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 称:18智光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副董事长芮冬阳、副总裁姜新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304.05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60%);公司副总裁姜新宇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4.933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221%)。 2022年02月08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芮冬阳先生和姜新宇先生提交的《股票减持计划届满告知函》,获悉芮冬阳先生和姜新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姜新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36.12万股;芮冬阳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均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内,公司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芮冬阳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届满告知函》; 2.姜新宇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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