持中国核电股票,稳步实施回购公司股票。大力开拓新兴产业,台州椒江心海社区集中供热项目成为浙江(五)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成效与“三为”实践相结合。全面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深化班组政治宣传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党建试点工作,发挥党组织在能源保供、迎峰度夏等重点工作中的堡垒作用。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四责协同”,推进清廉浙能迭代升级。深化作风建设,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周洁同志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参加中央庆祝建党百年大会;滨海热电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径研究》指出,我国电力需求还处在较长时间的增长期。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带动用电持续增长,新旧动能转换,传统用电行业增速下降,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将成为用电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推动电力需求刚性增长。能源转型发展呈现明显的电气化趋势,电能替代潜力巨大。综合考虑节能意识和能效水平提升等因素,预计 2025年、2030年、203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 9.5万亿、11.3万亿、12.6万亿千瓦时,“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为 4.8%、3.6%、2.2%。预计 2025年、2030年、2035年我国最大负荷分别为16.3亿、20.1亿、22.6亿千瓦,“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为 5.1%、4.3%、2.4%。 “十四五”期间,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满足电力实时平衡要求,需新增煤电 1.9亿千瓦。考虑退役情况,到 2025年煤电装机达到 12.5亿千瓦。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3%,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 截至 2021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3.8亿千瓦,其中煤电 11.1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46.7%;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 8.11万亿千瓦时,其中全口径煤电发电量 5.03万亿千瓦时,占全口径总发电量的比重为 60.0%。无论从装机规模看还是从发电量看,煤电仍然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也是保障我国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电源。 2021年,全国煤炭供应紧张导致电煤价格屡创历史新高。由于电煤价格的非理性上涨,燃料成本大幅上涨,煤电企业和热电联产企业持续大幅亏损。大致测算,2021年因电煤价格上涨导致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额外增加 6000亿元左右。8月以来大型发电集团煤电板块整体亏损,8-11月部分集团的煤电板块亏损面达到 100%,全年累计亏损面达到 80%左右。2021年底的电煤价格水平仍显著高于煤电企业的承受能力。 2021年,受到整体经济形势趋好影响,浙江省全社会累计用电量达到55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7%,全年保持较快增长,成为全国第四个用电量超过5000亿的省份;全社会最高负荷1.0022亿千瓦,同比增长8.1%,首次突破亿级千瓦。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主要从事火电、气电、核电、热电联产、综合能源等业务,管理及控股发电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发电企业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售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等,受国家政策、经济运行形势、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 2021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就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是对于电力市场化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进一步落实。具体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占省统调火电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在浙江电力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除火电行业外,公司深度布局核电领域,参股中国核电以及秦山核电、核电秦山联营、秦山第三核电、三门核电、中核辽宁核电、中核海洋核动力、三澳核电、中核燕龙、国核浙能等核电及核能多用途公司。 公司具有丰富的电力行业管理经验,管理机组在全国各项评比中屡获殊荣。2021年发布了2020年度的以下获奖情况:中电联电力行业火电能效水平对标竞赛中,共有8台机组获奖。兰电1号、滨电2号机组为5A级机组,北电4号、北电5号、滨电1号机组为4A级机组,兰电4号、乐电1号、北电3号机组为3A级机组;全国发电机组可靠性对标标杆机组评比中,嘉华7号机组位列100万千瓦等级第一,兰电1号、嘉华3号、凤电4号机组获得600MW等级煤机标杆机组,长电4号机组获得300MW等级煤机标杆机组。 公司控股股东浙能集团为全国装机容量最大、资产规模最大、能源产业门类最全、盈利能力最强的省属地方能源企业之一,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后盾。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起作为控股子公司纳入统计口径)完成发电量1,469.7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389.95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29.24%和29.70%;实现用户侧供热量2,918.49万吨,同比增长12.80%;实现营业总收入710.73亿元,同比增长37.51%。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燃料成本大幅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55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燃料价格上涨及发电量增长导致耗煤量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燃料支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外投资及工程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成本构成项目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原合营企业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淮浙煤电”)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分立重组(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合营企业分立重组的公告》),原淮浙煤电分立为存续的新淮浙煤电和派生设立的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淮浙电力”)。经分立重组后,本公司分别持有淮浙煤电49.57%的股权和淮浙电力51%的股权。2021年9月,本公司与另一股东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淮河电力在对淮浙电力的关键事项表决时,淮河电力与本公司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因此,本公司获得对淮浙电力的控制,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383,637.8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5.7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33,250.0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7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05,996.1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8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37,026.0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7%。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购买的兴业银行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应收款项增加主要系发电量增加、电价上涨导致应收电费增加所致。 存货增加主要系燃料价格上涨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乐清发电三期、滨海热电三期等项目工程建设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增加系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租赁负债增加系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就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具体表现在以下四点: 1、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本条规则扩大了供给侧市场范围,促进了发电企业的竞争及供给侧市场效率的提升。 2、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设置价格上下限避免了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有助于市场信心的增强和市场化改革的稳步推进。取消高耗能产业煤电价格上限,提高了高耗能企业的用能成本,倒逼部分高耗能企业通过技术升级、生产结构调整等方式转变用能结构。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则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电价机制。 3、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本条规则扩大了需求侧市场范围,实现了工商业用户全电量市场化。由电网企业为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既保障了电力的稳定供应,同时兼顾了市场效率。按照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增加工商业用户的“退市”成本,体现了市场的公平原则。 4、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民用电。体现改革把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 从当前看,本次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从长远看,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将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其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政策措施: 1、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含税)较为合理。考虑中间环节流通费用等因素,明确了山西、陕西、内蒙三个重点产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 2、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传导燃煤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 3、提出三项保障措施,健全煤炭价格调控机制。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二是强化市场预期管理,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 本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以市场化方式实现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的“三价联动”,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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