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融 街(000402):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2年05月05日 17:42:35 中财网

原标题:金 融 街: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
担保情况:无担保
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AAA
债券信用等级A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金融街控股”)于202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82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二、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2022年一季度末的净资产为434.76亿元(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2021年末的净资产为425.96亿元(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28亿元(2019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年利息的1.5倍。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280.36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54%,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为72.2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20%,合并口径下负债率为74.15%。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AAA,对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情况,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时,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启动本期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当根据《中诚信国际关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跟踪评级安排》提供相应资料。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定期跟踪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本期债券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房地产行业政策。在监管政策的持续影响下,2021 年下半年以来房
地产市场出现一定调整,商品房销售面临一定下行压力。虽然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已经有所调整,但当前仍处于政策传导期,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提出更高挑战。

(二)盈利能力下滑。受地方政府限价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影响,2021年公司毛利率水平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加之计提较大规模存货跌价损失对利润造成侵蚀,全年利润规模及盈利能力同比下降。

(三)存货去化有待加强。公司部分项目受地方政府限价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影响,销售进度不及预期,存货去化水平有待提升。

四、本期债券品种一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5年期。

品种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品种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6,029.49万元、988,987.79万元和389,300.74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8,987.79万元,较2019年增长722,958.30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
~2035年)》公布,中信城B地块规划条件无法全部实现,公司与北京中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协商方式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并收回前期支付价款,二是新增项目投资现金支出、税费支出及向合作企业提供股东借款减少。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9,300.74万元,较2020年减少599,687.05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把握土地市场机会,新增项目投资增加;二是公司2020年与北京中信房地产协商解除北京中信城B地块合作协议,收回前期支付价款。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发行人开发项目销售回款及持有项目经营收入,若未来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八、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九、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一、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三、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针对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波动,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自身存货情况,主动调整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未来,发行人需要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但如果发行人在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周期的不同阶段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影响。

十四、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受到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影响。政府近年来一直根据国内经济发展、房地产行业走势等情况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近年来,政府实施总体趋严但具有差异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2017年,监管部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分类调控。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中央经济
工作会议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年度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市场工作目标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0年10月,《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整体将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021年3月,《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房地产政策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及去库存情况,如果未来国家房地产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发行人业务带来一定程度影响。

十五、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3,968,556.73万元、4,083,182.39万元和3,874,096.40万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重分别24.48%、24.11%和23.51%,近三年发行人根据经营计划增持中心城市核心区域的优质物业,并进一步优化自持物业结构,投资性房地产规模波动变化。

近三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68,294.78万元、-42,799.78万元和85,351.3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95%、-12.37%和31.63%。2020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的原因主要系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处置金融街·万科丰科中心项目,调减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税前)6.83亿元。2021年,上海静安融悦中心西区A栋办公楼、重庆磁器口后街(一期二批次、二期)、武汉融御滨江和黄村颐璟万和竣工,上述项目根据公司“开发销售+资产管理”双轮驱动战略和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在竣工后持有经营,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极端恶化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和公允价值造成影响。但公司目前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位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资产保值能力较强,增值空间较大。

十六、随着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开发推进并继续拓展新的项目,发行人的融资及资金调配将面临一定压力。未来发行人将合理安排项目开发节奏,有序
推进销售签约,提升销售回款效率;同时,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资信情况良好,发行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优化债务结构,保证公司现金流安全稳健。

十七、为支持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筹资活动流入规模较大;同时,公司在中心城市核心区域增持优质自持物业,项目由开发销售转为持有经营,无法1
实现签约回款,近年来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8,773,757.53万元、9,213,929.33万元和8,300,282.11万元。2021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有所下降。

十八、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8,004,109.94万元、8,200,565.90万元和8,425,221.4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9.38%、48.42%和51.13%。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且占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的商务地产、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较多。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出现大幅下滑,将可能降低发行人存货的价值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开发的地产和物业主要集中在区域中心城市的核心区域,需求相对稳定,且发行人已针对存货制定了合理可行的销售计划,能有效确保存货实现销售并逐步结算转化为销售收入。

十九、因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的部分资产通过抵质押手段来获得银行借款,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存货等。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计3,991,807.51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24.23%,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如果该部分资产因融资问题产生纠纷,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可结算规划建筑面积1,651万平方米(对应权益规划建筑面积1,329万平方米),项目主要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2021年,发行人实现销售签约面积175万平方米,实现销售签约金额339亿元。发行人库存集中于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但不同区域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定制针对性的销售
1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发行人有息负债指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
策略,促进项目销售去化。

二十一、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8,872.14万元、3,513.70万元和797.05万元。2019年度,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发行人因下述合同纠纷案预提违约金8,114.81万元。北京富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发行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发行人支付富饶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8,114.81万元。发行人认为:公司作为第三人,法院判决超出富饶公司的诉讼请求范围,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同时,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交房责任。为此,发行人已提起上诉。发行人根据会计准则预提相应违约金8,114.81万元。该案涉案金额占发行人2019年度净利润的1.97%,金额相对较小,且发行人已足额预提违约金,预计后续对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2022年4月14日,发行人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有关发行人支付富饶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内容,并驳回了富饶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十二、经发行人自查,近三年,发行人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国发【2010】10号文、国办发【2013】17号文中禁止的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国土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近三年相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均已对前述事项作出承诺。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资委除外)已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因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三、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9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41%,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结算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资产管理业务客流量和销售额明显下滑,加之给客户租金减免,收入和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开发业务通过开源节流、加快前期效率、加强工程管理、扩大销售途径、调整推货节奏等措施,保障项目开发销
售逐步恢复;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客户租约管理、严格成本费用管控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公司业务经营的影响。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25%,主要系受行业持续调控影响,公司开发项目毛利率有所下滑。2022年,公司将继续完善项目开发运营标准,提高项目竞争能力。产品研发环节,加强市场研究,持续升级产品研发和建造体系,推进产品定位质量提升和产品标准迭代建设;工程建设环节,全面提升项目体系化管理能力及品控风险预控能力,狠抓工程过程质量评估和交付评估及整改,提升产品品质;成本管理环节,全面提升成本管控意识,从客户角度出发提高成本适配性,加强动态成本管理,完善战略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提高采购效率。通过强化降本增效,切实提高盈利水平。

二十四、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净负债率为146.32%,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

发行人高度重视财务稳健和现金流安全,将通过持续加强资金统筹和调度,把握好项目销售签约回款、新增项目投资、项目工程投资、外部融资等大额资金收支关系。

二十五、截至2020年7月末,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有息负债金额占发行人2019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发行人因正常经营需要,新增借款有所增加。

二十六、2020年以来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其中林义相先生和牛俊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选举张巍女士和朱岩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董真瑜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选举王开国先生为新任非独立董事;吕洪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选举盛华平先生为新任非独立董事,并由盛华平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二十七、根据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转让合作意向书》,将发行人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出售给金融街集团。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发行人与金融街集团就上
述事项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将发行人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以107,985.8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金融街集团。2022年3月30日,发行人与金融街集团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交易成交价格为107,985.82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与金融街集团已履行完毕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以及全部股权和资产交接工作。

二十八、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二十九、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三十、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0402.SZ,股票状态正常,2021年受疫情及行业持续调控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有一定下滑,但伴随国内疫情消退、开发销售业务稳步推进,发行人经营状况稳步改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

三十一、发行人已披露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详见发行人于2022年4月28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szse.cn/disclosure/listed/bulletinDetail/index.html?631e5934-1b11-474e-8a0d-f1ad6312a8d3)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1,565.27亿元,股东权益为434.7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2.22%。2022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47.00亿元,净利润为9.35亿元。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释义................................................................................................................................................. 12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4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14
二、认购人承诺 ..................................................................................................................... 18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9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9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2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一、发行人概况 ..................................................................................................................... 2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23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24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26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40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9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53
八、媒体质疑事项 ................................................................................................................. 85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86
十、发行人执行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情况 ......................................................... 8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88
一、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88
二、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97
三、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 98
四、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00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102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 102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03
三、其他重要事项 ............................................................................................................... 104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 10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0
一、备查文件内容 ............................................................................................................... 11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 110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金融街、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本集团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街集团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或董事会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 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债券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181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的金融街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公司章程《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近三年、最近三年2019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
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0年 4月 28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5月20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181亿元(含181亿元)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81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分为 2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品种二债券全称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81亿元(含 181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第十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分为 2个品种,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设 2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5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初始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或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年 5月 11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5月 11日。

如投资者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 5月 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 5月 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7年 5月 11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年 5月 11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7年 5月 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个计息
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年 5月 5日。

发行首日:2022年 5月 1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年 5月 10日至 2022年 5月 11日,共 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2年 5月 10日至 2022年 5月 11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382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81亿元(含 181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拟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
表:本期债券拟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明细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起息日回售日票面利率债券余额
19金控 062019-05-232022-05-234.2910.00
19金控 06回售登记规模为 10亿元,回售不可撤销且不进行转售。

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最终用于偿还 19金控 06本金。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监管账户作为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
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月 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包括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

2、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3、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的流动比率保持 2.25,没有变化。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存续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证券简称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约定用途实际用途
115金街 034040补充营运资金补充营运资金
219金控 061010偿还公司债券、支 付公司债券利息偿还公司债券、支 付公司债券利息
319金控 081010偿还公司债券、支 付公司债券利息偿还公司债券、支 付公司债券利息
420金街 012020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520金街 022020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620金街 031010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721金街 0199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821金街 0211.311.3偿还到期或回售公 司债券偿还到期或回售公 司债券
921金街 032020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1021金街 041919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1121金街 052525偿还到期或回售的 公司债券偿还到期或回售的 公司债券
1221金街 061010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1321金街 0755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1422金街 011111偿还回售公司债券偿还回售公司债券
注:2020年,发行人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将 15金街 03存续期后 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至 2.21%。同时,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15金街 03债券余额为 1.01亿元。

三、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和不用于住宅类房地产业务。

本公司承诺如本期发行用于偿还回售债券,回售资金来源于新债发行的部分后续不进行转售。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靓
注册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988,929,907元
设立日期:1996年6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20283066XF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晓鹏
信息披露负责人联系方式:010-66573955
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范围: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住宿、游泳池、网球场、中西餐、冷、热饮、糕点、美容美发、洗浴、零售卷烟、图书期刊;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停车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健身服务;劳务服务;打字;复印;会议服务;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示;饭店管理;餐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销售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网址:www.jrjkg.com.cn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融街

股票代码:00040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历史沿革信息
1、发行人前身
发行人前身为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包装总公司以《关于设立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包企【1994】266号文)批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为独家发起人。于 1996年 6月 6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万股(含 300万股职工股),设立时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7,869.15万股,其中发起人股 4,869.15万股,由华西包装集团公司持有。

1996年 6月 26日,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70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6年 12月 30日,300万股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重庆华亚”。

2、股权转让及资产置换
1999年 12月 27日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与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后更名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西包装集团公司将其所持 48,691,500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 4月 10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资产整体置换、变更主营业务的决议,并据此于同日与金融街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前述决议和协议于 2000年 5月 15日获得公司 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并于 2000年 5月 23日开始实施。2000年 5月 24日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华西包装集团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票,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全部国有法人股,公司其余股份均为流通股。

2000年 8月 8日,经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金融街”。

3、发行人上市以来重大股本变动
2002年 8月,发行人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2,145万股,股本由原来的
2003年 7月,发行人实施 2002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股转增 10股,总股本由 147,356,400股增至 294,712,800股。

2004年 2月,发行人实施 2003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股转增 3股,2004年 12月公开增发 7,600万股,总股本由 294,712,800股增至 459,126,640股。

2005年 4月,发行人实施 2004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股转增 5股,总股本由 459,126,640股增至 688,689,960股。

2006年 3月,发行人实施 2005年度每 10股转增 4股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总股本由 688,689,960股增至 964,165,944股。2006年 12月,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 11,428.57万股,总股本由 964,165,944股增至 1,078,451,644股。

2008年 1月,发行人公开增发 30,000万股,总股本由 1,078,451,644股增至1,378,451,644股。2008年 4月 22日,发行人实施 200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每 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8股,总股本由 1,378,451,644股增至2,481,212,959股。

2010年 5月,发行人实施 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每 10股转增 2.2股,总股本由 2,481,212,959股增至 3,027,079,809股。

2014年 9月 16日,发行人召开的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4年 9月 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截至 2014年 11月 17日,发行人回购股份数量共计38,149,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4,999.98万元,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2014年 11月 21日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 3,027,079,809股减少至 2,988,929,907股。2014年 11月 21日至今,发行人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1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 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 36.77%。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情况如下图示: 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注:2020年 12月 29日,金融街集团收到西城区国资委转发的西财企【2020】507号文《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划转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的通知》,要求将西城区国资委持有金融街集团部分 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北京市财政局,划转基准日为 2019年 12月 31日,并于 2020年 12月 30日前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等股权划转手续。按照通知要求,金融街集团已于 2020年 12月 30日完成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但股东会尚未出具决议,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等手续。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 31.14%。金融街集团成立于 1996年 5月 29日,注册资本 111.2439亿元。金融街集团系西城区国资委全资拥有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要任务的国有企业,坚持“科学发展、基业长青”的公司愿景,逐步打造成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的优秀国有投资管理公司。

金融街集团经营范围为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设计、制作广告;计算机技术服务;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截至 2021年末,金融街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6,273,864.73万元,负债总额为 19,273,883.3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999,981.34万元;2021年度金融街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 3,814,806.36万元,净利润 194,388.97万元。

截至 2021年末,金融街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 930,708,153股,持股比例为 31.14%,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西城区国资委。西城区国资委为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特设机构。西城区国资委负责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决定区属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负责指导和规范区属企业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向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委派董事或股权代表;向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向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派出监事;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负责人任中、离任的经营成果及经济负责实施审计;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治理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加强协调解决区属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重大问题的职责;代表区政府向区属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程工作;主管区街道经济管理协会和全区各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协会;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 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 149家,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全称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备注
    直接间接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 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号楼 04层 402-L414-A-1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金融街(遵化)产城融 合发展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北二环西路南侧旅游资源开发 与经营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金融街(遵化)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开发 区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金融街金禧丽景(遵 化)酒店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开发 区餐饮、住宿服 务--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遵化古泉小镇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 村旅游资源开发 和经营管理--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遵化融晟旅游发展有限 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 村商务服务业--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遵化融泉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满族乡汤泉 村房地产开发--70.00直接 设立四级 子公司
遵化融融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遵化市河北省遵化市汤泉乡汤泉村东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金融街(北京)置地有 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165号翔达大厦写字楼 11层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金融街融辰(北京)置 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165号翔达大厦写字楼 5层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北京融晟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门头沟区紫金路 20号 院 1号楼 1-4层,B1层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怡泰汽车修理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绦胡同 63号汽车修理100.00--收购二级 子公司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 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号楼 04层 402-L414-A-2号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廊坊市盛世置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 技术产业区瑞雪道 29号 9#厂 房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融鑫汇达企业管理 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楼 等 2幢甲 9号楼 10层 1001-40企业管理--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融玺企业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楼 等 2幢甲 9号楼 10层 1001-43企业管理--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廊坊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 技术产业区普照营村(人才家 园 B座 3010号房间)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廊坊市融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廊坊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饶道 125号 双辉家园 2号楼 1单元 314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融平企业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楼 等 2幢甲 9号楼 10层 1001-34企业管理--51.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融德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 楼 310室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 设立四级 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备注
    直接间接  
北京金天恒置业有限公 司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西红门南一街 206号院 24号楼 1层 102室房地产开发--5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金丰融晟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号楼 等 2幢甲 9号楼 10层 1001-31投资管理--5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 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 55号 518室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 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三羊中路 6号院 6号楼 2层 201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二级 子公司
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 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三羊中路 6号院 8号楼 4层 405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二级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 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政府东配 楼 105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54 号院 5号楼 3层 6-54房地产开发8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北京永晟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 26号 院 2号楼 1层 101餐饮、住宿服 务--8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天石基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 2 号景阳宏昌大厦六层 606房地产开发51.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 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村旅游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70.00--收购二级 子公司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缆车 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旅游服务业--56.00收购三级 子公司
北京慕田峪兴旺商品市 场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怀柔区慕田峪长城风景 名胜区游览服务中心 D7号销售日用百货--7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 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 B座 1101房地产信息咨 询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金融街升达(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 601室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9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3号 B1-1投资管理、投 资咨询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3号 B1-3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金凯运动健康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号楼 -01层-102-B116D号商铺健康管理、健 身服务--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里兹 置业)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11层房地产开发、 住宿、中西 餐、酒等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 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2号房地产开发、 销售日用百货 等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金融街广安(北京)置 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建学胡同 36号 2幢 005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融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后泥洼 251号 101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四级 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备注
    直接间接  
北京金融街京西置业有 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165号翔达大厦写字楼 601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北京融轩企业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165号翔达大厦写字楼 602室企业管理;会 议服务;酒店 管理等--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北京融嘉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南庄子村 委会西 320米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 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 路 2号-330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二级 子公司
天津融承和景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 路 2号-3310企业管理咨询--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天津融承和兴置业有限 公司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柳口路 与利丰道交口东北侧天安创新 科技产业园二区 3-3-301-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四级 子公司
金融街津塔(天津)置 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2号- 4516房地产开发9.5090.5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 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 马路交口融汇广场 2-1-1401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东太湖 路 38号 6幢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四级 子公司
金融街融展(天津)置 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西宁道 81号增 1号 103、104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天津恒通华创置业有限 公司天津市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 泰南北大街 67号融汇景苑 22- 1-501房地产开发--90.00收购三级 子公司
金融街东丽湖(天津) 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旅游开 发公司内)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三级 子公司
金融街融兴(天津)置 业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 创业总部基地 C02楼 310室- 132(集中办公区)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 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南市大街 与福安大街交口天汇广场 2- 501房地产开发--50.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天津鑫和隆昌置业有限 公司天津市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琴韵道 1号尚林苑 32、34号楼配建二 -108房地产开发--50.00直接 设立四级 子公司
天津融承和鑫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 路 2号-6111企业管理咨询--34.00直接 设立三级 子公司
天津丽湖融园置业有限 公司天津市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 花园(景湖科技园 1号楼)1- 302-20室房地产开发--34.00直接 设立四级 子公司
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 公司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 路 2号-3308投资--100.00直接 设立三级子 公司
天津丽湖融景置业有限 公司天津市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华纳景湖 花园(景湖科技园 1号楼)1- 401-06室房地产开发--100.00直接 设立四级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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