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300013):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3,400,6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022年4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今日收到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2、股东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前次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999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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