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300474):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44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月 10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预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24,755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00%。 公司于 2022年 3月 23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公司股份 3,012,357股,累计变动达到 1%并达到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截至 2022年 5月 8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5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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