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东”)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在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490,2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合计减持金额不超过2.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2年3月25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股东自2022年2月9日起至2022 年3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65,995股,占公司总股本0.2405%,减持总金额45,306,872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5月10日,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公司收到股东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等规定。 2、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收到股东发出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与《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告知函》(详见2021-077号公告),获悉其自2021年6月11日起开始开展公司股票的转融通业务。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9月23日,股东转融通业务总共出借公司股份1687.65万股,截至2022年5月10日,出借股份已全部归还,出借在外的股份数量为0股。 三、备查文件 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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